传统山水画中“自然”的三重意蕴:物象、心境与笔墨的统一

自然是文化之母。按理说,每一种文化,都应与自然有一种和谐性、亲近感;但事实上只有中国传统文化,才把“天人合一”当作其核心精神。“在世界古代各文化系统中,没有任何系统的文化,人与自然,曾发生过像中国古代样的亲和关系。”这其中的原因,在于中华民族对自然的认知理解与其他文化都不同。

艺术是文化系统中最精致的部分,最能体现一种文化的核心精神。绘画于中国传统文化即如此。林语堂说过,“绘画殆为中国文化之花。”意即绘画乃中国文化的代表。林氏指出,中国画之特性最终不是超越自然,而是与自然融合。

绘画的这种特性也就是中国文化的特征,其中暗含着中国人的人生观、宇宙自然观。因此,考察中国文化之“自然观”,不妨以传统文人山水画艺术为界域。那么,山水画艺术中的“自然”,则有以下三重意涵。

传统山水画中“自然”的三重意蕴:物象、心境与笔墨的统一

第一重自然:天地万物与四季轮回

所谓自然,就是指日月星辰、高山湖泊,以及春夏秋冬、白天黑夜所构成的整体,这一点是东西方所有民族文化都相同的。

我们知道,绘画是眼睛的艺术,它是诉诸“看”的,它描摹的正是眼睛所看到的东西。由于我们仰观俯察,视域所及,归根结底还是自然的世界。所以真实再现我们看到的峰峦泉石花树丛草,就成其为风景画(山水画)艺术。

不同地域有不同的山光水色,不同时令有不同的风物。要真实地状写自然,所以就有“李思训写海外山,董源写江南山,米元晖写南徐山,李唐写中州山,马远、夏圭写钱塘山,赵吴兴写苕山,黄子久写海虞山……”各有各的擅长;石涛则告诫说,“凡写四时之景,风味不同,阴晴各异,审时度候为之。”

传统山水画中“自然”的三重意蕴:物象、心境与笔墨的统一

有意味的是,西方风景画和中国山水画,虽都从人物画等其他画科中独立而来,属画科之一,但后者的重要性是前者所不能比拟的,山水画是中国古典绘画的代表形式。为什么中西“风景画”地位悬殊?因为在文人画家看来,“山水常常是世界本质的表现。”“天地运行的道理所在,就是山水的实质之所在。”自然世界,在中国文化中国艺术中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但中国文化中的自然,大不同于西方关于自然的认识。在西方人看来,比如黑格尔所说的那样,自然只是一个还没有灌注生气——无灵魂的世界;所谓自然,是各个分立的个别的物体的抽象的杂多,或统摄诸独立个别物体的纯然自在的统一。

按这种观念,山水树石等自然存在,都只是一些散乱、僵死无灵魂的感性自在物。中国文人画家则不这样看待。对他们来说,正像人有物质的身体,同时又有内在的精神世界,自然万物也有其内涵,万物都是“活体”、有灵性。

传统山水画中“自然”的三重意蕴:物象、心境与笔墨的统一

宗炳认为:“山水,质有而趣灵”,“山水以形媚道”,王微说“形者融灵”,石涛则把山水呈现出各种形态情状,解为山水的“蒙养生活”,即山水有其内在品性:“灵气”、“神”、“理”。即是说,山水树石,都有内在禀性、品质,亦如人有个性和情趣一样。

为什么中国文人山水画总是把自然图写得至善至美?因为文人画家眼里的自然是情感性的存在,自然是情感化的自然。自然的外表是美的,而且自然对人怜惜抚恤,适于人生存和发展。山水和人气相求,心相应。“望秋云,神飞扬;临春风,思浩荡。”是故,他们要借助丹青水墨,表达对自然的爱。

传统山水画中“自然”的三重意蕴:物象、心境与笔墨的统一

第二重自然:人或人的内在精神世界

人是自然之子。但是,在西方看来,所谓自由独立,就是人挣脱自然的束缚。人与自然是主客对立的,社会的发展意味着人与自然距离越来越远。西方经济学的基石——人的本性,也并不是指人的“自然属性”——自然。毋庸置辩,西方人也承认人的身体是属于物质性的,是一种自然;但最终来说,西方是把“理性”当作人的本质。所以,人与自然两分,自然是自然,人是人,在西方是明确的。

而在中国文人这里,人和自然既是“二”:人,人周围的山川河流;又是“一”:人和山川河流都是自然存在;人有灵魂,物也有内质、品性。人与万物之间没有屏障或樊篱,相反,人的心灵本就是宇宙的造化,是自然的果实,就是一种“自然”。可以说,在中国文人山水画艺术里,有两个(两重)自然:外在的山水——感性世界;人——内在的精神世界。

传统山水画中“自然”的三重意蕴:物象、心境与笔墨的统一

美学宗师宗白华先生用诗化语言表述了这种认识:“艺术家禀赋的诗心,映射着天地的诗心。山川大地是宇宙诗心的影现;画家诗人的心灵活跃,本身就是宇宙的创化,它的卷舒取舍,好似太虚片云,寒塘雁迹,空灵而自然!”

现代山水画大师黄宾虹说得更明白:“山水乃写自然之性,亦写吾人之心。”显然,中国文人画家们不单把山水视为自然,且把作为主体的画者,以及画者的思想情感,也视为一种自然了。“中国文人山水画……是世界最心灵化的艺术,而同时是自然的本身。” “自然的本身”,既包括山水树木,也包括性情、趣味,精神、心灵,还包括作为创造者的人。

第三重自然:山水画的笔墨传达,或人的创造

山水是自然,人(思想情感)也是自然,但这二者毕竟是分立的,如何统一呢?用郑板桥画竹来说,“眼中之竹”是外在自然,“胸中之竹”是内在自然,而“其实胸中之竹,并不是眼中之竹也”。眼中和胸中之竹的统一,要借助“手中之竹”。

传统山水画中“自然”的三重意蕴:物象、心境与笔墨的统一

所谓“手中之竹”,既不是视网膜上物的影像,也不是寄寓于竹的某种情感,“手中之竹又不是胸中之竹也”。“手中之竹”指的是笔墨运用,就是通过手的勾、皴、擦、点、染,将线条和墨块分布到宣纸上,形成特定的形象。“眼中之竹”和“胸中之竹”,通过“手中之竹”(笔墨)得以统一于画面,不如说,一幅《兰竹图》,正是“眼中之竹”、“胸中之竹”和“手中之竹”三者的完美交融。“对于中国画的传统来说,物象、心境、笔墨,三者缺一,便不足以构成具体的创作。”

如果说“物象”和“心境”都作为自然,是传写描摹的对象,那么可以说,“笔墨”同样也被当作“自然”的一部分,成了山水画艺术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以“自然”作为运笔用墨的高要求,在画论史上不乏其例。张彦远《历代名画记》认为,“自然者为上品之上”,这里的“自然”指的是画面给予观赏者的感受,也就是说笔墨所达成的效果,或就是笔墨。

传统山水画中“自然”的三重意蕴:物象、心境与笔墨的统一

在精神自由情感蕴藉的状态下,借助淋漓畅快的笔墨挥洒,自然与人不再敌对和隔膜,而是相融相交,浑然天成,以至于石涛说:“山川使予代山川而言也,山川脱胎于予也,予脱胎于山川也。搜尽奇峰打草稿也。山川与予神遇而迹化也,所以终归于大涤也。”

那么,当我们回首百年来走过的道路,展望当代中国社会的未来前景时,面对诸如从文人山水画艺术凸显出来的中国传统文化精神,我们是不是应该继承和发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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