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摔死了我的荷蘭豬,我還能原諒他嗎?

我知道這個問題肯定不會有家長願意看,因為他們的心裡早就有了答案:

不就是一隻荷蘭豬嗎?摔死就摔死了,我從小養你到大,還輪不到你來原諒我。

所以,今天我就來說說,到底這是一個什麼問題。

爸爸摔死了我的荷蘭豬,我還能原諒他嗎?

(荷蘭豬)


人類是一種自私的動物,這一點,對於任何人都適用,比如我們的父母,再比如我們自己。

人總是習慣性的將自己的意志和道德標準強加在他人身上。

所以我們要求父母尊重寵物的生命,而父母也認為動物不過是畜生,死了,也就死了。

我們的父母大多出生於50,60年代,在他們小的時候,全國各地生活條件物資都匱乏,絕大多數人都是從農村讀書出來,從窮鄉僻壤裡出來。

在農村,狗咬人是會被直接棍棒打死,野貓溜進家裡偷吃了東西會被抓住做成貓肉乾,他們那個年代就是這麼一個野蠻生長的年代,在他們這一代人很多人看來,動物僅僅就是畜生而已,我能拿棍子打死狗,摔死只豬又算什麼大事,對於他來說就跟砍死只雞打死只蚊子一樣自然,可能在他看來這隻豬隻是個“物件”而已。

人命始終高於畜生的命。

爸爸摔死了我的荷蘭豬,我還能原諒他嗎?


而我們這一代人的道德標準卻是要高於他們那一代人的,我們對於生命有更深一層的理解,關於生命平等,人人平等的意識也更加強烈。

以我個人來說,我並不認為人類的生命高於任何其他生命。只是我們的生存本性驅使我們去奴役了其他生命,但從本質上來說,生命是不分高低貴賤的。

但我們的道德標準必父輩高,其實最終也歸功於父輩為我們創造的新時代。


所以,迴歸主題。摔荷蘭豬這件事,不用說,板上釘釘是錯誤的。是一種過激行為。

我知道這件事,在當事人心中一定是個永遠過不去的坎,也許這位父親以後,就永遠在子女心中留下了暴力,衝動,過激的形象,會影響他們日後的相處,更會影響子女的心理。

也許以後,父親方面摔死自己寵物這件事,會成為她一生的夢魘。

但,年過半百再說改變從小到大養成了幾十年的觀念不過是無稽之談。

所以我們都應該明白,人與人相處,始終不能太近,不要企圖用自己影響對方。

不管多親密的人,父母也好,夫妻也罷,都要有一個“度”。

不要離得太近,更不要指望自己能影響對方。畢竟幾十年才形成的思維方式是不可能完全根除改掉的。

所以,對這種事情,惹不起就躲不失為一個好的解決辦法。

父母虐待寵物,那大不了自己獨立搬出來住自己養。老公虐待寵物,那大不了就分手離婚自己過自己養,自己還樂得輕鬆。

端看你個人的選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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