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孩子迷失在“爭寵”的道路上

新生命的降臨於一個家庭而言本該是件幸事和喜事。然而,隨著近些年二胎政策的開放,孩子“爭寵”導致的負面新聞層出不窮。從現實生活中老大以“逃學”、“自殺”苦苦相逼不讓父母生二胎的案例,到前段時間“六歲女孩因家中新添弟弟而遭遇忽視,為博關注患上癔症型失明”的新聞,孩子的心理狀態和關係處理成為二胎父母的首要任務。

傑妮莎是我在美國時認識的一位二胎媽媽,她的大女兒七歲,小兒子四歲半。傑妮莎是加州聖伯納迪諾縣羅馬琳達大學附屬兒童醫院專聘的心理諮詢師,長期致力於親子關係的研究和相關諮詢工作。她告訴我,通常家庭中性別不同的孩子被稱作是更加敏感的組合,任何不恰當的偏向性都會致使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產生對性別差異的錯誤認知,以及對自我性別價值的不認同。在亞洲文化的家庭裡,如中國、印度的家庭容易偏向男孩多些。其實美國的家庭也會有一定的性格偏好,或喜歡男孩,或喜歡女孩。隨著孩子們一個接著一個出生,這種偏好也可能改變。作為父母,即使內心有一定的偏好,也要學會去肯定每個孩子的價值,發現他們的獨一無二,再教會他們正視差異性,肯定自我的價值。

弗洛伊德把嫉妒感和隨之而來的不安感歸結為“性本能”當感受到父母的愛和關注被新成員瓜分,孩子會表現出本能的妒忌和反抗,這是正常的反應,卻被部分父母當成胡攪蠻纏的行為而忽視。這個階段家人的理解和關愛尤其重要,對孩子性格的形成和發展也有著一定的影響。

我曾參加傑妮莎組織的親子活動,活動途中一個三歲女孩對母親表現出強烈的佔有慾。母親一直抱著六個月的妹妹而她自己只能坐在一邊,女孩表現出強烈的不滿。面對她愈發明顯的煩躁和不安,這位母親選擇將懷裡的妹妹交給傑妮莎照顧,不由分說地抱起了女孩,輕聲詢問、安撫,並引領她加入到集體遊戲中。待女孩情緒逐漸穩定並融入環境後,母親這才默默退後。

發展心理學指出,當消極互動發生時,忽略行為本身、關注孩子行為背後的需求更為有效。當積極互動發生時,讓孩子意識到積極行為的好處和經驗,才能啟到強化作用。這一點我在與兩個孩子相處的過程中也深有體會。

我的兩個女兒年齡相差16個月,理論上不滿兩週歲的孩子不易產生嫉妒心理。的確,當我抱著小嬰兒回到家中時,大女兒的反應更多是好奇和驚喜,和當初看見我抱了只玩具大松鼠回家時的神情沒什麼差別。而不久之後,我發現她對兩樣東西有著很強的佔有慾:一是父親的陪伴,二是記憶中本屬於自己的玩具。

我和大多數母親一樣,產後多數時間在休養身體和哺乳新生兒,大女兒在意識到這一點變化之後變得格外依賴父親。此時父親的陪伴讓她倍感安心,從而減輕了對新成員的戒備心。因此可以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當我因照顧妹妹而無法陪伴她時,她並未表現出明顯的不滿和煩躁;然而當她的父親專注地逗弄妹妹時,她會上前拉開他的手,用為數不多會說的話表達她的抗議(這種情況在我出月子後逐漸緩解)。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心理學家便提出“如果第一個孩子在新生兒到來之後仍能與父母保持親密的聯繫,那麼他們就會適應得更容易些”。產後時期,父親的態度和行為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孩子對新生兒的接受度,如果這一階段父親能夠代替母親給予孩子安全感,形成安全的依戀關係,那麼孩子因新生兒到來而本能產生的嫉妒、恐懼等負面情緒可以得到很有效的緩解。當孩子到了能夠溝通的年齡,每天分別給兩個孩子五到十分鐘的時間和父母獨處,以此方法瞭解孩子的情緒、想法和心理動態,建立與父母之間的親密關係。

當一歲半的女兒第一次從妹妹懷裡搶走自己的玩具小黃雞時,我有些詫異。一是因為她年紀尚小,自我意識剛剛萌芽;二是因為她平日裡是比較願意分享的孩子,會用自己的方式照顧每一位家庭成員。比如,她會在妹妹餓的時候把自己的奶瓶遞過去,她會在我不舒服時把自己的安撫巾拿出來給我咬,她會在發現一樣很好玩的東西時迫不及待地拿給大家看。然而,當我們沒經過她同意把她的玩具拿給妹妹時,她會很著急地指著玩具大喊自己的名字,堅決不願借給妹妹玩上一會。這類玩具通常是她非常喜歡的,或者是她印象裡屬於自己的玩具。

於是,我嘗試著引導她進行分享。首先是肯定物品的歸屬權。我對她說:“這個玩具是你的,你可以決定是否給妹妹(或其他的小朋友)玩。”緊接著試圖喚起她的同理心:“有時候你想要媽媽的東西,媽媽會把它分享給你,這時候你會感到很開心;同樣,妹妹也想和你一起玩這個玩具,如果你能夠帶她一起玩,妹妹一定會很開心的。“ 最後,我告訴她,分享你的玩具並不會使你失去它或者失去那份快樂。相反,一個人的快樂也許會變成兩個人的快樂,試試看,你或許會感受到一個人玩的時候不曾發現的那種快樂和成就感。

雖然她對我的話似懂非懂,但是多數情況下這種方式會奏效。其實孩子是很講道理的,只是她的世界目前還是自我為中心的,去自我化的過程堪比一場哥白尼革命,不在一朝一夕。想要引導她自發地做一件事,需要更多地瞭解她的心理,從根本上啟發她作出“利己利人”的選擇。當然,如果孩子堅決不願意分享某件玩具或物品,那大可不必強求,不妨換一件玩具試試,畢竟最終目的不是逼迫孩子交出手上的玩具,而是引導她學會分享。分享是一種精神,一種習慣,而不是以喪失自我意願為代價來博取好感的工具。

作為父母,在此過程中需要足夠的耐心,引導而非強迫,把最終的決定權交給孩子。首當其衝的是去理解和尊重孩子的選擇,正如成年人也有不願與旁人分享的珍貴物品,對於這個年紀的孩子來說,某個玩具或者某樣日常用品或許就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這個時候如果一味地強迫孩子去分享屬於自己的物品,並對拒絕分享的行為加以指責和懲戒,會使孩子產生“我的想法不重要”、“我想要的東西也不重要”,“拒絕別人會使我遭遇指責”的思維模式,也會影響到其日後的自我認知過程。

除了引導分享外,還有一個方式可以催化孩子之間的感情:給孩子賦予責任感和使命感,讓她覺得自己被重視、被需要。有時,我會對女兒說:媽媽忙不過來,你可以幫忙照顧一下妹妹嗎?最初說這話只是抱著開玩笑的心態,一歲半的孩子能指望她做什麼呢?結果我挺意外地發現她很認真地在幫忙,並且樂此不疲。妹妹的臉被毛巾被矇住了她就上前把被子往下扯,妹妹的玩具被踢到一邊她就幫忙撿起來重新放到妹妹面前。她有時候會蹲在那裡逗妹妹笑,有時候會跑去親親妹妹。漸漸地,孩子會形成一種習慣,即使不對她說“你要讓著小的”,她也會發自內心地愛幷包容著妹妹。

前些日子,她照例湊上前去逗妹妹玩,卻險些被妹妹的“旋風踢”絆飛。她很委屈地跑到一邊哭,哭了一會卻又回頭親了親妹妹的臉。當了母親後,有很多個瞬間讓我意識到其實孩子往往比成年人更加懂得寬容,孩子之間的愛也更加無私。所以,當孩子之間遇到矛盾和問題,父母無需急於充當裁判的角色,不必當機立斷孰對孰錯,不妨當個傾聽者、建議者,甚至旁觀者。適當地告訴孩子,父母也不是萬能的,也需要休息和空間,給孩子們一些時間自己坐下來好好解決問題,又或者提一些建議,讓他們獨自去選擇、去調和。

請別讓這些美好的小天使們迷失在“爭寵”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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