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歷史—清朝後宮選妃基本不看長相!

清朝是一個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八旗制度是滿清的軍政合一的根本制度,清入主中原後,旗人又有八旗和內務府包衣三旗的區別。八旗包括滿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共二十四旗,這是清政權賴以統治的主要支柱,內務府包衣三旗則是清皇室的奴隸。八旗秀女,每三年挑選一次,由戶部主持,可備皇后妃嬪之選,或者賜婚近支(即三代以內、血緣關係比較密切的)宗室。包衣三旗女,每年挑選一次,由內務府主持,其中雖然也有一些人最終被逐漸升為妃嬪,但承擔後宮雜役的,都是內務府包衣之女,能夠成為清廷后妃的,主要是八旗秀女。挑選秀女的目的,除了充實皇帝的後宮,延綿子嗣,也可為親王、郡王和他們的兒子指婚。

選妃過程很嚴格,首先要審查旗屬與年齡,在旗的強制參加,不在旗的無法參加。順治朝規定:凡滿、蒙、漢軍八旗官員、另戶軍士、閒散壯丁家中年滿十四歲至十六歲的女子,都必須參加三年一度的備選秀女,十七歲以上的女子不再參加。乾隆五年進一步規定,如果旗人女子在規定的年限之內因種種原因沒有參加閱選,下屆仍要參加閱選。沒有經過閱選的旗人女子,即使到了二十多歲也不準私自聘嫁,如有違例,她所在旗的最高行政長官——該旗都統要進行查參,予以懲治。乾隆二十年再次補充規定:應閱視的秀女,在未受閱選之前私自與宗室王公結親者,其母家照隱瞞秀女例議處。至於參選秀女的年齡,根據清宮檔案,到清末光緒年間,最小的是十一歲,大的可達二十歲。

扯歷史—清朝後宮選妃基本不看長相!

每到準備挑選秀女的時候,先由戶部奏報皇帝,奉旨允准後,立即行文八旗都統衙門,由八旗的各級基層長官逐層將適齡女子花名冊呈報上來,到八旗都統衙門彙總,最後由戶部上報皇帝,皇帝決定選閱日期。因為有病、殘疾、相貌醜陋而確實不能入選者,也必須經過逐層具保,申明理由,由都統諮行戶部,戶部奏明皇帝,獲得允准後才能免去應選的義務,聽其自行婚嫁。

各旗選送的秀女,要用騾車提前送到京城。由於眾多秀女的家庭背景不一,官宦人家尚有車輛,而兵丁之家只能僱車乘坐。秀女們抵達京城後,在入宮應選的前一天,坐在騾車上,由本旗的參領、領催等安排次序,稱為“排車”,根據滿、蒙、漢排列先後的次序。最前面是宮中后妃的親戚,其次是以前被選中留了牌子、這次複選的女子,最後是本次新選送的秀女,分別依年齡為序排列,魚貫銜尾而行,車樹雙燈,上有“某旗某佐領某某人之女”的標識。日落時分發車,入夜時進入地安門,到神武門外等待宮門開啟後下車,在宮中太監的引導下,按順序進入順貞門。秀女們乘坐的騾車則從神武門夾道東行而南,出東華門,由崇文門大街北行,經北街市,然後再經地安門來到神武門外,這時,已是第二天中午了。初選完畢的秀女們在神武門外依次登上她們來時所乘坐的騾車,各歸其家。這種井然有序的排車法,是嘉慶年間的一位名叫丹巴多爾濟的額駙發明的。

扯歷史—清朝後宮選妃基本不看長相!

當應選的秀女們在神武門外走下騾車後,先由戶部司官維持秩序,再由太監引入宮中。御花園、體元殿、靜怡軒等處,都曾是閱選秀女的場所。一般每天只閱看兩個旗,根據各旗參選秀女人數的多少進行搭配。通常是五六人一排,供皇帝或太后選閱,但有時也有三四人一排,甚至一人一排的。如有被看中者,就留下她的名牌,這叫做留牌子;沒有選中的,就撂牌子。然後,留牌子的秀女再定期複選,複選而未留者,也稱為撂牌子。經複選再度被選中的秀女,還有兩種命運:一是賜予皇室王公或宗室之家;一是留於皇宮之中,隨侍皇帝左右,成為后妃的候選人。如果成為后妃的候選人,手續會更為複雜,初次“引閱”之後,屢屢“復看”,有“記名”的,這是被選中留牌子的;有“上記名”的,這是皇帝親自選中留牌子的。最後,還要經過“留宮住宿”進行考察,在留宮住宿的秀女中選定數人,其餘的都撂牌子。

清朝明確規定,八旗秀女閱看時,必須著旗裝,嚴禁時裝。清統治者公開的兩條標準,一是品德,一是門第。清代冊封皇后、妃、嬪的冊文中常常見到的是寬仁、孝慈、溫恭、淑慎,“誕育名門”、“祥鍾華閥”等等。其中,門第又有著更為重要的作用。眾所周知,光緒皇帝的皇后隆裕的相貌奇醜,但她是慈禧太后的侄女,因此,她成了皇后。被光緒皇帝視為紅顏知己的珍妃入選時,她的父親是侍郎長敘,祖父是曾任總督的裕泰,伯父是廣州將軍長善,長善又是大學士桂良的女婿,是恭親王奕訢的連襟,因此他他拉姐妹雙雙入選為珍、瑾二嬪。

所以清朝後宮選妃主要看門第,而且只限於八旗範圍,對社會影響較小,終清一朝女人干政也就慈禧的47年,後宮干政和後戚多政問題處理的都比較好。後宮拼門第不拼長相,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皇帝好色荒政,規避了大明皇帝荒政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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