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編,突然接到換崗通知,作為個人能怎麼辦?能拒絕換崗嗎?拒絕的後果是什麼?

誠魚信


在體制單位工作,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服從領導聽指揮。換個詞形容,就是要講政治,要有組織原則。什麼叫組織原則?就是組織決定的事情,必須無條件服從。否則,組織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約談本人,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惡劣的甚至可以開除。這些都是有政策依據的。

作為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你不可能沒聽過這些,既然明知有組織紀律,還有什麼好問的。人事問題不是一兩個領導可以隨隨便便決定的,單位既然通知你換崗,肯定已經開過會研究過,經過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或者黨組成員一致同意,是經過單位組織程序確認過的必須執行的事項,你有什麼理由拒絕?你又能怎麼拒絕?在人事問題上,不排除有些決定是某些主要領導的意見,可一旦經過單位黨組會或者班子會確認,個人意見就成了組織決定,只要你在這個單位幹,哪怕你再有意見再不爽也必須無條件服從,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說白了,作為體制人員,講政治是第一原則。而講政治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服從組織安排。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很難在體制混下去。如題主,單位已經決定讓你換崗,如果你拒不履行,後果就像小公上面所述,輕則約談,重則開除,毫無迴旋餘地可言。很多人可能會說,不是說有編制人員的人單位不能開除的嗎?沒錯,單位是開除不了,需要組織人社部門的意見。但如果單位決心不要一個人,而這個人本身又有問題,單位完全可以召開黨組會或班子會確認,建議組織人事部門給予開除,組織人事部門在接到單位這樣的決定要求,一般都會遵循單位的意見。因此,開除並不是不可為。

這就是拒絕組織決定的後果。如果你還想幹下去,建議你別抵抗拒絕。身為體制人,就是一塊磚,哪裡需要哪裡搬,不可能總是在一個崗位幹下去,否則不可能有前途。既然遲換早換都要換,單位給你換崗位,還有什麼想不通的?


80後小公


可以的。當時我們單位想把我從業務科事調整到辦公室,我不答應,和科室領導說了一下情況,就沒有轉過去。

當時辦公室一個人覺得他在辦公室他辛苦,無時無刻向領導反饋換崗要求。領導也沒辦法,想來想去,覺得我好說話,就準備換我。沒想到這種時候我也不太好說話了,只借不換。

所以說,換與不換,關鍵在你,如果你不想換,就不要害怕,直接說出來你的想法,不要覺得不好意思,也不用擔心領導怎麼看你,只要你以後繼續努力工作,為領導分憂,提拔也是不影響的,我29歲的時候也成了現在這個業務科室科長了,事實上領導看著我也比較努力,在我24歲的時候就提拔我為股級幹部了,不過那時候不是實職,享受獎金待遇和電話補貼待遇。


幸福小橙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明白,單位給你的是一個通知,而不是徵求你的意見,這是領導已經定下來的事情。不管是什麼單位,在工作崗位的選擇上,個人都沒有很大的自主權利。

雖然按照現行的事業單位管理方式,事業單位是通過崗位設置來進行分工的,管理崗位主要承擔一些增強單位運轉效能、提高工作效率的工作;專業技術崗位主要從事專業技術方面的工作;而工勤技能崗位主要負責後勤保障、服務等職責的工作。

但在實際的工作中,事業單位的工作並不是按照崗位來分工的,管理崗位的人員被安排去負責計算機維護,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去負責寫材料、做綜合管理等都是很正常的情況。人員分工的決定權在於領導,所以接到換崗通知,作為個人正常只能默默服從。

而能不能拒絕換崗,這個就因人而異啦!

小雷曾經認識的一個其他部門的同事,某次單位人員調整時,下發的文件上面明確寫著將他調整到小雷這個部門,但是過了好多天,依然沒見到這個同事。因為這個同事不願意來新崗位,所以依然呆在原部門幹著原來的工作。而這個同事為什麼敢拒絕換崗,因為他直接通過關係找了公司領導,而領導也同意他繼續在原崗位待著。所以在下一次人事調整的時候,他又被調整回了原來的崗位。

而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拒絕換崗就等於斷送自己在單位的前途了。雖然說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一般不會被開除,但是領導沒事給你穿穿小鞋,就可以讓你在單位過得很難受啦。而且個人不論是晉升、職稱評聘還是年終考核,都是掌控在領導手中的。小雷的一個朋友,就因為領導在分配工作的時候,說了一句“我手上還有不少的活!”,結果就被這個小心眼的領導在職稱聘用上一直卡著,一年就少一兩萬的收入。


所以,對於一般人來說,如果接到換崗通知,千萬不要直接拒絕,不要明著和領導對著幹。

如果真的對崗位不滿意,那麼去找領導溝通,如果領導同意取消調整或者幫你再換一個崗位,那就皆大歡喜。而如果領導不同意,那對於領導的安排就只能接受,不管領導吩咐什麼,可以先答應下來,但是在具體幹活的時候可以找找策略,個人能力不行的情況下,領導自然會派人協助你,而如果是態度有問題的話就直接被領導拉入“黑名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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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雷電


作為一名公職人員,在接到換崗通知後,按組織原則必須無條件服從。若是不服從管理,按照公務員法規定,不勝任現職又不服從調配的,可以開除。

在機關崗位之間調整幹部,有三種可能:

一是根據整體工作需要調整幹部

。為了便於管理,推動工作,經過深思熟慮,一把手或分管機關副職提出意見,徵求班子其他領導意見後,班子會議集體討論決定。

二是有不可調和的矛盾產生。分管領導對你有看法,或者因你工作問題,造成矛盾,不願意讓你繼續在他分管領域工作,為了平衡調劑工作關係,單位做出的決定。

是你的崗位有人看上。你的現職工作是熱門崗位,他人眼紅,通過競爭或者不正當手段被人頂替。

對於以上三種可能,你要尋找到問題的根源所在,分析的對待。若是第一和第三種情形,你可以繼續爭取。若是第二種情形,自覺離崗是最好的選擇。

若是不滿意調劑的崗位,一般在機關單位,管理也不是那麼嚴格,領導都有活思想。你可以私下去找領導,把你的想法和困難,真實的和領導溝通。聽聽領導的意見,領導也不會找你的麻煩。

聽取領導的真實想法後,你的意見領導會考慮,但是一般不會馬上兌現。班子會議已經決定,已經造成既定結果,不然領導和班子的權威何在?

對於單位現在的決定,最好的辦法是暫時坦然接受,繼續努力工作,千萬不要流露出自己不滿的情緒,以後找機會,讓領導把你再調到滿意的崗位。千萬不要對著幹,這樣就會變得被動,讓領導和同事對你產生意見。

歡迎關注,有問題私信,筆者多年的職場經驗,為你解惑。幫助他人,知無不言,一起成長。


品茗職場


輪崗是單位為了培養幹部職工熟悉不同崗位工作而進行的工作輪換,目的是讓所有職工都能勝任不同崗位的工作,提高幹部職工的工作能力和專業水平,培養更優秀的幹部職工,同時也是單位為了防止廉政風險,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的需要。事業編,突然接到單位的換崗通知,作為個人應該服從,不能拒絕換崗,如果拒絕換崗,將會受到嚴重的處罰,情節嚴重的可能會被開除處理。

1、換崗是單位內部控制的需要。任何一個單位,如果是一個人長期在該崗位上工作,可能會存在一定的崗位風險,為了避免這種崗位風險的發生,每個單位都會制定一些管理制度對這種崗位的人員進行制約,如定期輪崗等。

2、換崗是單位培養人才的需要。一個人如果長期在一個崗位上工作,就不會抽出更多的時間去學習其他崗位的知識,思想會變得陳舊,也不會創新地開展工作。很多單位為了培養人才,讓更多的人能夠適應不同崗位的工作需要,每隔1-2年都要對單位的重要崗位的人員進行輪換,目的是讓更多的人能夠適應不同崗位的工作,為單位培養一定的人才儲備打下基礎。

如果接到換崗通知,作為個人只能服從,如果拒絕換崗,後果將很嚴重。

每個單位在研究人事工作時,單位領導都要事先對所有幹部職工進行醞釀,充公考慮每個職工的特長及工作崗位情況,條件成熟後才召開會議進行研究。如果你接到換崗通知,說明組織已經召開會議對你的換崗工作進行了研究並同意,就算是有個別領導對你不滿要求你換崗,但是現在已經上升到組織決定了,你應當服從組織安排。如果你拒絕換崗,就說明你不服從組織安排,如果單位領導將此事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就是你違反組織紀律,可以對你進行待崗處理,或者可以對你進行處分,這樣後果是很嚴重的,會對你的年終考核有影響,也對你的提撥任用有影響。

那麼,面對換崗,你將如何辦呢?

1、服從組織安排。接到換崗通知後,自己不應應該有任何情緒,應服從組織安排。把原崗位的工作處理好,編制移交清冊進行移交,按照組織安排的時間到新的崗位接交工作。

2、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到了新崗位,有很多政策法規、工作流程和工作職責你可能不太清楚,要多向原崗位的同事進行請教,尋求他們的理解和支持,同時儘快進行工作角色。


文博自媒體


本人是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早年也從事過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一、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

目前,我國規範事業單位管理的行政法規主要有兩個,分別是國務院2014年發佈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2012年8月聯合發佈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崗位類別和等級。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崗位。 崗位應當具有明確的名稱、職責任務、工作標準和任職條件。也就是說:國家有明確的事業單崗位管理制度,有崗位類別,也有等級。崗位設置的依據為工作任務和工作需要,每個崗位有名稱,有任務,有工作標準和任職條件。

同時,《條例》規定: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上一條為曠工的處理依據,下一條為年度考核方面的處理依據,但法律後果都是“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在目前事業單位實行全員聘用制的情況下,解除聘用合同,工作人員和單位之間的人事關係終止,和開除公職的法律後果完全一致,只是叫法不同而己。

二、事業編人員可以拒絕換崗嗎?有什麼後果?

身為體制內的工作人員,人人都知道,自去年開始的黨和國家機構綜合改革,涉及黨政機關的部分己於今年3月底如期完成,己全部正常運轉。目前,事業單位的機構分類改革正在全力推進之中。有些完全服務生產的事業單位會被成建制地轉為企業,其餘事業單位將按照其作用和性質,或合併、或拆分、或轉隸等等,會發生劇烈的變動。機構的變動自然就伴隨著工作人員的不同去向及崗位的變動。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只要稍稍提醒一下,相信每一位同志都明白。

尤其是中央明確,此次機構改革,先進行機構的整合、折分,人員基本保持穩定,以後逐步到位,基本不涉及人員下崗問題,這給所有事業單位人員吃下了定心丸。但也要明確,機構改革也必然伴隨著嚴肅的紀律要求,不可能由個人想怎麼幹就怎麼幹,把艱鉅的機構改革任務變成各取所需的遊戲。一旦個人不服從組織,形成違紀,會被嚴肅處理的。

象題主說的:突然接到換崗通知,個人能怎麼辦?能拒絕嗎?在此情況下,毫無疑問,單位己經作出了決定,只是通知你而己。對此有不同看法,可與單位領導彙報、溝通、解釋,充分地交換意見,求得理解,看能否收回成命。絕對不可以直接予以拒絕。如果直接拒絕換崗,單位完全有權按照《條例》的規定,經過會議研究,與你解除聘用合同。用土話說,就是開除,讓你徹底成為待業人員。那就一著不慎,滿盤皆輸了。

也就是:有話好好說,可以溝通、可以爭取,拒絕是絕對不行滴。常言說: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在公事場合,那能什麼都由著你的性子呢,不可能的。

自己好好掂量吧!


水波不興3291


題主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這道題目:事業編,突然接到換崗通知,作為個人,在沒有充分理由的前提下,是不能拒絕換崗的。


服從組織安排,是每個幹部的職責。

單位提出換崗的理由莫過於以下3點:

1、新領導新安排。

一般情況,主職領導上任後,第一件事情就是進行人事調整,把自己信得過的人(有些是關係好的副職推薦,有些是原來的下屬,有些是談話後的判斷)安排到各部門中層位置上。


2、基於現實需要。

原來在鄉鎮,各個科室中層領導都是50多的叔叔阿姨輩,有些佔著資歷老,幹起活來都喜歡推、拖、拉;有些因為身體不適,難以像以往那樣承擔起科室責任;再加上那幾年鄉鎮承擔著縣裡大多數重點工作,於是我們書記就對內進行大換血,把這群人都撤崗,對部分磨洋工的人採取調離現任崗位重新安排的策略,火速提拔了一群30-40的青年幹部。


3、崗位輪換在體制內也是個正常不過的事情。

無論在什麼單位,都有個不成文的規定,每隔5年,最多8年就要輪崗。一是為了鍛鍊幹部,二是怕幹部在一個崗位上待久了犯錯誤。


單位提出換崗,個人該怎麼做

對單位提出的方案有異議的,最好和主職領導談個話,把自己難處說出來;如果理由不充分,最好服從組織安排。

尤其是一些敏感崗位,領導讓你挪位置,你不幹,勢必會讓人聯想你是不是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


假使一意孤行拒絕換崗,後果會很嚴重

領導也是要面子的,你公然和領導作對,他不殺雞敬猴,以後怎麼帶隊伍?單位還有誰會聽他的話?

公然跟領導作對,一般會有3種結果:

1、撤銷原職務,直接降為普通幹部。

2、年底考核直接按不合格處理。

這兩種處置方式,不但影響職務晉升,還影響錢袋子。
原先有個鄉鎮鎮長被縣裡徵調,前往市級部門交流鍛鍊,這個鎮長死活不去,我們書記直接免了他鎮長職務,好不容易爬到正科位置,結果又變成普通幹部,而且但凡書記還在位,他就不可能再有東山再起的機會。

3、直接調離原單位,踢到其他單位去。

你可能以為換個單位更好,實則不然。
你前腳剛去新單位報到,人家後腳就知道你來新單位的原因;然後你在新單位同事眼裡,就是個笑話,憋屈得很。

我是@事業單位搬磚狗:3年鄉鎮街道基層工作經歷,3年市本級機關單位工作經歷;體制職場規則的觀察者、解讀者。關注我,一起了解體制內的那些事。

事業單位搬磚狗


作為國企的人力,可以非常明確的告訴你,不能拒絕,一旦拒絕,你就等著做冷板凳吧。

你在體制內,更應該知道這一點:要講政治、要講大局,你的做法符合嗎?

一般而言,事業單位裡面崗位人員的調整,不是單個部門下的決定,肯定是經過了研究討論,很有可能是經過了黨委會的研究,已經做好了黨委會記錄,給你下通知,你唯一的做法就是接受現實,儘管你不滿意,但是你不得不接受,你能和上級領導對抗嗎?

另外,就是你不接受的話,會面臨什麼樣的結果呢?拒絕組織安排,輕則受到處分,重則給與更嚴重的處理,以後晉升發展的機會都不會給你了。

同時,就算不給你任何處理,但是呢,以後絕對就會被冷藏了,邊緣化。在體制內,一旦邊緣化,那就乖乖等著幹到退休吧。

你遇到的事情,在今年就發生過,7月的時候,雲南綏江縣官場最近出現了“反常一幕”:兩位被列為考察對象的女幹部因拒絕提拔受到zzhi處分。在提拔的考察階段,二人則分別以身體和家庭緣故拒絕了組織工作安排,因而受到處分。

紀委認為,“鍾尚敏、宛辛勤二名同志以個人利益為重,不服從人事安排,藉口個人家庭、身體等原因,向zuzhi討價還價,損害了zz威信,”,同時對此二人給予嚴肅處理。

所以,前車之鑑,接受組織安排就行了,而且這次服從組織安排,好好配合,給上面留個好印象,以後還是有機會的。


傑說職場


不會開除,但是會被冷落,領導能坐到寶座上自然有他的能力和關係,隨便找個理由都能讓你無話可說,比如考勤簽到、材料不過關、來個談話效能告誡 扣發績效,甚至把你發配到邊遠鄉鎮讓你面壁思過,那時候你就叫天天不應。我就碰過在編人員叫去看大門6個月的。建議你找個合適的機會和領導好好談談 私下談 誠心誠意的談,把困難和問題的關鍵點,說出來比如:家庭需要時間照顧 你對這塊業務可能很難掌握,反正困難多說點 領導一般會考慮的 ,你私下彙報了 至少領導認為你尊重他,覺得你這個人明事理,以後還有機會調整到你適應的崗位。總之心態要好,千萬別賭氣,那是不成熟的做法。要明白誰說了算。對於領導的命令要服從 但是是否順從就看你處事方法了。


工阿長


無論是公務員還是事業編,最近幾年的提拔換崗都都有了十分明顯的改變。從當年的領導推薦組織約談考察到民主選舉,現在已經精簡到組織內部考察後直接任命調任都是很普遍的事。

無論任何身份,公職人員的首要操守就是以服從命令為天職。有任何意見或者建議,都必須首先建立在服從組織安排的基礎上再進行反饋,發表個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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