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不作為!洛陽問責116人,三起疫情防控典型問題披露……

2月2日,記者從洛陽市紀委監委獲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對一批黨員幹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作為、不擔當等問題,洛陽市紀檢監察機關及時發現和並予以查處。

截止目前,洛陽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問責116人,其中副縣級幹部1人,科級幹部68人,其他47人;黨內嚴重警告4人,黨內警告2人,政務記過2人,政務警告7人,免職1人,誡勉談話、約談、通報批評等100人。

2月2日,洛陽市紀委監委通報了三起疫情防控典型問題。

【典型問題一】

瀍河區塔灣街道辦事處社區防疫宣傳不到位,衛生情況較差,落實進出人員防控工作不嚴格,對武漢、信陽等地返(來)洛人員排查和管控工作措施不力。

洛陽市紀委監委給予分管該項工作的瀍河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王改紅誡勉談話,瀍河區紀委監委給予塔灣辦事處主任王保亮政務警告處分。

瀍河區楊文街道黨工委對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實不到位,存在對返鄉人員排查力度不大、底數不清、管控不嚴等問題,瀍河區委給予該辦事處黨工委書記楊勳傑免職處理。

【典型問題二】

伊川縣城關街道辦事處9個小區均未對進出人員測量體溫,其中1個小區門崗形同虛設,外來人員隨意進入。該辦事處所轄錦城量販、惠萬家生活購物廣場等超市,對進入人員不測體溫。

洛陽市紀委監委對分管該項工作的伊川縣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副主任李建軍(副縣級)進行誡勉談話,伊川縣紀委監委給予其他13名相關責任人員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其中給予城關街道辦事處人大工委主任路新立政務警告處分。

【典型問題三】

汝陽縣人民檢察院未落實體溫檢測和消毒措施。汝陽縣紀委監委責成縣檢察院黨組向縣委作出書面檢查,給予該院分管該項工作的副檢察長張文著政務警告處分。

通報稱,以上問題的發生,充分暴露出個別黨員幹部在防控工作中責任意識弱化、擔當精神缺失、履職盡責不到位等問題,未落實中央、省委、洛陽市委關於疫情防控部署要求,違反了政治紀律和工作紀律。

“全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洛陽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將密切關注媒體報道、群眾反映、地方和有關部門報送信息及信訪舉報中涉及疫情防控的問題線索,用好“四種形態”,做到從嚴正風肅紀、精準追責問責,重點查處“六種行為”:

一是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在疫情防控鬥爭中黨員、幹部和監察對象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講話指示,存在敷衍塞責、弄虛作假、陽奉陰違的;

二是臨危退縮、擅離職守、推諉扯皮、消極應付、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甚至失職瀆職的;

三是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喊空口號做表面文章、不真抓實幹工作效果差的;

四是故意隱瞞疫情、不嚴格執行疫情報告制度、遲報漏報瞞報疫情的;

五是濫用職權、謀取私利,貪汙、挪用、截留、擠佔疫情防控資金和物資的;

六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違反疫情防控工作紀律和制度規定的。通過依規依紀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的紀法監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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