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響餐飲和娛樂業,房東不免租,可以終止合同嗎?

用戶99610610513


我現在開小麵館已經五年了,疫情期間,房東不給減免房租,雖然想著窩火,但考慮良久,也不敢輕易終止合同,原因如下:

第一、疫情爆發屬不可抗力

疫情突發,所有人都不能倖免,新型冠狀肺炎病毒成了影響人民生命安全和正常生活的共同敵人,這是第一位的!大敵當前,所有人都要服從國家安排、命令,每個人都是和病毒搏鬥的戰士。因此,造成商戶不能正常經營的不是政府,也不是業主或房東,而是烈性病毒!

因為新冠肺炎病毒,多少個子弟兵白衣戰士逆行,毅然決然走向與無病毒搏鬥的最前線,我們生意雖然做不成,也不至於有生命威脅,比起那些生活在重點疫區的人要強的多,他們生命尚且不保,我們這些損失真的不算什麼!


第二、解除合同的後果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租戶可以收拾餐具、交清房租、水電費、燃氣費、衛生費、物業費等費用,向房東申請退回租戶租房押金,協議解除合同,各自都不承擔違約責任!這就是不可抗力解決合同的辦法!

不可抗力相對於房東和租戶都是受害方,疫情防控條件下,人力不可抗拒,租戶與房東雙方利益都要受到損害,社會整體利益整體受損!如房東無法出租房屋,租戶無法經營,國家徵收不到稅收等。

第三、解除合同對經營戶的影響

不可抗力情況下解除合同,對租戶,也就是商戶影響最大。

有些租戶承接前,向上一家經營者交了好多轉讓費。

這個轉讓費,作為房東沒有義務給租戶補償!

餐飲廚具、裝修費沒有誰能給你補償出來,對於租戶,這也是不小的損失!

也就是說租戶或經營方要解除合同,轉讓費、裝修費等要損失少則幾萬,多則幾十萬!

第四、解除合同對房東的影響

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會造成房東暫時無法轉讓出去,損失了時間租金成本。

但疫情如果結束,房東有可能通過提高房租挽回前期損失,無形中會導致房租變相漲價!

通過再次出租,房東還可以多收一筆裝讓費!也是一筆不小的收益!所以,終止合同是對房東有利的。

第五、政策對房租的影響

2月2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人再回答疫情影響的記者問時,對於經營戶的房租釋放了如下利好信息:

(1)房租方面,對於個體工商戶,房租是一個不小的支出,各地要制定減免政策。這是整體政策導向。

(2)對於租用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房屋場所的個體工商戶,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情況進行租金減免。這是針對國有企業或事業單位,有可能減免租金,畢竟房東是制定政策者。

(3)承租其他經營用房或攤位的,由各地結合實際,出臺相關優惠和獎勵政策,鼓勵業主為租戶減免租金。租用個體的房子房租是否減免,要協商一致,才能進行,肯定不會會順利。

也就是說,租用公家的房子有可能減免房租,這個問題不大;租用個人的房子也不能強制,靠房東的道德境界、良心發現去實施。如果政府引導,下發紅頭文件,也可能起到統一減免的效果!

總結

所以,疫情期間是否可以終止合同,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決定。如果還想繼續做下去,堅持一下,靜待政策利好,冬天過去了,春天就會來到,沒有過不去的坎兒!

如果不想繼續經營餐飲,存在位置不好、人氣不旺,盈利不足的現象,並且有了新的職業,也可以果斷放棄,終止合同,損失自已承受。

如果沒有好的職業,還是建議等到疫情結束,再重整河山,繼續經營;即便不做或要轉讓,也可以通過轉讓挽回一些損失!


綠苑


我和你一樣開實體店,房東不免租,這個病情是個不可抗力的因素,其實很多房東也和我們一樣,一樣比較困難,能免最好,不能免就要看你自己能不能堅持下去了。

不過我隔壁的花店是選擇了終止合同了,房東退了押金和租金,這樣兩清。當然這樣誰也不想,但是房東有她的壓力,銀行也不可能不收貸款,就像房貸和車貸,都是必須按時還一個道理。所以這個情況真的你要看自身去考慮,現在真的是進退兩難的。

房東也跟我們說,可以終止合同,但是我的店鋪轉讓費和裝修費一共花了18萬,才開3個月,都沒有回本,放棄捨不得,但是堅持下去,房租也很貴,貼了轉讓,但是這幾天打電話的好少,這個時候真的很難辦。放棄十幾萬沒有,不放棄,又要交房租的時候,哎,準備在網上多發發轉讓,出租,哪怕是合租也可以,我可以讓出一部分空間,大家一起做實體,這兩天在網上找了份兼職,希望能賺一點是一點,放棄我是真的不甘心呀。

所以多想想解決辦法,房東不免租,只能依靠自己了。所以兄弟,加油,當然大家有什麼好的解決方法,可以分享一下。


司制坊


租賃人可以要求減免租金或延長租期

分析:

  • 因為疫情影響,租賃人(可能是租賃的商戶、住房租賃人、辦公場所租賃者等等)不能正常使用租賃物,如果此時還要求租賃人承擔全部租金是顯示公平的,從合同法上講是發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非人力所能預見、所能改變的事實),那麼租賃人是可以要求減少部分租金或者是延長租期。
  • 至於減免的起算點可以從2020.1.31日起算。
  • 對於減少的金額應根據租賃者的實際經營受影響的情況核算,個人認為最好不少於50%。比如一些奶茶店、小吃店,這些因為靠門面拉客戶,此類租賃者受影響更加嚴重,減免比例可以適當提高。而對於一些衣服店、鞋店或者有很多線上客戶的商戶,其通過網絡平臺進行銷售,那麼疫情對其造成的影響可能比前者要小,此時減免比例可按照不超過50%計算。此外還要考慮以下情形:

1、如果承租人正常使用了租賃物,比如租房者正常居住,那麼是不可以要求減免租金的;

2、如果承租人客觀原因不能使用租賃物,或者因為租賃物所在地政府或者社區進行管制,導致不能使用租賃物的,可以要求減少部分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比如很多農村、社區進行堵路,不允許區域內人員外出,且有村委或社區開具的證明,此種情況下不能使用租賃物屬於客觀情形,可以要求減免;再比如政府限制限制商戶開業,導致租賃物不能使用的,可以要求減免;

3、承租人可以使用租賃物,但沒有使用的,不可以要求減免。

小A家住山東濟寧,工作單位在江蘇南京,平時租房居住,此次因為疫情公司遲遲沒有復工,小A也沒有返京。因小A所在城市沒有限制其外出,出租房的小區也允許租房者進行居住,只是因為他自己的選擇沒有居住,故不能要求減免。

4、對於租賃國有資產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房租可以申請減免。

目前全國各個省、市都出臺了對相關的減免政策,其中比較統一的是對中小微企業的減免,比如南京市對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免收1個月房租、減半收取2個月房租。具體大家可以查詢相關政策規定。


法解千愁


疫情影響了餐飲和娛樂業,但房東並沒有免租,能不能因此就終止合同呢?小菜認為,還是要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宜採取“一刀切”的方式處理。結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府部門的指導意見,處理意見分享如下,供參考。

第一、如何看待疫情及其影響?

小菜從兩個角度分析疫情及疫情對合同的影響。

01、疫情的一般法律定性

2月26日,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佈《關於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動企業開復工工作的通知》,將新冠肺炎定性為不可抗力。

根據我國《民法(總則、通則)》和《合同法》的規定,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是不可抗力。

上面兩個結論都是沒有問題的,對新冠肺炎的定性也是正確的。但要注意,這只是新冠肺炎的通常認定,不能適用於所有的情況,也不能適用於所有的合同。

舉個通俗的例子,法律規定殺人是犯罪行為,這是一般法律定性。但是,假如出於正當防衛,或者斬殺入侵國土的“日本鬼子”,那殺人就不是犯罪行為。

也就意味著,不能說殺人就是犯罪,還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02、疫情對你的租賃合同的影響是什麼?

疫情蔓延,國家防控疫情,採取了眾多隔離措施,這其中就包括像小區隔離、商家關門歇業、房產商關閉售樓部、旅遊景區停業等。

這些防疫措施,嚴重地影響到了餐飲、旅遊、娛樂、房產等行業的正常經營活動,作為餐飲、娛樂行業的租戶,生意自然也受到了影響。

這個影響是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都無法預見的,造成這個影響的原因也不能歸責於合同中的哪一方。但如果還是按照原來的合同約定繼續履行,對租戶就有些不公平。

怎麼說呢?

疫情造成了商業環境變差,生意不好做,甚至關門歇業,也給租戶經營造成了實際損失,在這種情況下,還是按照正常商業環境下約定的內容履行,就顯得對租戶有些不公平。

因此,疫情確實對餐飲、娛樂行業的租戶造成了實際影響,帶來了一定的經營損失,但疫情又是天災人禍,不是人為因素。

第二、房東不免租,可以終止合同嗎?

小菜還是分兩個部分來討論這個問題。


01、受疫情影響,什麼情況下可以終止合同?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當事人遭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可以解除合同。

這是法律賦予合同當事人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時,享有的單方法定解除權,解除合同後,不需要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但這個單方法定解除權有個前提,就是致使合同簽約目的無法實現。只有具備這個前提條件,才能行使解除權;不具備這個條件擅自解除的,就存在主觀過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02、疫情能使你的租賃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嗎?

通過上面的分析和生活常識,我們都知道兩個基本事實:

(1)疫情只是短期事件,短則2、3個月,長則7、8個月,結束的概率是很大的。這一點可以參照2003年非典半年週期就可以預判。

(2)商鋪租賃期限一般都是3-5年,很少租1年以下的。

通過對這兩個基本事實的確認,我們已經大致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疫情無法導致雙方租賃合同目的的實現。除非你們的剩餘租期只有半年左右。

也就是說,如果你們的租期只剩下3、4個月這樣子的,那疫情很可能就會導致你們之間的租賃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就可以解除合同;但要知道,租金已經是交了的。

那該怎麼辦呢?

方式01:不續租

剩餘租期已經很有限了,租期滿了也不打算續租了,那其實沒有啥好顧忌的,該提要求就提吧,能退點錢回來也是錢啊。

方式02:續租

這就要慎重啦,不要錢沒要到,惹惱了房東,後期房東故意漲租金,這次吃進去是螞蚱,下個租期吐出來的就是雞塊。

03、結論

經過上面兩點分析,我們已經可以清楚地知道,除了剩餘租期只有半年左右的租賃合同外,其他期限的租賃合同,疫情基本都是不能導致租賃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也就意味著,中長期的租賃合同無法援引不可抗力條款作為終止合同的法定理由。執意終止,將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第三、疫情影響下,租戶如何自救?

於法而言,租戶在疫情影響下,除了剩餘租期在半年左右的合同外,中長期租賃合同都缺乏終止合同的法定理由。但疫情確實造成了經營損失,隨著疫情持續,這個損失還在擴大,租戶該怎麼辦呢?

小菜結合法律規定,為大家支一招!!!

01、請求變更合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合同法》解釋中“情勢變更”的規定,出現了雙方在簽署合同時無法預見的變化,但這個變化又不能歸責於合同的任何一方,但如果繼續按照原來的合同履行的話,會對其中一方明顯不公平,受災的一方可以請求變更合同。

也就是說,當時租房的時候,大家都沒辦法能想到,現在會鬧疫情,而且確實造成了經營困難,出現了重大損失,如果繼續按照原來的合同履行,對租戶就不公平,那麼,租戶可以基於公平原則,請求變更合同。

02、如何請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請求變更合同,應當訴請法院解決。但實踐中,也不用這麼教條,小菜認為可以這樣操作。

(1)私下協商

出現了不公平現象,首選是雙方協商,畢竟,租戶和房東,撕破臉了,以後還是難打交道的,房東難免不會給租戶“穿小鞋”,這就不好。

但對租戶來說,本身經濟就很低迷,生意就不好做,疊加疫情衝擊,遭受到的損失可能就更大些。現在有疫情因素,能向房東爭取點利益,減少些損失總是好的。

(2)向法院訴訟

向法院遞交訴訟請求,啟動司法程序,並同時遞交經濟損失的證據以及支撐訴訟請求的其他證明。

03、注意事項

怎麼說呢?

按照法律規定看,中長期租期的租戶,一般不能以疫情是不可抗力為由單方終止合同,但可以依據“情勢變更”原則,基於公平合理要求,跟房東提出來變更合同,在雙方之間合理分攤疫情帶來的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也就是說,租戶可以提出減少或者免除一定時間租金的要求。

究竟是要求減少房租,還是免除一定時間的租金呢?

還是要自己根據合同剩餘租期、合同月租金數額、經營損失、疫情影響週期、房東為人和雙方租賃關係的和諧度和穩定性,綜合來考慮。

比如說,如果租期不長了,自己投入的資金還多,下一步還要續租,那你現在提的要求太過分了,租期滿後房東抬高租金,你這次要回來的賠償,是不是下個租期又多的都吐出去了?!

所以,提要求還是要看自己面對的各種情況,掌握好度!既能實現,又不至於讓房東心裡不舒服,那就是最好的結果。

第四、疫情期間,對租戶經營的一些建議

這幾年實體企業確實很難,線上零售確實對實體商戶造成了不小的衝擊。餐飲、娛樂行業相對於服裝、手機、數碼等行業的負面影響要少一些。

但餐飲、娛樂行業嚴重依賴線下人流,做生意還是要靠人和口碑。面對疫情衝擊,餐飲行業自救的方式更多一些,比如,可以搭建或依靠線上渠道,把自己的產品通過線上渠道去銷售。

小菜樓下的火鍋店,疫情期間歇業沒關門,不接待客人,但生意沒有停。把火鍋底料熬製好,冷卻後打包,配上菜品,送到客戶家中,客戶在家自己煮火鍋吃,味道跟在火鍋店吃是一樣的。我看美團騎手進進出出的,生意好像還挺好。

娛樂行業要更困難些,畢竟怎麼說呢?可以把項目搬到線上,但無法把產品和服務送到客戶家中。這就需要調整好心態,利用疫情時間多充充電,多想想疫情解除後如何破局?如何提高銷售額?其實,也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綜合全文看,疫情影響下,餐飲和娛樂行業確實受到了影響,但不能以房東不減租,就單方終止合同,這是要吃虧的。從法律規定看,可以依據情勢變更和公平原則,請求變更合同部分內容,合理分攤疫情損失。


房壇法菜


合同應該都有寫的。疫情屬於不可力抗因素。可以跟房東商量適當減免點租金。但免除租金是不可能的。畢竟每個人都不可避免的會受損失。法院不會支持!

你也可以選擇退租止損!需要付出的是一部分違約金!


划船不划水


很榮幸能以個人觀點;來回答這個敏感問題。我的回答很簡單:不行!

疫情對人們生活影響很大,對於國家層面來說就是更大的損失了。也給各行各業帶來了很多困難和危機。餐飲和娛樂應該是這場危機中比較典型的受影響行業,眾所周知春節期間餐飲娛樂業都是比較賺錢的,特別是餐飲,很多餐飲企業都是靠春節這兩個月獲得利潤,養兵千日用兵一時,該收穫的時候卻來了一場疫情,讓餐飲娛樂業者損失慘重。那這個損失誰來買單呢?投資都有風險,雖說疫情不可控,但不能把損失轉嫁給房東吧?房東也是真金白銀買來的物業。作為投資者,應該有承擔風險的能力跟義務,既然是簽訂了合同就需有契約精神,應該按合同辦事,也是尊重了法律。不過倒是可以於房東協商一下能減則減,能免則免,不能說藐視法律不免房租就終止合同。我自己也是租了兩處物業做餐飲,開工了跟房東聯繫能適當減免一些當然最好啦,兩位房東都是很通情理的,心存感激吧。不能減免我也能理解,畢竟人家也需要還房貸。


廚房四哥


像這種情況,應該由各地工商部拿出具體的減免時間,採取國家補一點、店主讓一點,租方出一點,同舟共濟三方共同承擔才能比較合符情理。更易三方接受。

根據合同法單方面終止合同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只有通過友好協商,面對天災人禍,大家共同分擔一部分,才能使大家更願意接受。


學者110


疫情期間,房東減不減租,都是房東的權利。減是人情,你該感恩,不減是本分,房東並不欠你什麼。這年頭,誰都有難處,不是每個房東都是土豪,也許房東的房子是貸款買的,需要靠租金還貸,也許房東也是生意人,在租別人的房子,他的生意也很慘淡。這年頭,誰都不容易!是否需要終止合同,也是你的權利,但是你履行承擔合同約定的契約精神。所以,需要一個冷靜的分析思考。


爆笑甜甜圈


謝了,疫情期間國家和各項各業都受到了很嚴重的影響,我們要以大局為重調整好自己的心態,這要我們都有一個健康的身體比什麼都強,至於說在這疫情期間合同還沒有到期能不能終至合同,你可以在網上搜一搜在疫情期間租房合同沒有到期能不能解除合同,要不要付違約金,你可以向律師諮詢一下在疫情期間要解除租房合同要不要付違約金,你可以去和房東商量商量如果說房東是個通情達理的人一會答應你的要求。祝你好運😊


大浪淘沙159609684


不知道你合同內容。

但是繼續疫情期間,我是和房東說,不是不給你,也不用給我免租。我支付一部分,只要人還在,你就有收益,假如你把我逼走了,你覺得你的不是閒置麼,現在往出租,難度有多大。和氣生財。房東都同意的。等你緩過勁來,補上房租就好了。

如果確實損失慘重,你是可以不租了。但是這樣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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