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八歲女子不想結婚了,但能找個伴一起過嗎?

寶哥影像記


四十八歲女子不想結婚了,但能找個伴一起過嗎?

完全可以,但不代表能長久。還有,前提是男方跟你一樣僅僅只是搭夥過日子。因為,有諸如此類想法的人無疑就是典型的“合得就來,不合則分”的生活模式。同時,相信你們也不存在利益衝突,畢竟大家都是成年人,而成年人當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四十八歲的女子畢竟不再年輕,你現在不不瘋狂為自己活一把,那似乎真的太對不起自己了。

顯然,每個人對生活的追求不一樣,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然而,你覺得你這樣的想法和做法是理智的嗎?有一天真的被你遇到這樣一個男人,你會改變初衷嗎?相處一段時間後,男方會不會認為你這個女子抱著玩玩的心態而離你而去呢?

如果你追求的是不在乎長久,而只在乎曾經擁有的感覺,那你不妨找個合適的男人體驗一下這種不結婚搭夥過日子生活吧。


樂林老漢


這種我還真見過。不過鄰居往來也睜隻眼閉隻眼。只當空氣罷了。我做小生意那條街,有個老太婆就是你這種想法而且付諸於行動,當時她的年齡也與你相仿,而且是前夫病逝,後來給一位鰥夫老頭當保母,後來的後來,就一直同居三十來年,這老太太也沒生育,無子女,那老頭生活中完全是她在照顧。最後那老頭走了,留下她孤苦伶仃一人。那老頭的子女卻不管她,無依無靠,最後還是社區把她送養老院才完事。已經十幾年沒見到她了。不知她還在不在。

不結婚,只找伴,有點玄。不太可靠。當然萬一有個知你疼你的還是不錯的。不過,首先是這男人只對你一心一意,另外無其它女的,沒有第三者,這男人人品如何,經濟,身體健康狀況都值得深思。男女在六十歲前,身體也許還可以,但隨著年齡大了,毛病就多了。這些你想過沒有,名不正言不順,就是有證的都有時扯不清。


自在瞭然1


我對此有個人一點看法,我個人認為不可取,隨著年齡越來越大,所有問題都會悄然來到。比如說,責任,義務,生病,財產等等一系列問題,最難聽的話“拉幫套”的,“搭夥”的,“組局兒”的,與其如此我認為還不如自己一個人過更好。省的麻煩!






CNA於濟堂


聊聊這個話題,四十八歲不想結婚了,但能找個伴一起過嗎?

題主說的意思,其實就是近幾年來城鄉興起的“搭夥過日孑”,這種情形的男女兩人過日子,目前太多太多,很普遍了,不足為奇,也無人去議論人家這種事,似乎人們都接受了這種形式的“婚姻”模式。

這種搭夥過日子的現象,大多數都是發生在老年人這個群體,由於男女各自年齡漸大,失去伴偶,不甘寂寞,就又重新尋找伴侶,才使得這方面事情日益壯大起來,現在又有年齡趨向年輕化漫延。



搭夥過日孑這種“婚姻”現象,雖則無領證登記,但卻實際過著在一起生活的同居日子,這些都是男女雙方的意志情願,他(她)們不受時間年限的制約,感情一旦產生破裂,說散夥即散、似乎很靈活、很隨便丶很優越,不受領證的束縛困擾,所以這種模式很受老年人的選擇。


題主訴說自己四十八了,不想結婚,但想找個伴過日子,實質就是上述搭夥過日子形式,這裡告訴題主,你的思路能行,現在社會上這類事普遍了。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生活方式,各有追求。吃飯穿衣,五花八門。百人百姓,各有情趣。蘿蔔白菜,各有所愛。


風雨人生3293


我認為能,同居嘛,現在是一種很普遍的現象。但是也不能腳踏幾條船,玩弄感情,那是很危險的。




柳中柳


四十八歲的女子不想結婚,可以找一個人過日子的。現在的社會也不會像以前一樣,不少人認為結婚也就是多了一個結婚證而已。不領證也是可以一起生活的,而且相對自由,過不下去了可以說走就走,不用為分家打的不可開交。還不用被別人說成是離婚女。看著是不是比領證的要好很多。

不去領結婚證就意味著你放棄了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你的一切利益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持與保護,也不用盡夫妻的義務和責任。當然你也相對自由。

在當今社會,越來越高的離婚率使人們對婚姻也越來越失望,同時觀念的開放與轉變也對傳統的婚姻觀念產生了影響。所以領不領證都是你個人的選擇,想要怎樣的生活就要接受它所帶來的相應後果,就不要再怨天尤人!




感性的中年人


我認為「能」不想結婚又想找老伴,那不是扯談嗎?第一,你的子女同意你的這種背後被人戳脊梁骨,有違常綱的行為;第二,有違道德底線;第三,沒有辦理結婚證得不到法律保護和認可。你為什麼不可以結婚呢?依我個人所見過一些個案,請你參考和重新考慮你個人想法吧。我認為到這種歲數還是結婚比較好,原有幾點:1,古人云“久病床前無孝子”。是有一定的道理,我說如果,如果有一天得病了,小病是沒問題,但是大病就會出問題了。主要是兩點:一,大病太久了,子女所需要的治療、營養、親朋好戚招待,日常生活的費用開銷會很多的,有可能花光所有子女的積蓄,甚至有可向親朋借錢來開銷,他們能守你多久?後續要開銷費用的怎麼辦?還有他們的子女上學的一切費用來源怎麼辦?那唯一出路就出去賺錢,那由誰來照顧你的生活起居?如果子女多還好,可以輪流下來照顧你。獨生子女泥?二,就是生活起居上,很不方便。瑞屎瑞尿,換衣換褲什麼的,你有女兒還好,但是我認為由子女照顧生活起居上很不便,如果你結婚了,由老公照顧你的生活很方便,平常夫妻交流也很隨意,又不感覺到心裡孤單。三,沒結婚,你就會感到空虛,孤獨,和人生生理的渴望。

結婚是好事,但是,也要找到為人比較誠實和愛你的男人一起走過後半輩的幸福美滿的人生。絕不能隨意亂找好吃懶做,吃喝嫖賭的男人。

最後祝你幸福,快樂的人生!


農民出路在哪裡


四十八歲女子不想結婚,能找個男伴一起過嗎?這是你的私事你可以自己決定。如果選擇在一起,沒人干涉你,只是這樣過,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因為合情但不合法,法律只保障有履行法律手續的婚姻家庭。

在很多年前,你如果說不想結婚,只想找個人在一起,特別是女人有這個想法時,更是讓人不可思議,甚至大逆不道。當下,人們的思想觀念有了很大的變化。比如,二婚三婚,單身主義,丁克族,月光族,未婚先孕,同居,試婚,離職經商等等各種新的觀念和意識。

四十八歲,奔五了。想找個人在一起過日子,很正常,無可厚非。只是如果你們在一起,不履行法律手續,就是非法同居,而隨之產生一系列的問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雖然沒有婚約的約束,可以來去自由,在家庭和社會之間,自由轉換,可你在享受自己快樂的同時也必須肩負起相應的責任。


愛的暢享


我認為「能」找個伴是對的,人一輩子能有多少個48。把每天都活的詩情畫意,就要有個伴侶,生病了有人噓寒問暖。晚上能叨叨家常。

我支持你!



Songlang1984


我認為「能」美女你有這個想法說明你是個非常精明而又是個充滿自由的女神!

找伴與結婚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

結婚要相夫教子還要孝敬老人。老婆真難當啊!要換個丈夫首先要雙方協商不然話還要上法院!

找個伴就不一樣了,各自管好自己就Ok了。如果時間處長了自我感覺不良可立馬更換適合自己的新伴侶又開始新的一段幸福生活!

美女我雖然支持你贊同你過伴侶性的生活但也要提醒你一下——存足人民幣,為你今後真的老了進養老院所用!就能更加圓滿走完你幸福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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