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賣口罩犯法嗎?

裸奔D青蛙


賣口罩其實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是需要有資質的。普通的勞保口罩,都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圖一為辦證資格),才能進行銷售,醫用口罩的話,還得多辦一個醫療器械營業資格證(圖二為辦證資格)。如果是一個資質齊全的公司,在微信上通過正規渠道售賣,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但是如果是朋友圈裡的微商,在沒有辦證的情況下售賣口罩其實是犯法的,如果數額比較大,被人舉報了的話,罰款很嚴重,並且可能面臨刑事處罰,如果在這個時間節點還敢銷售假冒偽劣口罩,那更是要從重處罰的(圖三四是處罰規定),應該就是照著圖三的第四條來。所以犯不犯法,還是看賣家的資質,證件全不全啦。






是小白呀shiro


我們鎮上30多家口罩廠,今年都發了,鎮上上到老,下到小,全民倒賣口罩,gdb因為口罩直線上升,自己也賣過口罩,因為膽子小,拿貨多少錢,就賣多1兩毛,因為家裡親戚搞口罩廠的,貨也不缺,但是不敢賣太貴,怕被人說,但是不搞口罩賣,停工那麼久,也沒收入,很糾結


葍亀


首先,要分清出售的口罩屬於那一類商品,醫療器戒類還是普通民用防護物資。

請注意,未經許可和備案的私人機構通過任何渠道銷售醫用口罩或者一次性口罩均為違法行為。疫情期間,因銷售普通防塵口罩進行暴力斂財或者存在欺詐行為的,也會受到懲罰。

下面舉例說明。

醫用口罩以及一次性外科手術口罩屬於醫療器械。

3M口罩如按大類來分,可分為醫用口罩、顆粒物防護口罩、舒適保暖口罩三類,每類口罩各有不同的防護側重點。比如3M 1860/9132均為醫用防護口罩,如果是銷售,就需要提供醫療器械許可證的。

3M 1860醫用口罩

3M N95系列防塵口罩

保暖舒適型口罩

下面詳細說一下醫療器械分類以及要求:

一類醫療器械需要備案,二類及三類需要取得許可!

1. 一次性口罩屬於一類產品;

2. 醫用口罩屬於第二類醫療器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關於加強醫用口罩監管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械〔2009〕95號)的要求,加強對轄區內已批准的醫用口罩採用標準的監管,嚴格要求有關企業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註冊產品標準組織生產並規範使用說明書和包裝標識,指導醫療機構和公眾根據使用目的選擇合適的口罩。

3. 各種含有滅菌、抑菌和抗病毒的成分,預期用於抗菌抗病毒的醫用口罩按第三類醫療器械管理。目前,國家局尚未批准過此類產品。有關生產企業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向國家局申請註冊,經批准獲得醫療器械註冊證書後方可生產和銷售。

N95口罩並不屬於醫療器械。

N95型口罩,是指符合美國NIOSH N95認證的防護口罩。N95口罩是一類口罩的統稱,主要針對的防塵口罩。

“N”的是Non-oil適合於過濾非油性顆粒物,不適合油性的顆粒(油煙、採油機尾煙等);“95”是指,過濾效率大於95%。

如果通過微信出售的口罩屬於醫用口罩或者一次性口罩,在沒有備案或者許可的情況下,是違法的。

但如果出售的是類似N95/N94等防塵口罩或者是舒適保暖型口罩,則屬於正常的商品銷售。

因為這次“新型冠狀病毒”的突如其來,N95/N94類的口罩成為了防疫戰線的主力軍,雖然它們目前還沒有被明確納入醫療器械名錄中,但因為物資的統籌安排,以及全民物資的匱乏。

如果有貨源,藉此機會發不義之財的人,國家也在不斷的打擊。所以,心存善念,方可成大道。貪圖一時之利,也許會悔恨終生,更何況這份利益來的多麼的讓人心痛。


京漂一枚


我個人覺得不犯法。只要是合理合法都行。前幾天我發了個朋友圈,



木木影視先鋒


前面我發過一篇關於口罩缺乏原因的微頭條,就不再分析了,這裡只講第四條,一些人以最低,最低,最低的價格購進了非常大量的口罩,以最高,最高,最高的價格通過朋友圈,微信,電話,等等的平臺賣出,他們避開了像藥店一樣的處罰。卻大把大把的往裡撈著鈔票,為什麼用最低呢,這些人的購買量非常大10萬100萬500萬隻,他們會得到最優惠的價格,0.5元的口罩賣到3元-5元,整整擴了60-100倍。他們以為自己是人才,能看透商機,能抓住商機。確實這麼大的利潤比任何像創業都要好,快。

還有這麼一群人的工作,被稱為特種作業,油漆工,電焊工,水泥工,礦工,煤炭工,裝修工等等。並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會給你發口罩的,想對自己的身體好一點,你得自己為自己買單,口罩平時大多都會被這些人在使用,而很多人多少年就沒買過一次,因為他不用,疫情來了,都開始用了,那些用生命換金錢的特種作業人員,卻買不到了。因為那些人才們用他們的智慧掐斷他們的路,然後讓其花錢走他們的路,可恥,可悲,更可恨,如果說那些隱瞞疫情造成傳播的人應該受到制裁,那麼這些人才更應該受到制裁,為什麼,因為他們犯了一個大忌,因為他們在發國難財。





我看大家講的都很專業,我就從法律角度來講吧。

第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售賣的口罩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如果你賣的口罩是假商標可能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什麼意思呢?舉個簡單例子,比如耐克,你偶爾會在大街上會看到假的耐克商標的產品。

第二、售賣的口罩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但價格過高,很容易觸犯非法經營罪。什麼意思呢?比如一個口罩成本是幾分錢,你賣十幾塊,這就是明顯的非法經營。

第三、售賣的口罩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有可能觸及銷售偽劣產品罪,這個就特別普遍了,你買到的口罩質量特別差,有異味,更有甚者賣的口罩超級薄,一點都起不到保護的作用。

第四、售賣的是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口罩,如醫用外科口罩等,有可能涉嫌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這裡關注的是醫用口罩,因為醫用口罩的安全性,很多人首選醫用口罩,但是其實造假者第一選擇的就是醫用口罩。

第五、在微信裡售賣,收了錢不提供貨物的,那麼就很可能涉及到詐騙罪。這個就特別好理解了,我花了錢,卻沒有拿到東西,所以你詐騙了我,這裡注意一個金額的問題,一般銷售5000元是詐騙罪立案標準。

所以千萬不要心存僥倖,如果之前賣了,現在一定要禁止,萬一被舉報了,很容易出現巨大法律風險。



坐在椅子上思考


感謝您的閱讀!

確實我受騙了,前段時間,老婆朋友說從沙特阿拉伯可以買到口罩,一盒150元,一盒25個,感覺價格適合,就直接購買了兩盒N95口罩。可是,到如今這口罩都沒有收到貨,去找對方的時候,已經被拉黑了。

這段時間疫情嚴重,有些人依次謀取利潤。比如,蔡某在微信上空手賣口罩,沒多久就有近百萬元到賬,結果觸犯了法律,自己還良心不安。

那麼,微信買賣口罩犯法嗎?這裡我們說的是疫情影響的醫用口罩,需要滿足的條件是——

  1. 必須要有《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
  2. 因為醫用口罩是一種醫療用品,屬於第二類醫療器械。銷售醫用口罩需要《營業執照》,還需要《第二類醫療經營備案憑證》


實際上,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進一步規範醫用口罩註冊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械[2009]755號),醫用口罩屬於第二類醫療器械。

如果你不具備相關證書,且在微信售賣口罩,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未取得醫療器械註冊證的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的等等都屬於違法。

這還不是第一個違法的法律,在疫情之間,發這種“暴利”的“財富”,還會違反《兩高涉疫司法解釋》。


所以,你在微信賣口罩,對不起,你可能違法了。在沒有獲得資質,且高價售賣口罩,都屬於犯罪。


LeoGo科技


微信賣口罩是不犯法的,屬於微商的行為。

但是如果你賣出的口罩的性質發生了變化,那就是犯法的!

就好比:

1、你故意抬高物價,導致口罩的價格比成本高出好多,那麼,在這個非常時期裡,不僅會受到輿論的譴責,還會承擔刑事責任和罰款。

之前,就有一家藥店賣口罩故意提高價格,被罰了好幾百萬,並且責令整改。真的是偷雞不成蝕把米。

2、如果你賣的口罩不是正規途徑獲得的,而是一些“盜版”的三無產品,那麼一旦被舉報和被發現,就會承擔相應的責任。

前不久,有一個母親帶著自己的孩子來警察局自首,原因就是孩子賣了幾十萬元的口罩,但是這些口罩都是“三無產品”。

而母親是看不下去兒子做這種缺德的行為,因此把他帶到警察局自首了。

結論:

微信賣口罩是不犯法的,甚至這個時候你有途徑提供口罩供應還是一件好事。

畢竟在這樣的特殊時期裡,口罩屬於稀缺產品。

但是,如果你是為了發“國難財”而在微信賣口罩,那就要好自為之了!!!

因為人在做,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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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首張大仙


微信上賣口罩如果是普通一次性的,賣多高都沒人管你。但如果是醫用一次性的那就是屬於二類醫用器材,是需要許可的。或者說換一種說法,民不舉,.......既然是朋友圈賣,相對來說比店裡賣容易一些,比如1塊多進的賣2.3塊都是很正常的(現在朋友圈上好多)kf94的 是韓國的,一般好像沒人查的。網上現在賣的都已經多少錢了,你也可以自己去看看





伊森326


看你賣的是哪種,微信個人銷售醫用口罩的肯定違法(沒有營業執照、沒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所銷售產品很有可能是三無產品),對百姓危害極大,如果賣的非醫用口罩應該不違法,但非醫用口罩對病毒達不到有效的隔離。

再一個看你的售價格是否存在哄抬物價行為(國家要求疫情物資不得加價超過30%),但微信裡口罩屬於金字塔銷售模式,到真正使用人手裡已經遠遠高出這個比例。

現在的蠅頭小利,實際已經觸犯了法律法規,不是不查,是沒到出時間,疫情過後,估計就倒出手來查這些發國難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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