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上班,若被感染連累家人,公司負責嗎?

哈哈35825


公司是需要負責任的,因為復工是對企業有要求的。如果員工在疫情期間上班被染上有新型冠狀病毒,那麼是有公司沒有做好疫情防控的原因導致的,所以,公司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並且不能私自因為員工在隔離期間沒有按時出勤而開除員工。



小嘉愛分享


2020年1月23日,人社部、財政部、衛健委三部委聯合下發的《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號)確定的工傷認定適用對象範圍: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也就是說不在預防和救治工作中感染肺炎的,即便是醫護等人員,也不能認定工傷。

從問題來看,是問的家人是否需要公司負責。

疫情期間上班,若被感染連累家人,從上述通知中看來:公司是不必對其家人負責的。但是從人情的角度講,公司還是應該予以慰問和支助的。上班,就必然要經常出門,大大增加了感染新冠病毒的概率。而且,病毒有潛伏期,自己無症狀時,家人就可能已經受到感染,這與自己疫情期間上班脫不開干係。當然,公司也可認為:其家人感染新冠病毒有很多種可能,不一定是工作人員傳播的,甚至本公司的該職工也有可能是其家人傳播的。

對於問題中的連累家人,還可以有這樣一種理解:家人沒有染病,但是被隔離控制,生活不便。這樣的情況,公司更是不必負責了。

總之,疫情期間,不管是誰,都要做好全面的防範措施,保護好自己與家人,不給國家和家庭增添麻煩。[祈禱]


阿文Sunlight


這個太難界定了,疫情的潛伏期有14天,你要怎麼斷定你是在上班的路上感染的呢?

所以本人認為不屬於工傷。而且《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也有明確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屬於工傷。

但如果是醫護或者相關醫療工作人員,在工作的過程中感染了,那就屬於工傷。

其實本人很能理解為什麼很多人會關心這個問題,畢竟長時間的不能復工已經導致很多公司生產經營困難,所以現在有部分企業即便沒能通過復工審核,也會鋌而走險的要求員工復工。

但強烈建議各位朋友們!如果公司沒有通過復工審核,老闆還要求全體員工去上班,又或者是公司的復工審核上面的公司總人數只有幾個人,但老闆要求所有成員都要去上班,那一定要舉報!絕對要舉報!必須要舉報!現在這個情況,真的是生命安全最重要,錢沒了還可以再賺,命沒了賺再多錢也沒用…



來阿依莎


首先,現在疫情特殊時期,企業要想開工必須要申請並取得政府通許。企業必須要儘量保證每個員工的安全,外地員工必須要隔離十四天才能上班,本地的也必須保證自己沒有接觸史。每天有專人測量體溫什麼的,發現異常的都是禁止上班的。一個負責任的企業必須要保證員工的安全,不給國家添亂。

其次,對於個人,雖說企業做好防盜措施,個人也不能掉以輕心。上班期間戴好口罩,勤洗手,儘量避免扎堆現象的發生,人與人之間儘量保持一米的安全距離。下班回家,也要做好個人的消毒,可以用消毒液噴灑。實在沒有消毒液,鞋子儘量放外面,衣物外套懸掛通風處,不要亂丟。每天回家洗手,洗臉,有條件的可以洗頭,洗澡,為了家人健康,個人的消毒也是必不可少的。

再次,對於有沒有賠償措施,我覺得對於家人健康來說,金錢有時候並不是那麼重要的事情。保護好自己,才能保護好家人,為每一位工作者點贊!為偉大的醫護工作者和每一位守護我們平安的工作人員道一聲:辛苦了!中國加油!武漢加油!我們每個中華兒女加油!全民齊心協力,共抗疫情!


胖胖康我的小寶貝


在疫情的特殊時期,企業如果是要求員工上班,首先是企業自身要具備復工條件,也應該在所在地進行申請和備案,如果沒有具備保護措施的條件下,員工上班之後感染了病毒,連累了家人,企業肯定要負一定責任。

因為在企業復工的標準裡,國家就有對防控措施的很多要求。

如果公司在按規定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之後是沒有其他責任的,而且國家也已經表態,這一次疫情的治療費用由國家全部負責。

單位的責任也僅限於在治療期內繼續為你發放基本工資。

祝願大家幸福安康,萬事如意吉祥!🙏🏻🙏🏻🙏🏻🌹🌹🌹🌹🌹🌹


唐果


哎!這個問題真的很難啊!如果真的感染了,覺得公司不會負責的。我們現在每天都只是進公司大門測量體溫,登記一下,每天發個口罩,不過我們儘量省著用的,有時一個口罩用兩天。湖北籍的員工沒有回來,公司也讓他們過一段時間再來,加上湖北省也沒有解封,暫時感覺還算安全!


天使70004


疫情期間上班的公司企業都是要經過復工審核的。能夠審核通過的公司企業都會為員工做好復工防護的,比如辦公區域的消毒,員工口罩的配備等。個人也要做好自己的防護措施,上班路上注意做好防護,到公司後洗手,洗臉,用酒精對衣服鞋底噴灑消毒。回家後也是同樣的操作,並且換掉外出上班的衣服放陽臺懸掛通風。我想做好這些防護措施是對自己和家人的保護。如果不小心被感染了,本人公司是肯定會負責的,畢竟是上班期間嘛。至於連累家人公司會不會負責這要看公司能不能負責的了。這個時候你會覺得生在中國是何其幸運,不管怎麼樣,我們的國家,我們的政府是會負責的,會不拋棄,不放棄任何一個人的。我家對面的小區發生了疫情,小區封閉式管理,每天站在窗口都能看見保安,居委會,街道的工作人員24小時值守在那裡。每天都會對小區和小區門口周圍進行消毒,小區門口的門面房老闆都進行了免費核酸檢測。真心為這些工作人員點贊,辛苦了他們!還有哪些奮鬥在一線的醫護人員,謝謝您們保護好自己,家人們在等你們凱旋歸來!哪有什麼歲月靜好,是有人在為我們負重前行!所以這個時候上班的一定要做好自身防護,不上班的一定要安心的宅在家裡!相信一切都會過去的!


木子156633277


在這個疫情特殊時期,對於企業來講,要想開工必須要申請並取得政府許可。公司必須儘量保證每個員工的安全,外地員工必須要隔離十四天才能上班,本地的也必須保證自己沒有接觸史。每天有專人測量體溫負責對個人及家庭進行調查登記等工作,如發現異常都要立即禁止上班,公司必須要盡最大能力先保證員工的安全。

對於個人來講,雖說公司做好了各項防護工作,個人也不能掉以輕心。上班期間戴好口罩,勤洗手,人與他人之間儘量保持一米的安全距離。不扎堆,下班回家,認真做好個人的消毒衛生工作,儘量保障家人的健康安全。

若真的感染了肺炎,提出讓公司負責,這個責任還真不好介定,因為新型冠狀病毒引發的感染場所較多,還有潛伏期,無症狀感染者等,出門買菜也可能導致感染,也有家人先感染傳染給你的可能,很難認定感染一定是跟公司或者與工作相關,家屬就更難以界定了,所以建議大家還是做好防護。保護好自己,保護好家人,共克難關!


紫裳200038


要根據具體的工作內容而定。

2020年1月23日,人社部、財政部、衛健委三部委聯合下發的《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號)確定的工傷認定適用對象範圍: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也就是說不在預防和救治工作中感染肺炎的,即便是醫護等人員,也不能認定工傷。

 

關於工傷認定的“三工”要素中,工作原因是核心要件,是認定工傷的充分條件。即使不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但只要是工作原因,同樣應當認定為工傷。工作場所和工作時間在工傷認定中一方面是補強工作原因,另一方面是在工作原因無法查明時,用以推定是否屬於工作原因。

新型冠狀病毒引發的感染場所較多,還有潛伏期等等,出門買菜也可能導致感染,很難認定感染一定是跟公司或者工作相關,家屬就更難以界定,所以建議大家還是做好防護。

也有律師認為“用人單位要求復工未提供保護措施導致勞動者感染病毒的,存在一定爭議。”不過在事實認定方面存在現實困難。



現在疫情的防控已經初見成效,不少地區的企業開始陸續復工了。此次新冠肺炎防疫,最危險的莫過於一線醫護人員。對於在復工期間被感染新冠肺炎公司要不要負責、其實對於新冠肺炎的治療費用都是由國家兜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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