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上班,若被感染连累家人,公司负责吗?

哈哈35825


公司是需要负责任的,因为复工是对企业有要求的。如果员工在疫情期间上班被染上有新型冠状病毒,那么是有公司没有做好疫情防控的原因导致的,所以,公司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并且不能私自因为员工在隔离期间没有按时出勤而开除员工。



小嘉爱分享


2020年1月23日,人社部、财政部、卫健委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确定的工伤认定适用对象范围: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是说不在预防和救治工作中感染肺炎的,即便是医护等人员,也不能认定工伤。

从问题来看,是问的家人是否需要公司负责。

疫情期间上班,若被感染连累家人,从上述通知中看来:公司是不必对其家人负责的。但是从人情的角度讲,公司还是应该予以慰问和支助的。上班,就必然要经常出门,大大增加了感染新冠病毒的概率。而且,病毒有潜伏期,自己无症状时,家人就可能已经受到感染,这与自己疫情期间上班脱不开干系。当然,公司也可认为:其家人感染新冠病毒有很多种可能,不一定是工作人员传播的,甚至本公司的该职工也有可能是其家人传播的。

对于问题中的连累家人,还可以有这样一种理解:家人没有染病,但是被隔离控制,生活不便。这样的情况,公司更是不必负责了。

总之,疫情期间,不管是谁,都要做好全面的防范措施,保护好自己与家人,不给国家和家庭增添麻烦。[祈祷]


阿文Sunlight


这个太难界定了,疫情的潜伏期有14天,你要怎么断定你是在上班的路上感染的呢?

所以本人认为不属于工伤。而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也有明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但如果是医护或者相关医疗工作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感染了,那就属于工伤。

其实本人很能理解为什么很多人会关心这个问题,毕竟长时间的不能复工已经导致很多公司生产经营困难,所以现在有部分企业即便没能通过复工审核,也会铤而走险的要求员工复工。

但强烈建议各位朋友们!如果公司没有通过复工审核,老板还要求全体员工去上班,又或者是公司的复工审核上面的公司总人数只有几个人,但老板要求所有成员都要去上班,那一定要举报!绝对要举报!必须要举报!现在这个情况,真的是生命安全最重要,钱没了还可以再赚,命没了赚再多钱也没用…



来阿依莎


首先,现在疫情特殊时期,企业要想开工必须要申请并取得政府通许。企业必须要尽量保证每个员工的安全,外地员工必须要隔离十四天才能上班,本地的也必须保证自己没有接触史。每天有专人测量体温什么的,发现异常的都是禁止上班的。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必须要保证员工的安全,不给国家添乱。

其次,对于个人,虽说企业做好防盗措施,个人也不能掉以轻心。上班期间戴好口罩,勤洗手,尽量避免扎堆现象的发生,人与人之间尽量保持一米的安全距离。下班回家,也要做好个人的消毒,可以用消毒液喷洒。实在没有消毒液,鞋子尽量放外面,衣物外套悬挂通风处,不要乱丢。每天回家洗手,洗脸,有条件的可以洗头,洗澡,为了家人健康,个人的消毒也是必不可少的。

再次,对于有没有赔偿措施,我觉得对于家人健康来说,金钱有时候并不是那么重要的事情。保护好自己,才能保护好家人,为每一位工作者点赞!为伟大的医护工作者和每一位守护我们平安的工作人员道一声:辛苦了!中国加油!武汉加油!我们每个中华儿女加油!全民齐心协力,共抗疫情!


胖胖康我的小宝贝


在疫情的特殊时期,企业如果是要求员工上班,首先是企业自身要具备复工条件,也应该在所在地进行申请和备案,如果没有具备保护措施的条件下,员工上班之后感染了病毒,连累了家人,企业肯定要负一定责任。

因为在企业复工的标准里,国家就有对防控措施的很多要求。

如果公司在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之后是没有其他责任的,而且国家也已经表态,这一次疫情的治疗费用由国家全部负责。

单位的责任也仅限于在治疗期内继续为你发放基本工资。

祝愿大家幸福安康,万事如意吉祥!🙏🏻🙏🏻🙏🏻🌹🌹🌹🌹🌹🌹


唐果


哎!这个问题真的很难啊!如果真的感染了,觉得公司不会负责的。我们现在每天都只是进公司大门测量体温,登记一下,每天发个口罩,不过我们尽量省着用的,有时一个口罩用两天。湖北籍的员工没有回来,公司也让他们过一段时间再来,加上湖北省也没有解封,暂时感觉还算安全!


天使70004


疫情期间上班的公司企业都是要经过复工审核的。能够审核通过的公司企业都会为员工做好复工防护的,比如办公区域的消毒,员工口罩的配备等。个人也要做好自己的防护措施,上班路上注意做好防护,到公司后洗手,洗脸,用酒精对衣服鞋底喷洒消毒。回家后也是同样的操作,并且换掉外出上班的衣服放阳台悬挂通风。我想做好这些防护措施是对自己和家人的保护。如果不小心被感染了,本人公司是肯定会负责的,毕竟是上班期间嘛。至于连累家人公司会不会负责这要看公司能不能负责的了。这个时候你会觉得生在中国是何其幸运,不管怎么样,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政府是会负责的,会不抛弃,不放弃任何一个人的。我家对面的小区发生了疫情,小区封闭式管理,每天站在窗口都能看见保安,居委会,街道的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在那里。每天都会对小区和小区门口周围进行消毒,小区门口的门面房老板都进行了免费核酸检测。真心为这些工作人员点赞,辛苦了他们!还有哪些奋斗在一线的医护人员,谢谢您们保护好自己,家人们在等你们凯旋归来!哪有什么岁月静好,是有人在为我们负重前行!所以这个时候上班的一定要做好自身防护,不上班的一定要安心的宅在家里!相信一切都会过去的!


木子156633277


在这个疫情特殊时期,对于企业来讲,要想开工必须要申请并取得政府许可。公司必须尽量保证每个员工的安全,外地员工必须要隔离十四天才能上班,本地的也必须保证自己没有接触史。每天有专人测量体温负责对个人及家庭进行调查登记等工作,如发现异常都要立即禁止上班,公司必须要尽最大能力先保证员工的安全。

对于个人来讲,虽说公司做好了各项防护工作,个人也不能掉以轻心。上班期间戴好口罩,勤洗手,人与他人之间尽量保持一米的安全距离。不扎堆,下班回家,认真做好个人的消毒卫生工作,尽量保障家人的健康安全。

若真的感染了肺炎,提出让公司负责,这个责任还真不好介定,因为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感染场所较多,还有潜伏期,无症状感染者等,出门买菜也可能导致感染,也有家人先感染传染给你的可能,很难认定感染一定是跟公司或者与工作相关,家属就更难以界定了,所以建议大家还是做好防护。保护好自己,保护好家人,共克难关!


紫裳200038


要根据具体的工作内容而定。

2020年1月23日,人社部、财政部、卫健委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确定的工伤认定适用对象范围: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是说不在预防和救治工作中感染肺炎的,即便是医护等人员,也不能认定工伤。

 

关于工伤认定的“三工”要素中,工作原因是核心要件,是认定工伤的充分条件。即使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但只要是工作原因,同样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在工伤认定中一方面是补强工作原因,另一方面是在工作原因无法查明时,用以推定是否属于工作原因。

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感染场所较多,还有潜伏期等等,出门买菜也可能导致感染,很难认定感染一定是跟公司或者工作相关,家属就更难以界定,所以建议大家还是做好防护。

也有律师认为“用人单位要求复工未提供保护措施导致劳动者感染病毒的,存在一定争议。”不过在事实认定方面存在现实困难。



现在疫情的防控已经初见成效,不少地区的企业开始陆续复工了。此次新冠肺炎防疫,最危险的莫过于一线医护人员。对于在复工期间被感染新冠肺炎公司要不要负责、其实对于新冠肺炎的治疗费用都是由国家兜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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