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蚌埠人,你是哪种工资发放标准?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轻企业负担,

3月5日,经省政府同意,

自2020年2月起,

各市人民政府对企业职工医保

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

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省直职工医保参照执行。

提问!@蚌埠人,你是哪种工资发放标准?

据悉,安徽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皖医保发〔2020〕1号)。

《方案》明确,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据了解,自2020年2月起,各市人民政府对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原则上,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实施减征;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但确有必要减征的,由统筹地区确定是否减征。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参照执行。无法按时参保缴费可延期办理。

提问!@蚌埠人,你是哪种工资发放标准?

同时,《方案》规定,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职工医保费的缴费人,可继续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企业可缓缴保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未列入严重失信范围且2019年度按时足额缴费的企业,可申请缓缴职工医保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实施减征和缓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经初步测算,若全省普遍实施减征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措施,最大可为企业减负32亿元左右。

疫情期间的6种工资发放标准

最近,有些人还在“宅”,有些人已经陆续复工了。疫情期间,复工姿态各样,在家工作怎么发工资?待岗状态呢?不同情形,不同发放标准,小编汇总了6种情况,来具体看看↓↓

1、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

(1)在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正常支付工资。

(2)病假期间:如果新冠肺炎患者解除隔离后,仍需遵医嘱病休的,则按照医疗期的相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

2、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

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

正常支付工资。

注意!是政府实施或者采取措施导致的情形,如果仅仅是员工自己要求居家隔离,或者觉得老家更安全不想回来,可不属于此种情形。

另外,处于看护假期间的职工亦归于此种情形。但看护假可是要还的,企业可以综合调剂使用2020年的休息日,即现在休了看护假,2020年以后的休息日企业可以安排上班。

3、复工人员,包括在家办公的职工:

企业要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可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北京人社局明确,疫情期间,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

提问!@蚌埠人,你是哪种工资发放标准?

4、自行居家隔离或者申请延期返岗的员工:

(1)企业可以安排员工在家办公,正常发放工资。

(2)企业没有条件安排员工在家办公的,优先安排年休假,年休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年休假安排完了,想要继续延期返岗的,可采取的措施有:

A.协商一致待岗,并明确待岗期间的工资;

B.员工申请事假,事假期间无薪;

C.单位综合调剂使用2020年度内休息日,正常发放工资,在以后的休息日安排员工上班。

5、企业停工停产安排员工待岗的: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正常发薪,超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放基本生活费(北京的标准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也就是说,单位安排员工停工待岗的,第一个月的工资仍然需要保障,正常支付;从第二个月开始,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

企业没有停工,但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与职工协商一致后降低薪酬: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要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给予协助,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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