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
濟南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名單
(2020年2月27日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劉科為濟南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楊永斌為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陳勇為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李季孝為濟南市城鄉水務局局長;
曹軍為濟南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決定免去:
尹清忠的濟南市人民政府秘書長職務;
翟軍的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職務;
呂傑的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職務;
姜濤的濟南市城鄉水務局局長職務;
李季孝的濟南市農業農村局局長職務。
東營
東營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5次會議,於2020年2月27日通過,補充李宗洲同志為東營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杜延明同志在東營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辭去了東營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職務,按照有關規定,其擔任的東營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相應終止。
東營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5次會議,根據東營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請,於2020年2月27日任命:
耿考青為東營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
免去:
耿考青的東營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職務;
張樹芹的東營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李夢來的東營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東營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5次會議,根據東營市市長趙志遠的提請,於2020年2月27日決定任命:
趙永剛為東營市民政局局長;
師輝為東營市財政局局長;
陳桂林為東營市文化和旅遊局局長;
宋保輝為東營市統計局局長。
決定免去:
郭立安的東營市民政局局長職務;
李宗洲的東營市財政局局長職務;
宋家敬的東營市文化和旅遊局局長職務;
田和德的東營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主任職務;
王志安的東營市統計局局長職務。
東營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5次會議,根據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廖偉忠的提請,於2020年2月27日任命:
翁秀明為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泰安
泰安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5次會議,根據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長張濤的提請,於2020年2月28日決定任命:
戴冰為泰安市教育局局長;
李華民為泰安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決定免去:
梁久軍泰安市教育局局長職務;
戴冰泰安市生態環境局局長職務;
李華民泰安市文化和旅遊局局長職務。
菏澤
菏澤市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根據菏澤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提請,於2020年3月5日任命:
谷瑞靈為菏澤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主任;
魏琳為菏澤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主任。
免去:
孫忠生的菏澤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主任、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菏澤市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根據菏澤市人民政府市長陳平的提請,於2020年3月5日決定任命:
肖友華為菏澤市財政局局長;
梁衍鋒為菏澤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主任;
王鐵軍為菏澤市醫療保障局局長;
邵新宇為菏澤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辦公室)局長(主任)。
決定免去:
馬敬青的菏澤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主任職務;
楚喜斌的菏澤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辦公室)局長(主任)職務;
周鐵倫的菏澤市財政局局長職務。
菏澤市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根據菏澤市監察委員會主任李茂楠的提請,於2020年3月5日任命:
房斌為菏澤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菏澤市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根據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張正智的提請,於2020年3月5日任命:
文廣源、王靜娜、劉瀟為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張憲明的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王力爭的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菏澤市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根據菏澤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新建的提請,於2020年3月5日免去:
李愛國的菏澤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張景存的菏澤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聊城
為進一步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聊城市委研究,現對郭守印等4名同志進行任前公示:
郭守印,男,漢族,1968年10月生,大學學歷,工程碩士學位,中共黨員。現任聊城市政府副秘書長(正縣級)、聊城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擬任市直部門(單位)正縣級領導職務。
宋汝祥,男,漢族,1963年5月生,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現任聊城市衛生健康委黨組成員、副主任,擬任市直部門(單位)正縣級領導職務。
常立國,男,漢族,1964年9月生,在職大學學歷,中共黨員。現任聊城市第三人民醫院黨委委員、副院長(聘),擬任市屬醫院正職。
江景華,女,漢族,1969年9月生,省委黨校大學學歷,中共黨員。現任聊城市第四人民醫院黨委委員、副院長(聘),擬任市屬醫院正職。
對上述人選如發現有影響任職的情況或問題,可在公示期內向聊城市委組織部反映(信函以當地郵戳時間為準)。反映問題要實事求是,電話和信函應告知真實姓名。對線索不清的匿名電話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間不予受理。
責任審核:許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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