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森林防火禁火令来了!违反以下行为将依法处理

“禁火令”来袭

扫墓祭祀注意防火

3月10日至4月10日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宁海森林防火禁火令来了!违反以下行为将依法处理


宁海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为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县范围内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县政府决定,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期:每年3月10日至4月10日。

二、禁火区域:在全县林区范围内。

三、凡进入林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等行为;

(二)严禁上坟祭祖时从事点烛、烧纸钱、燃放烟火爆竹等活动;

(三)严禁出殡队伍近山沿途燃放烟花爆竹;

(四)严禁野外烤火、玩火、放孔明灯;

(五)严禁进山狩猎;

(六)严禁炼山、烧地坎草、烧灰积肥及其他生产性用火。

四、对违反以上禁令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宁海森林防火禁火令来了!违反以下行为将依法处理


清明节期间,风大物燥,草木干枯,一点小火苗都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请大家牢记: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