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处理!江西一设区市通报四起涉疫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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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面前 呼吁理性

配合防疫 人人有责

近日,

九江市一些县区警方发布了一批通报::


依法处理!江西一设区市通报四起涉疫违法问题

湖口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月12日,湖口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经查,王某某(男,72岁,湖口县城山镇人,已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现已隔离收治)1月11日从武汉返回湖口,其多名亲属随后从武汉返回湖口。在乡镇工作人员对武汉返乡人员进行排查期间,王某某未如实告知其在武汉的旅居史。1月30日,王某某因发热到城山镇卫生院治疗,诊疗期间,王某某也未如实反映武汉旅居史以及接触史。因病情未见好转,后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治疗并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其行为造成多人被隔离观察。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办中。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有情况、有问题要及时报告,如实报告自己的病情和接触史、旅居史。同时也欢迎市民对刻意隐瞒确诊患者接触史、未进行医学隔离观察的人员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92-6322246。对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湖口县公安局

2020年2月13日


依法处理!江西一设区市通报四起涉疫违法问题

武宁县


2月12日14时许,武宁县官莲乡一男子驾驶小轿车途经宋溪高速路口卡点,经检查发现其未持有《武宁县疫情防控居民临时通行证》、《临时工作证》等相关证件,政府工作人员便让其靠边停车,联系其本人所在地开具相关证明。但该男子拒不配合,直接驾车离开。在场民警通过车照,立即锁定车主刘某(女),并电话要求刘某(女)通知驾驶其车辆的男子到宋溪派出所投案自首。下午6时许,冲闯警戒线的男子刘某(男)到宋溪派出所投案,向民警如实交代冲卡的违法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

依法处理!江西一设区市通报四起涉疫违法问题


依法处理!江西一设区市通报四起涉疫违法问题

刘某(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刘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依法处理!江西一设区市通报四起涉疫违法问题

濂溪区


2月13日,

濂溪公安再办理2起

拒不执行政府紧急命令案,

行政拘留2人:


01

2月12日晚,濂溪公安再次查处一起强行冲卡,拒不执行政府紧急命令的案件,行政拘留1人。


2月12日17时许,在濂溪区庐山国际小区东门疫情卡点处,李某驾驶汽车强行冲越疫情卡点扬长而去,等李某返回小区时被保安拦下并报警。


依法处理!江西一设区市通报四起涉疫违法问题


接警后,五里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控制李某,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依法处理!江西一设区市通报四起涉疫违法问题


经询问,李某对其强行冲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濂溪公安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依法处理!江西一设区市通报四起涉疫违法问题


02

2月12日下午15时许,虞家河派出所巡查至辖区怡濂苑疫情防控点时,发现小区居民夏某在管控期间出入小区不戴口罩,经防控人员指出不肯改正,并对管理人员进行谩骂。


依法处理!江西一设区市通报四起涉疫违法问题

民警当场对嫌疑人进行口头传唤,经查,夏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分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在此呼吁广大群众:

抗击疫情从我做起!

敬请大家主动

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共同维护好社会秩序,

向不法行为说不,

向不文明行为说不,

以每个公民的文明守法行为

助力全面打赢疫情防控

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来源:湖口发布、武宁发布、濂溪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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