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一聊隋唐这一时期的“收继婚俗”

导语

“婚俗”,简单的来说就是婚姻习俗。古时候女子在谈婚论嫁时,大多数人都逃脱不了的一个基本“规矩”,那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究其根源,这和封建王朝时期的三纲五常、礼教礼仪是有很大关系的。在古代婚俗中,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一种现象了。但除此之外,古时候还有一种比较奇异的婚俗,那就是“收继婚俗”。

聊一聊隋唐这一时期的“收继婚俗”

收继婚是一种奇异的婚俗, 因为它与封建礼教相违背,从而 被视为乱伦而遭到历代王朝所禁。但在隋唐民族融合、文化开放的大背景下,收继婚现象却普遍存在于汉文化繁荣的中原地区。

隋唐时期的收继婚现象

收继婚是什么了?很简单,这是一种寡妇内嫁制的婚姻形态,又可称为“蒸报婚”、“转房婚”。收继婚中的收取者,可以是同辈,也可以是长辈。古时候人们把子纳庶母为妻称为“蒸”,叔伯死子纳婶母称为“报”,这种是属于长辈的收继婚;

聊一聊隋唐这一时期的“收继婚俗”

还有就是兄死, 弟娶寡嫂,或弟死,兄纳弟妇,这种婚俗我们把它称之为同辈间的收继婚。唐代修撰的《周书》记叙突厥婚俗称:“父兄伯叔死者, 子弟及侄等妻其后母、世叔母及嫂”,这就是对这种婚俗的形象描述。

  • 隋唐以前的收继婚现象

收继婚俗,作为母系氏族的遗风一直延续了下来。春秋时期, 天子诸侯乱伦的事情,这是经常发生的,比如《左传》桓公十六年说:

“出, 卫宣公蒸于夷姜,生急子,属诸右公子”。

秦汉时期,在游牧民族中就更为常见了。匈奴、乌孙等少数民族都是有此风俗的。收继婚在汉朝时的西北地区极为普遍, 而且作为其婚姻习俗,他们并不认为收继后母、寡嫂、弟妇有何不妥。但要指明一点的就是收继婚俗与汉文化中封建礼教相悖,认为是“无冠带之节, 缺庭之礼”,是犯悖人伦的,所以遭到了历代礼制或法律的禁止。

但是到了魏晋南北朝以来,少数民族进驻中原, 将收继婚制也带了进来。到隋唐时期, 社会开放,兼容并蓄, 各民族大融合,收继婚这种现象也更为普遍了。

  • 隋唐时期边疆地区的收继婚现象

在隋唐时期的边疆地区,广泛保留了收继婚习俗。

贞观年间, 怀化大将军瀚海都督吐迷度“兄子乌纥蒸吐迷度之妻”,并“领骑夜劫吐迷度杀之”。这里的 “兄子”即侄子。可见,在这场宫廷政变中妇女作为财产被争夺的悲惨命运。除本族妇女外,与汉公主一样隋唐公主也逃不脱这种收继婚俗。《回鹘传》中也记载了唐朝宁国公主和咸安公主被收继的史实。当时唐朝宁国公主于乾元元年,下嫁给了英武可汗磨延啜。

聊一聊隋唐这一时期的“收继婚俗”

可汗死后, 宁国公主险些被殉葬了, 多亏她借其聪慧力争才免于一死。后来磨延啜的儿子移地健立,被册封为英义可汗, 收继了宁国公主。

《晋书·吐谷浑》中也有明确的记载, 吐谷浑:

“其婚姻……父卒, 妻其群母; 兄亡,妻其诸嫂。” 如, 白兰王视连有二子,长子视羆, 少子乌堤。视羆死后,“子树洛干年少, 传位于乌纥堤”,“树洛干九岁而孤, 其母念氏聪慧有姿色,乌纥堤妻之,有宠, 遂专国事”。——《晋书·吐谷浑》

可见, 当时兄终执嫂很合理,而且妇女被收继后仍有一定地位, 可参掌国事。

收继婚俗在突厥中也很普遍,当时北周千金公主嫁突厥可汗他钵之后,历隋至唐代,曾多次被他钵子弟继娶。隋义成公主也先后嫁与始毕、处罗、颉利三可汗,其他民族也都 是有收继婚俗的。

  • 隋唐时期中原地区的收继婚现象

隋唐时期,社会经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中外交流频繁,民族间大融合, 文化上兼容并蓄, 人们思想开放。收继婚现象也是普遍出现于中原地区, 尤其是在宫廷更为常见。虽然这一时期因为与封建礼教相违悖,而引起一些争议, 但在当时汉人胡风、胡人汉化的社会氛围中, 少数民族的一些风俗文化也流入中原, 渐被汉人接受。如隋文帝的宣化夫人陈氏姿貌双全,文帝死后被炀帝所蒸, 后有正式召入宫中。在她死后,炀帝还作《神伤赋》哀悼。

聊一聊隋唐这一时期的“收继婚俗”

在唐代, 收继婚在宫廷范围内更是屡屡出现。

唐太宗弟李元吉在玄武门之变中被杀之后, 太宗将他的妃妾杨氏收继为侍妾,甚至还一度想立杨氏为后,魏征劝太宗“不可以辰嬴自累”,这时李世民才作罢。而且 李世民还公开将自己与杨氏的儿子,曹王明立为李元吉的嗣子。这种做法就是属于典型的收继婚的规例, 即死者的亲属一方面有收继弟妇的权利,同时还有为亡弟立嗣的义务。

除了同辈的收继婚外,唐代还存在异辈的收继婚, 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武则天。

武则天本来是太宗的才人,唐 太宗死后,嫡子李治继位为皇帝, 他将武则天召进宫来, 册为昭仪, 后来立为皇后, 最终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

聊一聊隋唐这一时期的“收继婚俗”

这一时期,在民间也存在着收继婚现象。在唐朝时期的敦煌地区,就有收继弟妇,收继寡嫂,收继庶母等多种婚姻形式, 而且收继对象无需重新履行有关结婚的手续和仪式,寡妇在户籍中仍保持原有身份,如“亡兄妻”、“亡弟妻”等。除此之外,收继婚的女方也还大多有较多的子女,这表明民间收继婚也涉及到了抚养本族子女的实际需要。

收继婚俗延续的原因

收继婚制的产生延续其实是特定的历史原因的, 而且还是有多种因素共同推动形成的。

  • 是由当时社会经济条件所决定的

收继婚广泛流传于游牧民族中, 这其实是与其社会经济状况密切相关的。一方面在经济生活上,西北游牧民族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逐水草而居,他们的经济需求并非完全自给自足。除了依靠本族牲畜本身的生产外, 他们主要依靠的是掠夺手段。这既可以当成军事上的训练,又可以掠夺生产所得, 来满足生活上需求, 包括家畜、人口、物资等。另一方面在社会生活上,他们的社会组织代表一种战斗团体, 要求全体动员, 行动迅速。强调战斗力重要性, 形成贵壮健, 贱老弱的风气。

聊一聊隋唐这一时期的“收继婚俗”

当时的婚姻特征无不和当时的生产力生产方式相适应。落后的生产力, 匮乏的物质财富, 这就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形成诸如汉文化中完备的婚姻制度。在这种游牧习俗中,为维护武装战力以及原有亲属关系,可使孤儿寡母不致流离失所,避免社会问题发生, 促进了收继婚习俗的形成延续。

  • 确保宗族延续以及收继财产

汉文帝时,他派 遣使者给老上稽粥单于送书信,汉使者与中行说辩匈奴恶俗, 中行说曰:

“匈奴之俗……父子、兄、弟死, 取妻妻之, 恶种姓之失也。故匈奴虽乱, 必立宗种。”——《汉书·匈奴列传》

可见, 收继婚制的另一原因就是担心种姓消失。此外,收继婚在保存了种姓的同时,又保证了本家族财产不外流。父妾及兄弟妇均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在父兄死后,为防止因后母、叔母、寡嫂的改嫁使财产流向外族, “妻其后母、世叔母及嫂”的收继婚,不失为保留本族财产的好方法。因而, 收继婚也就为其他各部族所沿用。

  • 隋唐时期的文化回流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封建礼教不断完善, 对婚姻制度也是提出了一系列严格限制。到了宋朝以后,很多以儒家的道学观念来评判唐太宗、高宗的不合礼法的乱伦,而隋炀帝更是以淫乱后宫的暴君淫贼形象,为后人所唾弃。但他们却不知隋唐时王朝崛起于北方, 其皇室家族本身就有鲜卑族的血统,而“鲜卑者, 亦东胡之支也……其习俗与乌桓同”, 而乌桓“其俗妻后母,报寡” 。 可见,鲜卑也是有收继婚俗的。

聊一聊隋唐这一时期的“收继婚俗”

隋唐时期的统治者汲取了北方鲜卑突厥等族婚俗理念,其实也是无不合常理之处的。而另外一方面,就是 魏晋南北朝以来,北方少数民族进驻中原,到隋唐时期,统治者采取的开放政策,使得民族间大融合。在少数民族汉化的同时,西北民族的饮食、服饰、婚俗等方面的习俗也流入中原地区,从而形成了一股“胡风”, 收继婚俗也作为其中一部分被带进来,成为此时民族大融合进程中的一种文化回流的自然现象。

收继婚俗作为游牧民族婚俗的一种, 它不仅是宗族继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还包含了赡养制度、财产继承制度等多方面因素在内的一种重要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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