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前門”在“中煙”時期

“大前門”在“中煙”時期

“大前門”在“中煙”時期

  1963年3月,中共中央決定對菸草行業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從而建立了第一個具有托拉斯性質的聯合企業——中國菸草工業公司。1969年,中煙工業公司因歷史原因被迫解體。

  在此期間,對各捲菸廠的牌子進行了壓縮精簡,只保留“拳頭”產品。並規定:煙標上的名稱一律都用“中國菸草工業公司出品”字樣。正版用漢字,副版用漢語拼音,字體也是一樣的,只有在封口花(條)處印有廠名,其餘均無區別,一個牌子可由數家捲菸廠生產。因此,本來就由數家捲菸企業共同生產的“大前門”煙標上,也出現了統一的“中國菸草工業公司出品”字樣。儘管有高度統一的規定,但在煙標上仍出現了不同的版式,如“註冊商標”的不同標註,字體的粗細,副版漢語拼音的沿用,都存在一定的差異。

  由於1966年開始“文化大革命”,煙標設計上也不可避免地烙上了“文革”的時代印跡,如在商標上加用“語錄”“口號”“詩詞”等形式。在“大前門”上,僅出現了一款“要鬥私批修”的毛主席語錄,根據歷史記載,這枚語錄煙標最早出現於1967年年末。

  從解放前以英美煙公司創牌,經歷多公司變化,直至解放後“上、青、天”的接手,基本反映了“大前門”百年來的簡要歷程。作為一個外資企業的菸草品牌,曾在中國大地上運營近四十年,又被中國菸草企業繼續生產銷售,並能歷經百年,可謂是一個罕見的奇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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