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承篇2—如何安全、快捷、私密的進行財富傳承


各位朋友好,歡迎打開今天的法商分享課。


懂法,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己和孩子


傳承是每個人一生中必將經歷的事情,在我們努力掙錢的同時,花點時間瞭解傳承,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話不多說,進入今天的課程。


01

父母通過購買保險傳承財富

能防止子女之間發生

“遺產爭奪大戰”嗎

傳承篇2—如何安全、快捷、私密的進行財富傳承


我先告訴大家答案:不一定!

這是為什麼呢?


要想通過購買保險來傳承財富並避免繼承糾紛,關鍵是要做好保單架構設計。


下面先來看一個小案例


李先生,今年54歲,是一位成功的企業家。他的事業很成功,但是婚姻生活很不順利。他先後有過3次婚姻,與第一任妻子育有3個子女,與第二任妻子育有2個子女,目前與小他15歲的現任妻子一起生活,也育有2個子女。這些孩子之間交往很少,他很擔心自己去世後,7個子女會為了爭奪他留下來的財產發生糾紛。


假如:李先生為自己購買了保險,但是沒有指定受益人,一旦李先生去世。


按照《保險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


被保險人死亡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一)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二)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後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身故保險金就成了李先生的遺產,就要走法定繼承的手續,孩子們之間就很有可能會為了這筆保險金髮生糾紛。


所以,我建議李先生購買終身壽險或終身年金險,保單架構設計為:投保人為李先生,被保險人為李先生,受益人為李先生的7個子女,7人均為第一受益人,每人的受益份額為1/7。


傳承篇2—如何安全、快捷、私密的進行財富傳承


按照以上的保單架構設計,李先生去世後,任何一位受益人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均不需要辦理繼承權公證的複雜手續,保險公司會將身故保險金平均分為7份,分別支付給7位受益人。


02

保單傳承的私密性很高

你知道這是為什麼嗎?


傳承篇2—如何安全、快捷、私密的進行財富傳承


在我國還沒放開“二孩政策”之前,由於各種原因,很多家庭都是超生戶。


任先生今年54歲,除了事業有成,家裡人丁也很興旺,他跟太太育有兩女一男,且均已成年。不僅如此,任先生在外還有兩個非婚生子女。

根據任先生介紹的情況,我為其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傳承方案,其中保險是這套傳承方案中的重要工具。


任先生之所以選擇保險,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他認識到了使用保單傳承的私密性很高


接下來,我就給大家分析一下保單傳承的私密性高的原因。


1、除保單當事人,其他人無法查詢保單信息。


何為保單當事人呢?即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


像任先生家這種多子女家庭,最適合通過購買人壽保險進行傳承。


任先生可為自己購買多張人壽保單用作傳承,將每個子女設置成不同保單的身故受益人。各個子女作為不同保單的受益人,相互之間是無法查詢其他受益人的保單情況的,這樣就避免了子女間因傳承資產數額差異而產生糾紛。


2、受益人可以是非婚生子女,避免發生家庭矛盾。


任先生家較為特殊的一點是他還有兩個非婚生子女。如果他採取正常的遺產繼承,非婚生子女很難獲得遺產,並且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之間極有可能產生矛盾,這是任先生非常不願意看到的。


保單傳承就可以在這一點上幫到任先生。


在非婚生子女取得保險金時,不用像遺產繼承那樣要通知其他繼承人全部到場,只需要非婚生子女自己前往辦理即可,這樣就可以避免發生家庭矛盾


傳承篇2—如何安全、快捷、私密的進行財富傳承


3、避免非婚生子女無法取得被保險人死亡證明的尷尬。


我們知道,在辦理身故保險金理賠手續時要提供被保險人的死亡證明。但現實情況下,非婚生子女往往拿不到被保險人的死亡證明,這就增加了非婚生子女領取保險金的難度。


要想解決這個問題,投保人可以在同一家保險公司分別為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購買保單。


被保險人去世後,婚生子女必然會憑藉父親的死亡證明去保險公司領取保險金,此時保險公司會留存這份死亡證明。


之後,非婚生子女去領保險金時就不需要提供被保險人的死亡證明了,如此就能避免非婚生子女在獲取死亡證明的過程中與婚生子女發生爭執。


傳承篇2—如何安全、快捷、私密的進行財富傳承


03

財產繼承拿錢快,

還是保單理賠拿錢快?


傳承篇2—如何安全、快捷、私密的進行財富傳承


王先生有一子一女,生前,王先生留下了遺囑:房子歸兒子,銀行存款歸女兒。後來,王先生身故,子女將如何辦理財產繼承手續呢?


簡單來說,兩個子女需要前往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辦理成功後,公證處會出具一份繼承權公證書,子女拿著繼承權公證書前往房管局及銀行辦理遺產繼承過戶手續。


但繼承權公證的辦理,手續繁雜、時間漫長、難度較大


主要有三大難點


1、全部繼承人同意遺囑內容


比如,王先生的遺囑雖然給子女都分配了遺產,但是,很有可能子女對遺產的分配有不同的意見。


如果兩人都想要房產,可王先生在遺囑中將房產給了兒子一人,那麼在辦理繼承權公證手續時,女兒就會有意見。


如果女兒不認可遺囑,繼承權公證手續就難以辦理下去。


2、全部繼承人必須共同前往公證處


假設王先生的繼承人有四位,比如父母還健在,居住在外地老家,辦理繼承權公證手續時,需要父母趕到公證處,對遺囑內容發表意見並簽字。


如果父母年邁體弱,行動不便,不能前往公證處,就需要父母到他們當地的公證處做公證授權委託,並簽署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來遺產繼承地的公證處代理發表意見。


如果兩次公證活動父母都不能參加,那麼繼承公證手續也將難以辦理下去。


3、提供繼承所需的全部材料


假設上面兩個難關一一通過,全部繼承人都能共同到場並且全部同意遺囑內容,公證處還要審核繼承人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是否齊全(如身份關係證明、財產證明等)。


傳承篇2—如何安全、快捷、私密的進行財富傳承


保單理賠就省去了上面的所有麻煩:


第一,不需要全部繼承人到場;

第二,不需要其他繼承人同意;

第三,不需要辦理繼承權公證等其他繁雜的手續。



如果你想簡單有效的將自己的資產傳承下去,

不妨來諮詢我,

我會為你合理配置各份保單,

做到傳承、增值兩不誤。


今天的分享結束,

謝謝大家耐心看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