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低風險區全面恢復餐飲營業,但限制集體聚餐、承辦宴席

四川:低風險區全面恢復餐飲營業,但限制集體聚餐、承辦宴席

四川:低風險區全面恢復餐飲營業,但限制集體聚餐、承辦宴席


為進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學性、精準性,促進全省生產生活秩序恢復,保障經濟社會發展,3月7日,四川衛健委網站發佈《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於依法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通知》。

同時,為指導餐飲服務經營單位做好新冠肺炎分區分級防控工作,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切實維護經濟社會秩序,制定了《四川省餐飲業新冠肺炎分區分級防控技術方案》(下稱《方案》)。

《方案》指出,低風險地區全面恢復餐飲服務經營單位正常營業,但限制集體性聚餐、承辦宴席(含農村自辦群體性宴席);中風險地區,有序開放餐飲服務經營單位堂食服務,禁止集體性聚餐、承辦宴席(含農村自辦群體性宴席);高風險地區,暫停餐飲服務經營單位營業。

《方案》全文如下:

四川省餐飲業新冠肺炎分區分級防控技術方案

為指導餐飲服務經營單位做好新冠肺炎分區分級防控工作,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切實維護經濟社會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低風險地區。全面恢復餐飲服務經營單位正常營業,但限制集體性聚餐、承辦宴席(含農村自辦群體性宴席)。嚴格落實通風、清潔消毒、人員體溫檢測等防控措施。

(二)中風險地區。有序開放餐飲服務經營單位堂食服務,禁止集體性聚餐、承辦宴席(含農村自辦群體性宴席),適當降低同時段內餐位密度,提倡電話訂餐、網絡訂餐,鼓勵提供線上供餐和無接觸配送等服務。

(三)高風險地區。暫停餐飲服務經營單位營業。

二、開放前準備

(一)餐飲服務經營單位需具有合法經營資格,在開工和復工前,需要準備充足的防控物資(口罩、消毒劑、洗手液、速幹手消毒劑、體溫槍等),保障工作人員日常工作防護需求。

(二)停業後首次恢復營業的餐飲服務經營單位需全面對營業場所、設備設施、餐飲餐具等進行徹底的清洗消毒。

(三)全面採集瞭解上崗員工假期動態(員工去過哪裡、是否有發熱、呼吸道感染等症狀),並登記彙總。有疫情發生地區生活史、旅行史以及與確診病例有密切接觸這三個方面情況的員工暫不返程返崗。

(四)培訓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消毒劑使用方法執行,避免消毒液體接觸到菜品、成品。

(五)增設廢棄口罩專用垃圾桶,用於投放使用過的口罩,並注意及時清理。

(六)日常以通風換氣和清潔衛生為主,同時對接觸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進行預防性消毒,確保餐具嚴格清洗消毒後使用。必要時對地面、牆壁等進行預防性消毒。

(七)建立每日健康監測制度,每天上班、下班對員工進行體溫測量。

三、從業人員管理

(一)員工管理。餐飲服務經營單位在開工或復工前,應主動掌握登記從業人員來源信息和健康狀況。對來自省內外高風險地區的從業人員,按規定接受集中或居家隔離14天管理和服務,每日不少於2次體溫檢測,堅決杜絕從業人員帶病上崗。

(二)健康監測。嚴格從業人員每日上崗前健康檢查制度,進入經營場所(工作區域)前,應監測體溫,若體溫≥37.3℃,應安排離崗觀察休息。有發熱、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狀的從業人員嚴禁上崗,並及時聯繫到醫療機構就診。

(三)手衛生要求。從業人員工作前、操作後、進食前、如廁後應按照“六步法”嚴格洗手,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加工製作食品前須對手部進行清洗消毒。

(四)穿戴要求。從業人員上崗應一律佩戴口罩,並按規定及時更換口罩,保持口罩清潔。食品處理區的從業人員應穿清潔的工作服、戴清潔的工作帽。

(五)知識培訓。做好從業人員傳染病防控、食品安全知識、健康知識等培訓。

(六)出勤記錄。建立疫情期間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檔案記錄應包括每日出勤人員姓名、工作崗位、身體狀況、體溫記錄等。

四、設施設備管理

(一)防疫物資。餐飲服務經營單位在開工和復工前,應準備基本的防護物資,包括防護口罩、消毒水、洗手液等防護用品,配備測溫儀等,滿足日常防護和健康監測需求。

(二)消毒設施。消毒設備應確保運行正常,清洗消毒後的餐用具應存放在清潔的保潔櫃內。

(三)衛生間。設置衛生間的應定時清潔,保持空氣流通和乾淨無異味;衛生間洗手檯應配備肥皂、洗手液、消毒液等,供消費者個人清潔使用。

(四)加工製作設備設施。餐飲服務經營單位加工製作設備設施和場地應與供餐能力相適應。

(五)通風設備。有空調、新風系統的應保證正常使用。疫情防控期間,適當增加過濾器的清潔消毒和更換頻次,中央空調只開啟新風功能,排氣扇應負壓通風,保持空氣流通,防止房間之間空氣對流。

(六)電梯。在保證安全運行的同時,每天電梯消毒頻次應在3次以上。在電梯間張貼提示語,提醒在電梯間佩戴口罩,不宜乘坐人員過多。提倡多走步梯,防止接觸傳染。

五、經營場所管理

(一)清洗消毒。餐飲服務經營單位在開工或復工前,應對經營場所、保潔設施、人員通道、電梯、洗手間、更衣室等設備設施和區域,進行全面徹底的規範清洗消毒。日常定時清潔消毒,並做好臺賬記錄。

(二)店面清潔。應保持經營場所內部環境乾淨整潔,地面乾燥,不得有積漬。清潔工具應專區專用,禁止將拖帚、抹布、汙水桶放置在消費者就餐空間。做好老鼠、蟑螂、蒼蠅等有害生物防治。

(三)餐具清洗消毒。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淨後、按照規範進行消毒,並存放在專用保潔設施內。

(四)保持通風。疫情防控期間,保持食品加工場所和就餐場所的空氣流通。

(五)廢棄物處理。餐廚廢棄物加蓋、分類存放並及時清理,定期對垃圾桶進行消毒處理。設置用於廢棄口罩的專用收集箱(桶)。

六、原材料採購驗收

(一)原料自查。餐飲服務經營單位應定期開展食品原料自查,並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及時清理、銷燬過期或腐敗變質的食品原料。

(二)嚴禁野味。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

(三)原輔料可追溯。嚴格執行索證索票、進貨查驗等制度,做好臺賬記錄工作。重點加強對豬肉“兩證一報告”的查驗,杜絕採購、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動物肉類及肉製品。

七、加工製作

(一)食品加工。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煮熟煮透,加工製作存放做到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汙染,半成品、成品應採用保鮮膜覆蓋或密閉容器等方法貯存。

(二)廚房透明。採取隔斷廚房、玻璃廚房、視頻廚房等形式,打造“明廚亮灶”“陽光廚房”,公開食品加工、備餐、餐廚廢棄物處理等關鍵環節。

八、網絡餐飲服務

(一)經營審查。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及自配送連鎖餐飲服務企業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入網審查管理;委託配送的,應負責督促配送單位落實疫情防控責任。

(二)送餐人員管理。嚴格落實送餐人員每日健康監測制度,體溫≥37.3℃,應安排離崗觀察休息。有發熱、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狀的送餐人員嚴禁上崗,並及時聯繫到醫療機構就診。送餐人員應規範佩戴口罩、手套,並按規定及時更換口罩。

(三)配送管理。嚴格使用安全、無害的配送容器,加強對配送容器的清潔消毒,加大對配送餐箱的消洗頻次。食品配送提倡加貼食安標籤或密封包裝。

(四)食品可追溯。集中配送用餐委託方應明確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責任人,監督檢查被委託方符合集中配送規定,留存集中用餐配送單位或餐飲服務經營單位供餐交易記錄,作為溯源憑證。

九、用餐規範

(一)消費者健康監測和信息登記。消費者進入經營場所前應測量體溫,體溫≥37.3°C或出現有發熱、乾咳等症狀的,不得允許進入餐飲場所。在徵得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餐飲服務經營單位應制定用餐人員可追溯制度,每桌登記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有效聯繫方式,並記錄用餐時段和人數,嚴禁洩露消費者個人信息。

(二)提倡分餐。提倡採用小鍋分餐、自助餐。提倡內部食堂分散就餐和錯峰就餐、回辦公室就餐或回家就餐。鼓勵員工自帶餐食和餐具。

(三)文明就餐。提倡消費者就餐前洗手;就餐場所不得有高聲喧譁、隨地吐痰、吸菸等不文明行為。提倡使用公筷。

(四)推行預約。提倡電話訂餐、網絡訂餐、限時用餐,禁止門店扎堆聚集候餐。

十、加強人員培訓

各餐飲服務經營單位確定專人負責疫情防控工作並參加當地疾控中心統一組織的疫情防控衛生員培訓,組織本單位人員進行消毒操作規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訓,提升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落地。

十一、落實主體責任

各餐飲服務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要全面承擔起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積極配合轄區政府落實防控措施,完善經營單位防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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