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上十二个小时班合法吗?

草原牧歌971


从企业HR角度给大家分享一个案例吧。

问题:

我在一家珠宝分公司上班,门店员工三十多人,人事行政由我一人兼任。最近我碰到了一个实际问题,想和大家探讨一下。

我们属于分公司,门店只有两名保安,属于综合工时上一休一,前两天有一名保安要申请休9天年假,另外一名对班保安势必是要顶班,连上9天班,加班时长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月36小时,虽然会给员工算加班费,但是我觉得还是有风险,本身存在的超时加班就属于与劳动法背离,属于违法现象。


解答:

在祖国大地上,虽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已经多年,但由于种种原因,超时加班的现象仍层出不穷,但因此而与公司对簿公堂的比例毕竟是少数,因为劳动纠纷是坚持“民不告官不穷”的原则,所以,这就给用人单位提供了许多可以回旋的空间,也就是较好的规避了这些风险。

一、案情综述。

1、综合工时的保安。保安实行综合工时,一名保安不得不连上9天班,加班显然超时。

2、如何规避好风险。面对以上风险,珠宝分公司的HR者应如何规避?

二、个人建议。

针对本案具体情况并展开类似情形联想,要较好规避超时加班所带来的风险,可以有以下一些办法:

1、年假分散休。保安享受的9天年假,法律并没有规定一定要集中休息,可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与员工协商达成分散休年假(比如每月休二天或一天),也可以减少或缓解另一员工连续上班而带来加班超时的情形。

2、采取轮班制。门店不是有三十多人吗,在保安集中休年假期间,其他员工可以轮流来代替该员工临时从事保安的工作,这样带来的每人加班不会超时,只需要分别计算加班费即可,这样只是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保安应知应会培训。当然,由于没有保安证而上岗,如果出现意外情况会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平时可以安排其他员工去多办理一些保安证。

3、选好保安员。对两名保安的人品、家庭背景、过往经历、奖惩情况等都要了解清楚,这次是这名保安休年假、另一名保安不得不连续上班,那么下次可以就会倒过来,今后还可能遇到临时处理某事而加班、特殊事情安排做保安以外的杂事、为领导做些私事等,总之,难免会遇到一些保安份外的事,如果他们与公司斤斤计较,凡事都拿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来说事,或过往有过仲裁、诉讼经历的,建议趁早劝离而重新选择那些能够服从公司和听从安排的人员。其实,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单位招聘的保安甚至有每天24小时就一个人值守的,工资也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不了多少、而且社保都不用买,可人家还是没有去仲裁,总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民不告官不究的啊。

4、事前协商好。在员工休年假或连续加班之前,公司与当事员工就要协商好,怎样休假、上班、加班费、意外情况支援、其他费用报销、领导关怀甚至家人安慰等,都要考虑到,在实际兑现时,作为公司,绝不能出尔反尔、不兑现承诺,反而应当要给予员工更多的优惠(比如加班费可以给予额外补助;还可以给予餐补等),只有这样,你重视员工、人性化管理员工,他们是难以拒绝公司的温情而走上仲裁的,除非员工真的疯了。

5、请临时保安。珠宝公司一般都在沿海一带,客户验厂都比较严格,而且都基本要求通过SA8000认证,尤其对超时加班要求特别细,所以,这个特殊时期,公司可以向保安公司、中介派遣公司等,临时聘用一名保安人员来解决此事,人事关系都在保安公司或派遣公司,门店只是用人、管人和发工资。但这样会额外增加部分人工成本,但更合法,对员工、公司、顾客和社会都会更满意些。

其实,本案中的门店保安采取“上一休一”的做法也可能会超时加班,1天24小时每月上班15天全月共上班360小时,显然也是严重超时;如果每天上12小时则180小时则不会超时,但每天的另外12小时如何解决,难道请另外1名守夜的或者晚上关门不要人员看守?看来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但一般的珠宝门店晚上都安排有人看守啊,或者与当地派出所形成警报联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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