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为十一个地区的昌乐

昌乐县,隶属山东省潍坊市,位于山东半岛中部,东距海滨城市青岛150公里,北离渤海80公里。环渤海经济圈与山东半岛城市群的交汇点,是内陆通往胶东沿海地区的咽喉地带。胶济铁路、济青高速公路、309国道等贯穿境内。

划分为十一个地区的昌乐

也是著名的蓝宝石之都。土地面积1101平方公里,总人口63.8万人(2018年)。

明朝,洪武初,复置昌乐县。洪武九年(1376),革元中书省,置布政使司,昌乐县属山东布政使司青州府。

清朝,沿明制,昌乐县属山东省青州府。

民国三年(1914),裁府设道,昌乐县属山东省胶东道;十四年(1925),改划胶莱道;十七年(1928),裁道存县,昌乐县直属山东省。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2月,中国共产党昌乐县委员会成立。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9月,昌乐县民主政府在临朐县尧山区大桃花村宣告成立。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5月,昌乐县民主政府改称昌乐县政府,昌乐县委、县政府移驻昌乐城,期间移驻乔官区梁家庄,1949年7月迁回昌乐城。

划分为十一个地区的昌乐

1948年6月,划归昌乐县,始称清泉区,7月划归昌潍地区。

1951年,改称昌乐县第十一区。

1958年1月,分为红河、平原两个乡,9月合并成立跃进人民公社。

1960年,更名为平原人民公社。

1981年,又更名为红河人民公社。

1983年,划归潍坊市。

1984年5月,体制改革分为红河镇、平原乡。

2001年3月,区划调整合为红河镇。

2013年11月,城关街道更名为宝都街道,将宝城街道所辖的25个行政村(社区)、五图街道所辖的7个行政行政村以及城南街道所辖的宝通社区划归宝都街道管辖。撤销城南街道,将其行政区域并入五图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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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9年,昌乐县辖4个镇(营丘镇、乔官镇、红河镇、鄌郚镇)、4个街道(宝都街道、五图街道、朱刘街道、宝城街道),此外还有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昌乐经济开发区)、1处省级旅游度假区(首阳山旅游度假区)和1处水库管理区(高崖水库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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