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縣一男子辱罵交警被拘留十五日、並處罰款玖佰元

2018年5月15日晚上21時許,西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西平縣迎賓館後開展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活動,整治期間,李某在現場使用手機錄像並辱罵現場執勤民警和交通協管員是“狗”,後李某用微信號(暱稱“凡人”)將此視頻發送到200多人的微信群(群名為“西平縣文明吃喝聊天群”,李某系該群群主)中擴散。

2018年5月16日07時武某進行了報警,柏亭派出所對李某進行了詢問,李某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李某表示,他已經認識了其散播辱罵交警的錯誤行為,更對自己無視法律法規、一時衝動辱罵交警的錯誤行為感到十分羞愧。

5月16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李某的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西平縣公安局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5日,罰款9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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