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女友已分手十來年了,聽說她得了重病,向我借錢十萬,我能借嗎?糾結中,請你支招?

數學中考老張


視經濟情況而定,不差錢可以給。也要看感情,當初如果對方無情無義,愛死不死。但是這個錢借出去99%是回不來了。如果關係不差,經濟又不好,多少給點,心意到了就行了。


自在天268


我弱弱地問一句,這十萬塊借出去還想過要對方還回來嗎?膽白說我不是今日頭條迷,這兩天我把自己18年前的一段感情發出來,單純的就想傾訴一下。當然我和你可能不同,我們只是因為異地而分開,沒有誰對誰錯,就在兩三年前,我在家帶小孩無聊,我還矯情地讓他教我炒股,當然,我沒錢。我不知道他是像一個父親,還是像當年的男友。他只是說——“股市不是你該來的地方!不懂也好,好好的帶好孩子就好。就算我們現在修成正果,現在是夫妻,我的話也是這樣的,和錢,和我給不給你錢炒股無關。”你知道嗎?那囗吻,彷彿一個父親、一個兄長,亦或一個男朋友說——妓院這種地方,不是你該來的地方!原文太長,我就不一一陳述了。我想說,如果條件允許,其實是可以借的,哪怕她還不起。也要看情況,如果有家了,該商量還得商量一下,如果你是馬雲級別的,我看也沒有商量的必要,還是說你是那種財產妻子從不過問的,十萬嘛,一輛很普通的車,開幾年也就舊了,沒啥大不了的,主要還是看自己能力範圍。如果只有5萬存款,你借我10萬,我還得去借朋友要來給你,那就免了吧。必競人總有能力有限的時候。


福娃妞妞


我的前女友和她的新男朋友跑到廣州,不知怎麼混的連回家的路費都沒有了,打電話給我(她還記得我的手機號碼),找我借錢買火車票回家,我直接叫她把身份證號給我,在12306上幫她訂了一張回老家的票,至於她的男友不是我管的事,叫他自己想辦法,最後告訴前女友,這是最後一次幫她。


石榴與番石榴


不知道你和你的前女友在十年之前發生了什麼故事,所以不好回答。

回答這個問題,湊巧的是同樣的問題發生在我身上,就剛剛接到的電話。

還是之前的一個女網友,有過一些故事,但後來聯繫少,剛聯繫我借錢,疫情期間生意關門,沒錢週轉了。可她不巧的是,我今天中午我一同學找我借錢,我已經把私房錢借出去了,沒辦法幫忙,只能祝她安康了!別人的老婆了,讓別人去想辦法吧!

和你一樣的是,我有個大學期間的女朋友,那時,在一起經歷了酸甜苦辣,她把她的一切都給了我,我貧窮,她富有,她在生活上也幫扶我一些,但是我們沒有結果,儘管是她離我而去,但我內心一直覺得有愧於她,沒有給她該有關愛。至少,她對我的付出是不對等的。

是2016年,分開後的11年,她的小孩得重病了,就在我居住的省城醫院治療,她傾其所有醫治剛幾個月的女兒,已經不堪重負,後期治療還需二十多萬,我去醫院探望過兩次,她一直一個人在照顧。當時我們幾個同學,沒人給了2000。

從內心講,我願意更多的支助她,不是借,我願意無償的給她,哪怕算是彌補我之前給她造成的身體傷害。可是那個時候的我,正值生意破產,自己都被銀行追債,愛莫能助,加深了我愧疚!

這愧疚補不回的,也不是錢可以補的,也不會再有機會去彌補!


卿城笑


我是這樣看這個問題的,幫不幫看你自己,沒有什麼該不該的,幫有幫的道理,不幫有不幫的理由,都正常。

說說我的故事吧——我2008與前妻離婚(完全是她的原因,具體就不說了),後來大家都再婚了,沒有任何聯繫。也互不關心,連電話都沒有。一個月前她突然打了我的電話,當我聽到那熟悉而陌生的聲音,我的第一印象是她有困難,而且遇到了麻煩事!

果然是這樣,她遇到了一場官司,她知道我能幫他,所以才找朋友要了我的電話,聽了她講述自己當前遇到的困難,我決定幫她。說實話,已經離婚了也沒有感情了,不過既然開口找我,我還是儘自己所能吧。

我回家後將她找我幫忙的事告訴了老婆,闡明瞭我想幫她的態度,我老婆很支持,她說:“這麼多年沒聯繫,現在找到你,肯定是遇到了大麻煩,儘量幫她一下吧!”


第3視角


如果條件允許,如果真誠的相愛過,在她困病之際,送她十萬又如何呢?我一個姐妹的前男友,兩人在分開二十年後又聯繫上了,逢年過節,兩家都有聯繫。前男友突患重病,我姐妹的老公出手相助十萬醫藥費。我知道她家也不富裕,還有一個即將考大學的兒子,就問姐妹的老公,為什麼對妻子的前男友這麼大方?他回答說,她們曾經相愛過,我不忍心看著我老婆心裡難受。前男友在手術五年後去世了,姐妹告訴我,前男友去世後,他妻子把十萬塊還給他們了。

所以,能幫一下,儘量幫一下,不為別的,只為曾經愛過,茫茫人海,兩人曾經相愛,這就是緣分!


染指布拉格


如果你經濟實力允許,她確實生病需要錢,我覺得可以借。我和女朋友分手後,她的病沒錢,我給了幾百塊錢去看病,她和她後來那個男朋友懷孕我給錢打胎,因為她們沒有錢。分手的原因是因為她當時看上那個男孩,就喜新厭舊和我分手。我同意了。可以說是傷害了我,可是我還是給她錢了。後來她知道我也有了女朋友,就估摸我老婆在的時候專門發肉麻的信息給我,有次正好和我老婆鬧不開心給我老婆看見了。後來她和我說是嫉妒我,所以故意的,從那以後我就換了電話徹底不聯繫了,如果她現在遇見困難和我借錢我想我會借的。


西安爺們兒


我前女友,湖北人,起初我們很相愛,也一起在深圳工作、後來彩禮原因,最終沒能走到一起,可這麼多年過去了,我還是一直愛著她,牽掛著她,她也結婚以後,經常不在家,到處打工、我也怕她過的不好,這種愛和在心裡的位置,任何人都取代不了。就在春節前不久,她告訴我她孩子生病,需要錢,也沒說多少錢、但我愛過她、藉此春節機會發五千紅包,這就是一種付出,是給予,無論是否長相廝守…



大師哥


如果你有這個經濟條件,我看應該借。一日夫妻百日恩,如果你們倆有子女,看在子女的份上也要借,何況是救命錢。不管借了錢能否治療好,那是你的心意。俗話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不知道我說的對不對。


海納百川79年兵


我是女性,我的個人看法是,如果前女友跟你借錢,你不要貿然自作主張,如果你已婚,理應跟你妻子商量一下,畢竟十萬不是小數目,而且這筆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無權自作主張單方面借出去,不然有一天東窗事發,你的妻子必定不會放過你,她有權向法院起訴追回這十萬,到時候你就會失去妻子,得不償失。呵,如果我的老公前女友向他借錢,別說十萬,一百都不會讓他借,永遠不可能讓他借,分手了就劃清界限,任何往來包括金錢都不行,難道前女友的人際關係就這麼弱嗎,落魄到要跟八百年前的前男友借錢?我是不准我老公借錢給前女友的,一百塊都別想,對,我就是這麼小肚雞腸,畢竟我他媽的掙錢也不容易,這十萬塊錢很大幾率會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永遠不可能讓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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