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中院:電話調解案結事了,雙方當事人為法官點贊

3月4日,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長楊月花利用微信把原審被告轉來的3000元轉給了原告。一起租賃合同糾紛案,通過她的電話調解、微信轉賬得以圓滿解決。該案一審判決後,被告提出上訴,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該案後,原定於春節上班後開庭審理。但受疫情情況,確定的開庭時間暫時取消,在爭取雙方當事人利用網上參與庭審未果後,該案主辦法官楊月花考慮到其案情簡單,便嘗試以電話方式進行調解。她多次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耐心解說,釋法明理,一次不行兩次,兩次不行三次,幾乎與雙方都通了六七次電話,於3月2日終於促成雙方達成調解意見。3月3日,雙方收到法院通過專遞送達的調解書後,原審被告於3月4日通過微信把3000元租賃費用轉給了楊月花法官,楊月花隨即把錢轉給了原告。一起進入二審程序的合同糾紛案,經過楊月花法官的悉心調解,未開庭,不見面,電話調解,微信轉賬,案結事了。雙方當事人對承辦法官真誠耐心、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均表欽佩,也很受感動,以微信方式為法官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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