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髮店強迫顧客辦高額會員卡,強迫交易罪 OR 搶劫罪?


理髮店強迫顧客辦高額會員卡,強迫交易罪 OR 搶劫罪?

剛剛看到一個新聞:

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判決一起強迫交易涉惡案件,被告人是理髮店的8名“託尼老師”。


理髮店強迫顧客辦高額會員卡,強迫交易罪 OR 搶劫罪?


案件回顧

2018年,大學生小王來到這家理髮店剪髮,被理髮師強行塗上軟化膏,並要求她辦理會員卡。直到結束時理髮師才告訴她消費上百,辦會員卡可以享受優惠。當時,多名理髮師將小王團團圍住,勸說其辦卡,期間伴隨強迫甚至言語恐嚇。最後小王不得不同意辦卡。

其實,被這家美髮店強迫辦理會員卡的受害者,遠不止小王一人。還有多名大學生起初只想簡單理個髮,等意識到上當受騙,想要離開時,卻被逼迫花大量的錢辦理會員卡。至於辦理會員卡的費用,當然也不便宜,刷卡、微信、支付寶轉賬均可。沒錢?沒關係!手把手教你使用支付寶的“借唄”功能,逼迫大學生拿借來的錢辦卡。

有受害者報案以後,警方經調查發現,至少20人曾在這家理髮店被逼迫消費。最後,8名“託尼老師”因強迫交易罪,被判處6個月到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事法言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強迫交易罪

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強買強賣商品的; (二)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三)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四)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五)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有的人可能就會問了: 本來理個髮幾十塊錢的事,非要逼人家購買幾千塊錢的卡,這不是明搶嗎?

這麼說其實是有道理的,強迫交易罪 與 搶劫罪在認定上是有交集的地方。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從事正常商品買賣、交易或者勞動服務的人,以暴力、脅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與合理價錢、費用相差不大錢物,情節嚴重的,以強迫交易罪定罪處罰;以買賣、交易、服務為幌子採用暴力、脅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與合理價錢、費用相差懸殊的錢物的,以搶劫罪定罪處罰。在具體認定時,既要考慮超出合理價錢、費用的絕對數額,還要考慮超出合理價錢、費用的比例,加以綜合判斷。

所以從本案來看,理髮師是通過威脅手段叫受害人辦卡,也就是帶服務的,在審理的時候應該考慮了這個因素,最後以強迫交易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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