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某企業CEO罵HRD的郵件”引發的大討論!你的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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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子

疫情之下,“某企业CEO骂HRD的邮件”引发的大讨论!你的意见呢?

我在看完下面這封郵件後,在微博中寫下了如下一段話:一家企業中真正對收入和利潤負責的是老闆、是股東,此外的人員都屬於債權人,不管是否憑良心幹活,到時反正都要應收薪酬。沒想到,微博發出後,引發了熱烈的討論。

疫情之下,“某企业CEO骂HRD的邮件”引发的大讨论!你的意见呢?

大 討 論

下面是我與大夥的意見:

馬靖昊:我不知道總經理楊某某是不是老闆,但他確實是從老闆的角度來看企業、看問題的,而那位HRD確實是一個打工者的心態,看起來好像很辛苦,但實際上是在做職場中的表面文章,沒有站在企業生死存亡角度思考問題。這位HRD應該吃透目前疫情下國家給予企業的各項優惠政策,瞭解企業財務狀況後提出建設性意見,儘可能降低企業成本的同時幫助企業復工。我給大夥梳理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附解讀)一文大家可以在文末“閱讀原文”中點擊閱讀。

橡木菸斗:老闆是找你來解決問題的,不是讓你來維護員工利益的。何況未必只有雙輸這一種選擇,真正的稱職就是找出來大家的利益平衡點。

山藥桂圓:在這個特殊時期,hr還在不痛不癢的說著日常的話就是不稱職,而是應該如何讓企業活下去提出建議。

聰明勇敢的小猴砸:確實我遇到很多hr都是踢皮球的老手。

深圳王闖:HRD是敷衍了事,最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利益,他沒有做高管的擔當。CEO罵的對,HRD沒有更上一層樓的能力和擔當。

hm5778:人社部有指導意見,疫情期可以發的工資結構。站在職工角度當然不希望扣工資,站在公司角度能承受住就發,承受不住可以適當減,哪怕減一半職工也能理解。這個總監顯然沒有站在應該的位置考慮。

老周老周老周老周老周:領導希望下屬為自己排憂解難,下屬希望領導抓不住自己的錯處。立場不同。如同很多企業的CFO其實只是個大會計,根本不可能指望其提供資金週轉,富裕資金進行無風險投資套利的建議。

老婆是特務:自然災害降臨,CEO他們一群人在避難途中,所有人都餓的不行的時候,地上發現髒了的麵包,CEO說大家吃吧,保命先。HR卻說不能吃,不符合衛生標準,我們不能吃,符合我們身份的食物我們才能吃。

回合結束F:如果員工與老闆共擔風險,老闆能保證員工一生衣食無憂嗎,不能,所以員工和老闆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關係,今天你給我工資我給你好好工作,明天你不能給我工資了我就另謀高就。作為老闆要想到收益越高風險越大,想要獲得高收益就要有承擔倒閉風險的心裡準備,和員工就是利益關係、契約關係。

橡木菸斗:剝削什麼呀,就是個破勞動法,公司都要死了,勞動法加劇了兩個階層的對立,本身就是願幹就幹的事。

彭智剛:回覆@橡木菸斗:《勞動法》規定,不開工的當月發全工資(實際只有一個月工資),

後面不開工只發生活費。人民日報宣傳的。

小鴛來了:有點道理,從信裡看到的是,hrd考慮的更多的是應收薪酬能否收到。

蘇雨農:企業生存是第一位的,生存下來才有發展的可能。面對當前疫情的嚴重性,那些還矯情的,趁早另謀高就,找那些能發工資的企業去。

翔往自由: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更何況是員工和老闆。

大帥哥bobo媛:是他、是他、私企撐起中國絕大部分人的家庭。

秦風筆記:企業風生水起時候最得意的是老闆,目前面臨困境,就想違反法律規定,拿員工工資開刀,並且說的這麼冠冕堂皇,大多數員工家裡也是有固定支出的,員工和企業之間是契約關係,一方付出時間,一方支付金錢,

這個時間段,你可以依法裁員,可以拉貸款,可以賣房子,也可以和員工協商後降薪、延期支付。

aekt6001238724:無非就是管理層要大力降薪裁員,讓hr提出怎麼降怎麼裁,hr心想你當我傻,到時按我說的一刀下去,責任都成我的,公司完蛋就完蛋,又不是我的,換一家就是了。

勞 資 關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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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上面大家說來說去,最終還是歸結到勞資關係上,下面,我想給大夥說清楚工資到底是什麼,

希望幫助大家能夠正確地理解和處理勞資關係。

我們自從工作後,就理所當然地拿著工資,是不是應該搞清楚工資到底是什麼呢?當然,從小到大,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已經告訴我們,同其他商品價值決定一樣,勞動力商品的價值也是由生產它所必需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現在聽起來挺玄,不過,如果真是如此,職工應該拿的工資都應該相當於可用於生產、發展、維持和延續勞動力所必須的生活資料的花費數額,是不是絕大多數職工的工資標準應該差不多,但現實世界好像不是這樣。

在實際操作中,工資是在一家企業的所有者也就是老闆與勞動力的提供者也就是職工之間以契約的形式確定的。它是剛性的,是有勞動合同約定。在這裡,為了剖析工資的本質,我想提出一個問題:如果企業虧損,發不出工資了,那麼,是不是必須由老闆來支付呢?是這樣!在現實中,除非這家企業倒閉,否則,老闆就是砸鍋賣鐵也得將工資發出。那麼,問題來了,如果企業支付完各項固定成本後,扣除工資,還有剩餘也就是利潤,這些利潤又是誰貢獻出來的呢?按照馬克思的說法,這些屬於剩餘價值,是職工的剩餘勞動時間貢獻出來的。

那麼,問題又來了,如果資本傢什麼都不可能得到,憑什麼他們又是拿出積蓄又是憑藉自己的企業家精神去流血流汗創新,他們傻逼啊!

在我看來,企業家通過資本與勞動力的聯姻成功地將生產要素組織起來了,這種活動是基於企業家確信重新組織資源會帶來超過成本的收益,企業家就是勇敢地進行重組的人,他們與職工的區別就是他們要為後果承擔責任。“不管盈利還是虧損,都由我來承認。當所有事先訂立的契約,包括勞動合同都已兌現後,企業家才對剩餘有索取權。在這個分配關係中,企業家其實處於風險中和最後的位置上。他們把自己置於這樣的位置是因為他們覺得自己牛逼,可以有能力應付這一切。可惜目前社會中,三年內有約80%以上的企業倒閉,現實很殘酷地證明這些自以為牛逼的企業家多數其實是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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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經濟學家弗蘭克·H·奈特說:“在討論經濟問題時,大概沒有一個概念像利潤這樣,有這麼多約定俗成的含義,讓人眼花繚亂。”不要說經濟利潤與會計利潤的差別,就是會計利潤也讓人迷惑,會計利潤認為最後的剩餘才是利潤,這遮住了很多人的雙眼。

我認為,工資、租金、稅金以及利息與最後的剩餘一樣,都屬於“利潤”,它們之間的唯一區別就是分配關係。成功的企業都要將這些“利潤”生產出來,否則,企業家就承擔兜底的責任。它們之間的分配層級大致為:第一,分配稅金,這種契約具有法律強制性,任何偷稅、漏稅行為都可能構成違法甚至犯罪。第二,分配利息,如果企業利用了銀行貸款,使用資金的成本利息是必不可少的,這種回報是事先約定好的,信貸合同中會事先載明本金和利息數額。第三,分配租金,做企業得有場所,企業主與房東簽署房屋租賃合同,會詳細寫明包含租金的各種條款。

第四,分配工資,職工事先就必須讓企業家明確在崗工資是多少,這是勞動合同約定的關鍵內容。

在會計上,上述分配都是以負債的形式記錄的,也就是說,是剛性的,是必須要償還的。如果在企業主的帶領下,沒有能夠完全創造出來上述“利潤”,那麼,企業主必須借錢償還,在這個意義上講,企業並不是有限責任公司,對企業主而言,完全是無限責任公司,除非企業主不幹了,讓企業倒閉。

最後,如果還有剩餘,這才是企業主能夠擁有的“利潤”,也就是通常會計核算上的那些“利潤”,如果虧損,企業主就不但什麼也沒有得到,而且還要賠本。企業主與掙工資的職工完全不一樣,他們不知道自己付出的勞動是否能得到回報。很有可能不管工作多麼努力,他們還是要遭受虧損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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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當·斯密(1723—1790)

亞當·斯密講過,商業社會又被稱為“企業家社會”。這種說法強調了企業家的核心作用,弱化了資本剝削職工的慣常說法,我很認同。

市場經濟其實是關於利潤和虧損的經濟,要想真正理解企業家的角色,請聽我回答:“誰才是老闆?”我告訴你,最後剩餘索取權的擁有者才是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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