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沙龍|崔岷:鹹同年間的團練大臣與地方權力結構

本文系中央民族大學歷史文化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崔岷先生在四川大學“中國史青年沙龍”上的發言,澎湃新聞經授權刊發,文稿經主講人審定。

史学沙龙|崔岷:咸同年间的团练大臣与地方权力结构

崔岷教授

我的演講題目是《“以鄉紳半涉官事”:鹹同年間的團練大臣與地方權力結構》。這裡的一個關鍵詞就是“團練大臣”。我先簡單地就團練大臣的基本情況和既有研究中的貢獻和不足做一介紹。

一、團練大臣的既往研究

我們知道,嘉慶年間鎮壓白蓮教起事時,清廷就曾動員紳士組建團練,但那時多是局部的動員。到鹹同年間,辦團練成為幾乎遍及各省的一個空前程度的社會動員。太平天國發源於廣西,廣西當時便是通省辦理團練。太平軍從廣西向北經湖南、湖北沿長江東下發展,“通省行團”的方式就被推廣到華中、東南、華北各省。按孔飛力的觀點,中國進入一種清代以來前所未有的軍事化時代,對此後的政治、經濟、社會結構都產生了廣泛深遠的影響。

通過孔飛力等人的研究,我們基本上得出關於團練的總體印象:團練是官府藉以實現社會控制的力量,被用來抵禦叛亂,恢復地方社會秩序;同時又因其地方主義傾向,而成為社會控制的對象。但是目前為止,有一個問題相對比較薄弱,即作為頂層設計的清廷團練辦理模式,還沒有受到充分的關注。

接下來我要談談團練大臣的問題。興辦團練,需要非同尋常的動員和資源整合能力。但在傳統的“小政府、大社會”的治理模式下,地方官無暇也無力遍赴四鄉,於是清廷在咸豐初年決定向在籍紳士尋求幫助。

在籍紳士是指因致仕、丁憂、養親或罷職而於本籍居住的前任官員,顯然比那些有功名但一直未任官的一般舉貢生監有更高的社會地位,影響力往往超越一縣,甚至大於一府乃至全省。實際上清廷委任在籍紳士辦理團練,就是基於其“既於地方情形熟悉, 而人望所繫, 呼應尤靈”的優勢,而這是地方官一般所不具備的。

1852年6月到1855年5月,清廷先後向湖南、江西、安徽、江蘇等14省陸續委任了290餘位旨在幫同地方官員辦理團練防剿的在籍紳士,希望通過啟動這些在籍紳士,整合他們和地方官員各自的優勢和資源,迅速將紳民組織起來阻止太平天國勢力的擴張。這些在籍紳士當時被非正式地稱為“團練大臣”。

實際在官方文獻裡,團練大臣一詞直到1860年才開始出現。不過民間早已開始把1852年開始委任的在籍紳士稱為“團練欽差大臣”、“團防欽差大臣”。為了研究方便起見,我們不妨可以把1852年到1855年委任的近300位在籍紳士稱之為團練大臣。

從上世紀30年代到90年代,不少中外學者的研究都涉及到團練大臣,但他們沒有展開史實建設,基本上只是提出自己的觀點,且都是從屬於湘軍研究、團練研究、紳士研究乃至於鄉村社會研究。最早的是1939年羅爾綱的《湘軍新志》,1949年美國學者梅谷在《亞洲研究雜誌》上發表的一篇論文,60年代蕭一山、蕭公權以及孔飛力的重要著作都對團練大臣有所涉及,卻都不是專題研究。

21世紀以來,雖出現若干以團練大臣為題的實證研究,但涉及的問題仍十分有限。咸豐初年到同治初年大概有12年的時間,團練大臣扮演了一個很重要的角色。至少以下幾個問題都需要深入研究:一是團練大臣到底如何辦團和指揮團練防剿,二是清廷團練大臣策略的演變過程,三是團練大臣與團練抗官現象的關係。

史学沙龙|崔岷:咸同年间的团练大臣与地方权力结构

孔飛力著《中華帝國晚期的叛亂及其敵人》

二、從曾國藩“幾為所戕”談起

1853年1月8日,清廷委任在籍丁憂的前任禮部侍郎曾國藩幫同辦理本省團練鄉民,替代此前委任的另一個在籍紳士羅繞典。羅繞典是清廷委任的第一位團練大臣,後被任命為署理江蘇巡撫。曾國藩受命之前,已有江西在籍紳士陳孚恩受命辦理江西團練。所以說曾國藩實際上是第三位團練大臣。

1853年10月左右,曾國藩給湖廣總督吳文鎔信中提到:“臘月十三奉到幫辦團練之命……遂馳抵省門,廁身於不官不紳之間”。這是他的自我傾訴,他的地位很無奈很尷尬。

曾國藩自1853年初開始組建並訓練“湘勇”後,就逐漸跟長沙的綠營產生矛盾。由於在太平軍面前節節敗退,曾國藩當時對綠營將領相當蔑視,唯獨對勤勉奮勇的都司塔齊布頗為欣賞。塔齊布也對曾國藩的青睞報以尊重和服從。不久兩人便將各自率領的綠營和湘勇合併,一同操練。時值暑熱,長沙協副將清德認為此舉違反了湖南綠營盛暑停操的慣例,故而對曾國藩十分不滿,“忮恨刺骨”,稍後又向提督鮑起豹“媒孽其短、百端構煽。於是文武不和,兵勇不睦之象漸次成矣”。到八月初四日(9月6日),綠營與練勇之間發生了激烈衝突。曾國藩本想對帶頭鬧事的綠營士卒治以軍法,不料“諮文甫出,而有初六(八月初六,1853年9月8日)之變,毀壞館室,殺傷門丁”,作為團練大臣的曾國藩也“幾為所戕”。

曾國藩的遇險並不是一個偶然事件,在團練大臣中其實很具普遍性。曾國藩的好友毛鴻賓,於1853年4月被委任辦理山東團練。1859年毛鴻賓去世,曾國藩為其子編著的《毛尚書奏稿》所做序言裡提到,安徽官員呂賢基本是工部侍郎,也是在1853年初奉旨回籍辦理團練。當太平軍圍攻舒城時,呂賢基向按察使等地方官員求救,卻始終無人出手,最終殉難。呂賢基和自身的遭遇讓曾國藩回想起來時,仍“心有餘悸”。

1882年,曾做過曾國藩七年幕僚的薛福成寫了一篇文章《敘團練大臣》,認為咸豐初年委任的眾多團練大臣中只有最早委任的羅繞典和陳孚恩因在任時間較短而與地方官員相處較為和諧。清末陝西維新名士劉光蕡寫過一篇文章叫《團練私議》,提及在當時面臨著列強瓜分威脅的局面下,有門人詢問當年太平軍興起時,朝廷委派了很多團練大臣,今日能否再次使用這一方法?他說不可,因為此舉是“頭上安頭,伏官紳相決之端也”,即有地方官就不能再有團練大臣。劉光蕡認為咸豐年間“各省均有團練大臣,有利無弊者,僅一湖湘,他則利害半之”,並斷定若曾國藩不率勇避走衡陽,而是一直留在長沙的話,“豈更無鮑起豹其人者出於齟齬”?

史学沙龙|崔岷:咸同年间的团练大臣与地方权力结构

崔岷著《山東“團匪”:鹹同年間的團練之亂與地方主義》

三、“正式權力”的外移:咸豐年間辦團模式的演變

接下來我將大致按照時間線索,把咸豐初年清廷派遣團練大臣的背景到咸豐十年正式授予“督辦團練大臣”頭銜的過程做一個梳理。

嘉慶年間鎮壓白蓮教起事時,清廷的團練辦理模式是所謂的“官辦”。不但由官府提供辦團經費,地方更是身體力行,親自辦團。但道光年間,團練官辦的模式弊端漸生,不時出現官府以辦團為名騷擾地方的情形。太平軍興後,為避免地方官單獨辦團的弊端,加之這一次需要空前規模的社會動員,清廷決定啟用在籍紳士,希望整合官、紳各自的優勢。這裡說的“正式權力”的外移,即指辦團的權力從地方官員手裡外移到原本只擁有“非正式權力”的在籍紳士手中。

當時清廷在辦團上諭中多次強調,希望在辦團問題上地方官員和團練大臣能精誠合作,“官紳聯為一體”。官員覺得:嘉慶年間鎮壓白蓮教起事的轉折點就是辦團練,現在派團練大臣整合官紳相互的優勢資源,應該沒有問題。但在現實中卻出現很多官紳“不和”的現象,以致團練的效果始終不能達到人們的預期。

於是1856年清廷開始做第一次調整。當時軍機大臣文慶主張放棄團練大臣,迴歸嘉慶年間地方官單獨辦團的模式,提出了辦理團練“任紳不若任官”的觀點。清廷隨即採納了文慶的這一建議,準備在與太平軍爭奪比較激烈和形勢緊要的十個省份實行“任官”辦團。具體方案是“以按察使及各項道員均兼督辦團練銜,知府直隸州知州兼辦理團練銜,統率州縣實力團練”,即撇開了在籍紳士,重新由地方官單獨辦團。

但弔詭的是,十省督撫接到上諭後並未積極響應,只有五個省拖拖拉拉地陸續覆奏,另外五省則始終不見迴音。明明與團練大臣不和,卻不太希望放棄團練大臣。這一態度讓清廷很是意外。山東巡撫崇恩的覆奏比較有代表性,他認為地方官單獨辦團有兩大困難,一是地方官沒有足夠精力,二是山東吏治敗壞,地方官的操守很難讓人對辦好團練抱有希望。最終,“任官”方案不了了之,而此前任命的那些團練大臣繼續在地方辦團。

1860年春,又出現了一個轉折點,促使清廷再次調整辦團模式。當時江南大營第二次被太平軍摧毀,隨後江浙一帶清軍紛紛敗退,清政府的鎮壓行動遭遇嚴重的危機。清廷在加緊軍事部署的同時,也試圖更好地發揮出團練的作用。有官員就提出,之所以此前團練效果不佳,就在於團練大臣的權力還不夠大,在辦團過程中總是受到地方官員的掣肘,因而欲改善團練效果,就要提高團練大臣的權力。隨後,清廷出臺了新的團練大臣政策,向戰況最為激烈的江蘇、安徽、江西、浙江、四川以及地勢關鍵的直隸、山東以及河南三省,一共八個省,委任了九位(江蘇二人,分江南、江北)首次擁有正式頭銜的“督辦團練大臣”。

這一次清廷委任的“督辦團練大臣”每省僅設一人(江蘇二人),由其總攬一省團練事務。其下又有“幫辦”、“分辦”和“差委”人員,便形成了一個與地方官僚系統相平行的“團練大臣”系統。這樣,“團練大臣”便從此前數年的各自為政發展為具有層級特徵的權力組織。

1860年的“督辦團練大臣”與1852—1855年那批奉旨辦團的在籍紳士在權勢上有明顯不同,標誌著團練辦理模式從“官督紳辦”轉變為“紳督紳辦”。之前委任的近300位辦團在籍紳士使命均為協助地方官員辦理團練,“即或職分較大,總歸督撫統率”。他們未被清廷授予任何頭銜,若自視欽差,多半會招致地方官員的忌恨。各省辦團在籍紳士少則十餘人,多則數十人,分別負責一片區域的團練事務,彼此互不統屬,甚至“各自為政”。這一情形不但使其自身權勢有限,還可能影響辦團效果。

相比之下,“督辦團練大臣”為清廷首次針對辦團在籍紳士設立的頭銜,字面上即已從此前的“幫辦”升級為“督辦”。這一頭銜使得9位在籍紳士成為名副其實的欽差大臣。他們總管一省團練防剿事務,以司道府等地方高級官員為幫辦,“上可與疆吏商酌”。並以此前委任的在籍紳士分辦各府縣團練,“下可與紳士籌劃”。此外,來自清廷的賞加職銜(如兼都察院左副都御使)又進一步提升了他們的權勢。“督辦團練大臣”設立後,一省內的眾多辦團在籍紳士有了共同的領導者,從而使統一部署和協調一省之內的團練防禦及經費籌集成為可能。

四、督辦團練大臣和地方大吏的事權之爭

清廷認為通過提高團練大臣的權勢能夠避免地方官的掣肘,從而改善團練效果,更好地發揮其“禦侮”功能。然而,這一舉措卻引發了官紳之間在更高層面的權力衝突。這一部分講的就是督辦團練大臣跟地方大吏的事權之爭。

曾當過知府的王應孚對鹹同年間的團練問題有很多思考,其中他的《團練論》被收入到《皇朝經世文編》。這篇《團練論》便提到1860年任命的督辦團練大臣和地方大吏之間的深刻矛盾和影響:“團練之使(督辦團練大臣)與疆寄之臣,其權相埒而不相下,則不能無意見,有意見則不能無牴牾,於是地方之事轉以廢弛”。

關於督辦團練大臣和地方大吏的事權之爭,當時河南、山東、浙江三省的情形恐怕最有代表性。三省的“督辦團練大臣”毛昶熙、杜䎗和邵燦與巡撫之間不但難以實現清廷要求的“和衷共濟”,反而“無不各存意見,彼此猜嫌”,以致雙方均感“事權不一”。雙方的“事權”之爭突出表現為對地方財源的爭奪,正如發生在浙江、河南的團費與兵餉之間的競爭以及山東圍繞團練抗稅形成的對立。薛福成《敘團練大臣》一文中就提到,督辦山東團練大臣杜䎗“隱撓官吏之權,以致弱者抗糧自豪,強者揭竿而起”,這裡“抗糧”和“揭竿而起”的就是團練。我在去年出版的小書中就談到山東團練如何轉變為“團匪”,其間杜䎗的作用甚大。光緒年間的山東巡撫張曜組織編纂的《山東軍興紀略》提到杜䎗接受皇帝召見後返回山東,從德州入境時受到數萬團練的夾道歡迎,旌旗蔽日。實際上杜䎗就是當時山東團練的保護傘。他上任以後,山東團練抗官抗糧的現象明顯增多。當時率軍在山東鎮壓捻軍的僧格林沁便為此上奏彈劾杜䎗助長了團練之亂。

督辦團練大臣與督撫間的事權之爭不但令團費和軍餉籌集陷入困境,從而嚴重干擾了鎮壓太平天國的行動,並對地方公事的處理多有妨礙,以致督撫產生自身權力被稀釋甚至“盡侵官權”的恐慌。由於雙方事權之爭對團務、軍務和地方管理均構成危害,統一事權遂成為鹹同之際清廷內外的強烈呼聲。

在浙江、山東的督辦團練大臣分別於1860年12月和1861年1月因與巡撫矛盾被裁撤、又經歷“督辦河南團練大臣”毛昶熙與河南巡撫的衝突後,至1861年11月,侍講學士顏宗儀和左副都御史潘祖蔭先後發難,批評督辦團練大臣“辦理年餘,曾無一效”,奏請將剩餘的幾位全部裁撤“以一事權而節糜費”。在此情形下,清廷先後將直隸、江西、江蘇和河南的督辦團練大臣撤回,並將各省團練 “統歸官為經理,以一事權” 。至此,1860年實行的督辦團練大臣模式被清廷徹底放棄,嘉道年間的“官辦”模式得以重生。

五、地方權力結構的變動

從上述情形可得出一些初步的結論。自1799年為鎮壓白蓮教起事而大規模辦團以後的半個多世紀中,清廷的辦團模式經歷了從“官辦”—“官督紳辦”—“紳督紳辦”—“官辦”的輪迴。辦團模式在官紳之間遊移的背後,是清廷為實現“官紳聯為一氣”、最大限度地發揮團練功效而不斷調適官紳關係的努力。在實踐中,每一種辦團模式均存在問題,清廷最終放棄在籍紳士而將團練改歸“官辦”,是由於始終無法解決雙方在辦團過程中產生的對團務、軍務以及一般地方公事均構成嚴重妨害的“事權”之爭,在權衡輕重後最終屈服於來自官僚系統的壓力。這就意味著咸豐初年以來清廷利用在籍紳士加速社會動員、強化社會控制的努力最終失敗。

團練大臣在地方社會十餘年的存在改變了傳統的地方權力結構。奉旨辦團的在籍紳士同樣被清廷賦予了徵稅(籌集團練經費)和治安權,從而與地方官員形成了兩個相互平行、均擁有“正式權力”的系統。在清廷始終未能明確劃分兩個系統權力界限的情形下,團練大臣為利用地方資源而不可避免地進入地方官員的權力空間,從而在地方權力結構中傳統的兩極——官和紳之外,成為介於官紳之間的第三極,地方權力結構便從地方官員和紳士合作共治的二元結構轉變為地方官員、團練大臣和紳士三方共治的三元結構。

但這三種力量不是一種對稱的三角關係,因為紳士的身份認同和地方觀念,團練大臣很自然地成為團長、團總等團練領袖的保護者,會更靠近紳士,從而形成團練大臣與紳士聯合抗衡官府的態勢,從而助長了鹹同年間以團練領袖為主體的“紳權擴張”傾向。

儘管清廷在官僚系統的壓力下選擇了放棄在籍紳士,但顯而易見的是,在社會結構尚未根本變動、地方官僚系統仍然難以單獨實現社會動員的情況下,一旦王朝安危再度告急,具有廣泛社會影響力的在籍紳士仍將被清廷寄予厚望,官紳合作的辦團模式仍將延續。事實上,在隨後的中法戰爭、甲午戰爭、庚子事變期間乃至辛亥鼎革前夜,在籍紳士無不再受清廷起用以領導辦團,揭示出王朝面臨危機時地方上層紳士對於社會動員的特別意義。其間,國家與社會均在逐步向現代轉型,改革與革命競相引領政治走向。於此背景下,不但紳士階層開始向現代轉型(出現紳商、知識分子),社會動員亦從“傳統型”逐漸向“現代型”過渡。如此,則清廷如何實現這一過程以及鹹同年間官紳矛盾是否為其提供了可資借鑑的經驗,恐怕均需加以專門探討。

(四川大學中國史青年學術沙龍每月邀請海內外青年學者做客蓉城,分享新知新見,旨在消解斷代史的隔閡,拆除新舊議題的門檻,從中國歷史出發探索史學未來的方向。澎湃新聞將陸續刊載這一系列講座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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