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親戚管你借錢,但他根本沒能力還,這種情況你借不借?

藝雯愛說說


朋友篇:

我曾經借過幾筆錢給不錯的朋友,七八年過去了,沒還錢也沒提過什麼時候還錢,時隔太久,也算用金錢看清一個人吧。現在除了100%比較清楚人品才敢借外,其他沒個合理且真實的理由都不敢借了。

親戚篇:

我親叔嬸某一天問我家借錢,數額不少的金額,理由是看中了一套二手房,想全款買斷,省點利息錢。關鍵還跟我爸媽透露看中這套房是地段不錯,買下來後出租出去以後可以有個收入。我沒借。這事他們可把我罵慘了,冷血、沒親情、不把親人放眼裡等等啥難聽的話都說出來。我父母還想息事寧人,借點出去。我還是強調要求不給借。你為了自家省錢而且目的只是拿去投資,還真有理?還錢計劃也只說以後他們儲到錢了,一定還錢給我們。我家辛苦賺來的錢給你拿去投資?還不知你什麼時候還錢?以前叔叔曾經做生意借過一點小錢都不了了之了,後來我家裡有困難的時候,讓他還錢,還說這麼陳舊的事還記心上,當時已經到處說我家心眼小、斤斤計較。過後還不是說家裡也困難,也沒錢還。親人關係又如何,親人就可以肆無忌憚把借錢想成理所當然了?

把是否借錢當成衡量是親情程度和友情程度,都是道德上的綁架。既然是“借”,那自然該“還”,以“借”的名義,卻不履行“還”的義務,都是耍流氓,空手套白狼。借錢應該是萬不得已的時候,而不是讓別人用錢來為你承擔你本應該承擔的壓力和義務。例如:家人病了,通過募捐來籌款,但是親近的人都不樂意伸出援手,不為啥的,親友說了,他家有兩三套房子,兩夫妻都有車子,事情發生後,自家財產都不動,說這個那個原因,結果就是不能賣。只能通過其他人的幫助度過難關。沒人願意幫忙,又在抱怨世態炎涼。你會捐款給這種類型的人嗎?

終觀來說,真的救急不救窮,窮卻有上進心,不算“窮”,窮但遊手好閒或者窮卻眼高手低的人是幫不過的。把自己的勞動成果拱手給人,前提看清楚是對方是不是白眼狼,是否人到絕境的時候。有人品且確實想無可想沒法走出困境的,這種“借”,自己也才會心安。善待自己也很重要,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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