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意見,不是收集謾罵。——度公子
今天來說說,《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
1
楊宜勇火了,以他做夢都想不到的方式。
將近60歲的他,是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
簡單地說,是一個專家,主要研究社會發展、人力資源等方面,獲過不少獎,參與的科研項目平時並不引人注意,但和每個人都息息相關,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
十年前,2010年,他曾經在一個研討會上,說過這麼一句話:
“我看中國的人口降到七八億時,再開放生育也來得及。實在生育率上不來,我們還可以引進外國移民。”
當時中國有13.38億人口,這句話從頭到尾只是一句假設。
且不說十年間,諸多情況發生了怎樣的變化,“引進外國移民”也不過是一個可行性策略而已。
就單說這件事,也絕不是一兩個專家,發表下看法就可以決定的。
十年後,司法部徵詢了民眾關於《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的意見。
楊宜勇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
原話幾經輾轉,添油加醋,最後由一個不知名造謠賬號發表在非官方平臺“網易號”上。
變成了楊宜勇說“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需要外國人”,他還“鼓勵女大學生和非洲黑人聯姻”。
農夫山泉集團表示有被冒犯到,你造謠怎麼還披著我的馬甲?
這種看起來就假的不能再假的新聞,偏偏有人忽視平臺的特別聲明,把別人胡編亂造的東西一字一句記在心裡。
越傳越兇,甚至有人要人肉他,逼得楊宜勇,親自出來闢謠。
“我跟這個條例,一點關係都沒有。”
信就算了,接下來的操作令我匪夷所思,堪稱人類迷惑行為大賞。
他們在抖音、微博等平臺到處複製粘貼,刷屏宣誓,
冒著號都不要了的危險,“捨生取義”,抵制莫須有的聯姻。
在還沒來得及看法案內容之前,我就先被嚇到了,
法案一旦通過,15歲花季少女便要“著漢服墜高樓”?!
中文博大精深,四字成語竟然這麼多,竟然還可以這麼用?
不少男人站出來表態,要護女孩周全,
#中國女孩#
#中國男孩保護中國女孩#
#中國女孩屬於中國男孩#
#中國女孩只嫁中國男孩#
這樣的字眼,紛紛上了熱搜。
評論區的男性,都變身為保家衛國的戰士,
女孩,都成了誓死不去蠻夷和親的公主,
一股撲面而來的小說看多了的氣息,
大清都亡了一百多年了,在2020年還能看到這一幕,我深感遺憾,
這屆網友的理解能力,到底怎麼了?
隨便什麼人說幾句胡話,就能被帶歪。
中國女孩,不需要傻子來保護,
更不需要這種自詡“龍男”的大男子主義,
在惡臭、腐朽、愚昧和幼稚混合的奇怪氛圍裡,
似乎已經忘記了問題的根本,
甚至根本不知道《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後文稱《條例》)講了什麼,
也掩蓋了我們真正應該探討和解決的問題。
2
《條例》到底說了什麼?
簡單來講,就是中國“綠卡”的申請條件,以及會享受哪些福利。
司法部把徵求意見稿上線到官網之後,立刻就有人對福利部分劃了“重點”。
再加上楊宜勇被翻出來的陳芝麻爛穀子,發酵一番,
千萬網友抵制《條例》,表示堅決反對。
好像下一秒,這個《條例》一旦通過,無數難民就會湧進中國,擄走中國女孩,強制她們結婚,玷汙我們純潔的血統。
我們的注意力,明明應該放在更有意義的問題上:
這些條例對我國公民是否公平?
在購房、社保、養老等方面是否過於優待外國人?
拿到永居資格的外國人,是符合了哪些標準?
我們引進的外國移民,是不是優秀人才?
他們是否能為中國建設做貢獻,給我國市場帶來利好?
引起優秀人才和資本,能夠為我國公民提供更多工作機會?
條例的設定,是否有漏洞,會不會讓一些人鑽空子?
謠言止於智者,不要被傻子帶節奏。
不要讓優秀人才還沒引進來,就被傻氣嚇到,
更不要讓漏洞矇混過關,讓造謠者成功鑽空子。
出來網上衝浪,要學會用自己的腦子思考,
而不是到處看人“劃重點”,聽人“吹歪風”,
別讓自己的愛國,成了別人眼裡的笑話。
《條例》有沒有好處?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它在試圖規範外國人移居中國的流程,
事實上,它作為“管理辦法”已經試用了15年,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髮展,國際地位的拉昇,
相關規定走向完善化,形成具體條例,是必然的。
既然公開徵求意見,就不該為了反對而反對,
要儘可能商討條例中哪些部分欠妥,或不夠明確。
3
聽起來複雜,其實也簡單,
最終的落腳點,無非是門檻高低的問題。
《條例》的主要目的是吸引人才,所以申請稿提到的申請途徑大概分五種,
第一種就是國家級的傑出人才,獲國際公認傑出成就的科研人員,可以直接申請。
第二種,類似於技術移民。
需在中國境內工作滿3至8年,工資不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三至六倍。
根據第15條規定,中國境內的外籍員工,若想獲得永居資格,需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者從國際知名高校畢業。
第三種,是推薦制。
可由國家重點發展行業、區域主管部門,重點建設高校、科研機構以及高新技術企業、國內知名企業推薦。
由此途徑申請,也是為中國社會發展,或者在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公益等領域,做出了突出貢獻的人。
這三種方式,門檻都不低,以北上廣為例,想要技術移民,月薪要達到3w至6w的水平。
若說有點什麼問題,就是在倡導人才引進的同時,人才流失問題卻沒有得到解決。
婉拒HHMI邀請,從普林斯頓回清華做教授,又辭去清華大學副校長,打造西湖大學的中科院院士施一公,在一次演講中曾說:
“我這一屆的清華本科畢業生有2251人,大概有一千六七百人選擇到美國留學。大部分人現在都還待在美國,具體數字有沒有統計。這批學生留在美國,我感到非常的遺憾。”
據教育部官方統計,近30年,我國留學人數達到585.71萬人,其中超過70萬人留在國外工作或是生活,再也沒有回來。
綜合考慮薪資待遇,科研環境等諸多因素,這是每個人的自由選擇,我們不能道德綁架,也不能到處講情懷。
只是藉此機會,思考一下,無論國外的人才,還是自己的精英,真正吸引他們的是不是一張“綠卡”而已?
如果不能為人才發展,提供更成熟優渥的科研環境,和學術氣氛,吸引來的到底是不是真正的人才?
4
爭議較大的,就是後面這兩種途徑:
投資移民,和親屬移民。
根據《條例》第16條,外商投資需超過1000萬人民幣以上,且效果顯著。
雖然看起來數字還可以,美國投資移民只需要100萬美元,摺合人民幣不到700萬。
但是“效果顯著”這個概念就很模糊,美國在投資移民的相關條例中就要求的比較具體。
不僅標明瞭投資金額,強調了經營存續時間,區分了投資區域,還明確了具體規模,並切實落腳到本國居民的就業問題上。
同樣的,日本的投資移民也有類似規定。
綜合來看,我們的《條例》在這一部分,無論是時間成本、資金成本,還是投資方式,經營效果的角度看,都不夠清晰。
但從目前的條款中看,這些內容還有待確定,而不是完全沒有考慮。
親屬移民這一條,爭議在於過於寬鬆。
婚後生活五年,每年實際居留不少於九個月,有穩定保障和住所。
團聚類的口子開的有點大:一人永居,全家永居。且被投靠的人,包括獲得永居權的外國人。
同比其他國家,美國規定,父母等親屬團聚只可投靠本國公民,不包括獲得綠卡的外國人。
日本規定,獲得長期居留權之前有一個過渡期。
在所有條例中,爭議最大的就是第十九條。
其他正當理由,是什麼理由?
雖然不排除這是為了,避免出現上述條例沒有提到的內容,做一下補充,提高條例的完整性。
但這種類似“最終解釋權歸xx所有”的表達,實在讓人擔心,不符合條件的人趁虛而入,鑽了空子。
5
門檻高低的背後,一來是希望引來真人才,
二來是擔心資源分配,擔心“超國民待遇”,
我們國家,自古以來都是禮儀之邦,
網上一些過激言論,譬如“非我族類”等措辭,
在糾正之前,探究根源其實是國人自尊心的抵抗。
譬如第四十一條,沒工作也能享受社保。
是引進人才,還是替人養老?
畢竟我們有14億人口,自身福利壓力非常大,
一線城市上千萬的流動人口,不發達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也有待努力,
在這種情況下,對這種厚此薄彼的待遇有些顧慮,是可以理解的。
那個在武漢丟了自行車的日本小夥,讓許多中國人知道,原來自行車丟了,是可以找回來的。
讓人們有張開雙手接納世界的胸懷,首先要給他們足夠的安全感和自信。
但既然有商討的權利,就不要只會喊“不”,
總體上來講,我是支持完善《條例》的,
問題從來都不是通過or否決這個條例,
而是協商通過一個什麼樣的條例。
是能否堅決執行,嚴格要求,不留漏洞。
過度擔心,一味逃避,只會因噎廢食。
指責和抱怨,是不負責任的旁觀者行為,
研究問題,解決問題,才是成年人該做的。
這個世界並不完全美好,也不存在絕對公平,
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爭取自己的話語權,
願祖國變得強大,並和她一起成長,
是我們要用一生,去探尋的意義。
能保護中國女孩,和每一箇中國人的,
不是抄起鍵盤亂罵一通、糟蹋成語的傻子,
而是智慧和勇氣,是信念與寬容,
是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
是江山如此多嬌,引無數英雄競折腰,
是此生無悔入華夏,來生還在中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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