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有人接受了幫助卻感覺過意不去,有人卻心安理得?

曾小然


一些人到損害他人的那時候,從不感覺她們是在致死,因此越來越十分理所當然。甚至有,不僅是理所當然,還得意洋洋。她們不感覺自身是損害了他人,反而是感覺自身非常偉大。把他人作為二愣子對待。那樣的人,不能簡易的用自私自利來描述她們,她們的性命偏激而醜惡。什麼是愛,感恩是什麼,道德是什麼,乃至人是什麼,這種,她們都不清楚。

假如心裡善解人意,他會成才為一個他人關心的人。這類人如何將會作出損害人的事兒呢?由於她們啊,會當心自身的言談舉止,不給別人產生一切難堪,也會防止不便別人,更不必說成有意的損害他人了。一個隨處為他人關心的人,是絕對不容易出現上邊那類損害人的狀況。

會將損害他人當作理所應當的敗類渣男,是不太可能對自身的個人行為有痛苦感,就算他人得越來越多慘,她們依然是視而不見。日常生活裡那樣的人大有人在。這種人心術不正,極其以自我為中心。她們會由於權益而心存妄念去毀壞他人得好事兒,找機遇汙衊他人。要是權益獲得,她們是沒什麼內疚的,一點都不容易羞恥感。她們得意洋洋,段子憨厚幹活兒的人。

實際裡,那樣的人要短期內用損人利己的方式獲得了益處,但決不會將會長久。大家會愈來愈清晰他的處世天性,被鄙視都是早中晚的事。他將會被別人鄙視,變成無依無靠。善解人意的人們,可一定要杜絕這類人啊!


暮然一笑終成夢


這個問題不能泛泛而談,感覺這兩種狀態都使不得。

因為個人性格、成長環境、某種特定的因素等造成人與人在溝通的過程中出現這兩種表面上很普遍的現象。我個人認為這兩種都不值得推薦。首先別人給與幫助,如果是父母、親戚、朋友等在我們沒有足夠的實力報以回報時最起碼給與其“感謝”的語言上的回報,但是絕對不能陷入“我必須在什麼什麼時候給與別人的回報以回報的”內心獨白中,人與人之間你幫我,我幫你本來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但是如果幫助比較大的(人生晉升、事業發展)、涉及的財務數量比較大(一般五千元以上),事後針對這些幫助,一定不能報以“心安理得的想法”,在自己物力、財力可以匹配的情況下還是要在某個時機給別人以同等以上的回報的,在自己物力、財力都不行的時候建議逢年過節時帶點禮物多去敘敘舊,老人常說滴水之恩湧泉相報。但是一定不要刻意製造幫助,這樣的人社會中多被別人標榜為心機。。。,所以大家還是和睦共處,努力生活,相互幫助,團結奮進,做一個有意義的人,別把自己整的太累。


再見已太遠


有些人接受了幫助,心裡過意不去,主要是認為自己給別人添了麻煩,這類人一般內心強大。而受到幫助則心安理得的人,總認為老天對他不公,他應該得到幫助。


老陳50508


滴水之恩,湧泉相報。對別人的幫助永存感恩之心,不管別人是否感恩心。心存善念,感恩之心不可忘,報答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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