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集體協商工資的五步正確姿勢

來源 | 槐城律師 姜天嶽


疫情來襲,大部分企業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生產困難。政府人社部門制定了相應的扶持政策,允許發生困難的企業與員工就薪酬調整進行協商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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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方式


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人社廳明電[2020]5號)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疫情期間,集體協商工資的五步正確姿勢

那麼重點是怎樣與員工協商調整工資呢?畢竟企業員工是一個群體,逐個協商既浪費時間又增加成本。這個時候企業可以考慮採用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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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什麼是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顧名思義就是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依法就企業內部工資分配製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工資協議的行為。


依法訂立的工資協議對企業和職工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企業可以據此依法合規調整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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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五步法


第一步,選舉勞資雙方代表。結合企業自身情況,如果存在工會,那麼職工一方由工會代表。未建工會的,由職工民主推舉代表,並得到半數以上職工的同意。企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擔任。職工民主推舉的應保留好相應的推選記錄。


職工方確定一名首席代表,職工首席代表應當由工會主席擔任,未成立工會的,由職工集體協商代表推舉。企業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擔任。首席代表代表勞資雙方開展談判並簽署協議。


疫情期間,集體協商工資的五步正確姿勢

第二步,啟動協商程序。企業代表向職工代表提出書面的協商意向書,該協議書需明確協商的時間、地點、內容等。職工方接到協商意向書後,於20日內予以書面同意答覆。


第三步,開始協商。根據企業的自身受影響狀況草擬協議,協議包括以下內容:(一)工資協議的期限;(二)工資分配製度、工資標準和工資分配形式;(三)職工年度平均工資水平及其調整幅度;(四)獎金、津貼、補貼等分配辦法;(五)工資支付辦法;(六)變更、解除工資協議的程序;(七)工資協議的終止條件;(八)工資協議的違約責任;(九)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步,職工審議。協議草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審議,半數職工或職工代表通過即可。職工大會召開記錄予以保留。


第五步,簽署協議並報人社部門審批。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後,將文本提交人社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後協議生效,雙方依據協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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