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不能用“一律勸返”等簡單粗暴手段!

防控疫情不能用“一律勸返”等簡單粗暴手段

為了防止疫情擴散,一些地方採取了“一律勸返”“鎖死家門”等防控措施,引發了爭議。這些措施有沒有法律依據? 

“這些措施超出必要和限度,影響公民的合法權益和經濟社會的正常運行,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鐵偉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各地採取疫情防控措施,要根據當地疫情發展狀況因應施策、分類指導,不宜採取對外地人員“一律勸返”、對被隔離居民“鎖死家門”等一刀切措施。 

臧鐵偉表示,依法防控疫情,關鍵就是採取的疫情防控舉措,必須主體適格、手段合法、措施適度。對此,我國相關法律法規都有具體規定。 

——所謂主體適格,就是有關防控舉措只能由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等法定主體依法決定和實施,下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服從上級人民政府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

——所謂手段合法,就是要統籌把握好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正常運行、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的關係,不能採取“鎖死家門”“一律勸返”等簡單粗暴手段來對疫情進行“硬隔離”。 

——所謂措施適度,就是採取的疫情防控措施,一定要與疫情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的性質、程度和範圍相適應;有多種措施可供選擇的,應當選擇有利於最大程度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益的措施,不得超出必要限度。

臧鐵偉說,對公民實施隔離的,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還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對於未經批准擅自採取的非法防控措施,要堅決予以糾正;侵害公民合法權益的,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採取封門等硬性隔離措施封閉村莊、小區,不得擅自採取鎖門、封堵通道等粗暴方式實施居家隔離硬管控;除依法應當採取隔離治療或者醫學觀察措施的人員外,不得限制其他已採取防護措施並配合接受體溫檢測的業主或者租戶返家。”臧鐵偉說,在充分研判疫情發展趨勢、妥善採取防護措施的前提下,各地方要依法審慎決策,堅決防止有關防控措施“簡單化”“一刀切”,儘可能減少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帶來的不便影響,為儘快恢復正常社會秩序和生產經營創造條件。

擅自斷路行為必須堅決依法糾正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有的地方為了防控疫情,限行設卡、封村斷路,導致農產品運不出去,城裡吃不上新鮮水果蔬菜,農民的生計也受到影響。如何看待這樣的行為?我國法律是否有針對性的規定? 

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鐵偉表示,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等法定機關在疫情發生時可以依法採取交通管制、交通衛生檢疫、封鎖疫區等防控措施。近期,有少數地方為了防控疫情采取了限行設卡、封村封路等措施,本意是為了防止疫情傳播,客觀上也起到了一定效果。但需要強調的是,對於疫

情防控措施,一定要依法審慎,不得擅自行動。 

“比如,對於擅自斷路的行為必須堅決依法糾正。”臧鐵偉指出,公路是一個國家的“血管”,關係國計民生、千家萬戶。保持公路安全暢通,對於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穩定意義重大。根據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挖掘公路、破壞相關設施。

對擅自挖掘公路、破壞相關設施的行為,有關部門應當及時予以糾正,儘快恢復交通秩序。

他表示,各地方要根據實際情況,避免“一刀切”的防控措施妨害道路交通,阻礙農產品以及患者所需的食品藥品和醫用物資及時運輸供應保障,對經濟社會運行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產生不利影響。特別是目前已初步呈現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生產生活秩序加快恢復的態勢,各地方要科學研判、分類施策,引導村莊及時解封撤卡,儘快恢復正常交通秩序和生產生活秩序。如確有必要採取設卡封村方式防控疫情的,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由法定機關依法審慎採取。 

“總之,各地方都要按照黨中央的要求,堅持‘全國一盤棋’,依法、科學防控疫情,統籌處理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關係,及時制止違法行為,不做以鄰為壑、損人利己的事情。”臧鐵偉說。

地方人大疫情防控立法要因地制宜、精準施策

近期,一些地方人大積極行動起來,努力為依法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法治保障。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鐵偉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

地方人大常委會創造性地開展立法等各項工作,突出問題導向,聚焦熱點難點,回應群眾關切,增強了人大工作整體實效,為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了及時、有效的法治支撐,對於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 

據介紹,2月7日以來,上海、浙江、北京等多個省級人大常委會,以及杭州、溫州、寧波、常州、懷化等設區的市人大常委會臨時加開一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明確政府的職責和可以採取的防控措施,明確基層社區、單位和個人等各方的權利義務,明確要求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履職、嚴格執法,充分發揮人大監督和司法保障功能。天津、福建等省(市)人大常委會專門作出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明確規定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範圍、措施、管理職責和法律責任。廣東等省(市)人大常委會迅即啟動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法規修訂工作。

還有一些地方人大常委會及時整理公佈疫情防控相關法律法規彙編,答疑解惑,推動相關法律法規在本地方的有效遵守和貫徹執行。一些地方人大常委會向人大代表發出倡議,號召人大代表在疫情防控中充分發揮模範帶頭作用,積極建言獻策、依法履職。 

在對這些地方立法予以肯定的同時,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強調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地方立法要立足本地實際需求,根據本地疫情防控的形勢和特點,因地制宜、因勢利導、精準施策。鼓勵各地方相互借鑑有益經驗,但不能照抄照搬,更不能層層加碼,搞“一刀切”。

二是,疫情防控期間確實要加快立法步伐,但應當統籌處理好立法質量和效率的關係。儘管工作時間有限,也要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特別是一線專業人士和社會公眾的建議,確保各項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三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審議通過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近期,還部署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防疫法等疫情防控有關法律,積極推進生物安全法草案審議和修改完善工作;全面梳理有關法律規定,認真評估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的修改完善,認真研究健全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相關立法修法問題,適時啟動有關立法修法工作。

各地方可以結合疫情防控形勢和本地實際情況,加強統籌謀劃,及時跟進國家立法、修法進程,及時完善相關地方性法規,為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提升地方治理能力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

堅決制止並依法糾正“暴力執法”“過激執法”

針對近日一些地方在防疫過程中出現的執法簡單粗暴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家法室主任童衛東表示,嚴格執法絕不是“暴力執法”“過激執法”,對此必須堅決制止並依法糾正。 

疫情防控期間,根據我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等法定機關可以依法採取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活動、停工停業停課,封閉可能造成傳染病擴散的場所,交通管制、交通衛生檢疫、封鎖疫區等防控措施。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配合政府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等依法採取的必要防控措施。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採取嚴格措施有助於防範疫情擴散,但必須遵循憲法法律法規,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在公共衛生安全與個人權利保障之間實現平衡。”童衛東指出,近期個別地方在落實疫情防控舉措過程中,與群眾發生爭執糾紛,甚至產生肢體衝突,激化社會矛盾,對此必須堅決制止並依法糾正。 

他表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各地方要及時做好宣傳引導工作,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不斷提高執法的精細化、人性化和科學化水平,避免採取簡單粗暴的“硬措施”引發糾紛、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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