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记忆”:民国时期公务员的工资收入

民国时期,尤其是国民党统治时期,战前、战时和战后公务员的待遇有很大的区别。

从国民政府成立至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这段时间公务员的收入比较稳定,其生活水平高于一般民众。据当时的《文官俸给表》记载,国民政府中最高级的特任官(民国高等文官的第一等,由大总统或国民政府主席特令任用)平均税后月工资为754.4银元,这些钱能购买大米10561.6市斤;最低级的三级委任官税后月薪为59.8银元,购买大米837.2市斤。当时普通民众每人每年消费粮食350市斤左右,每月大约30市斤。可见,一个高级官员的收入可以养活300多个老百姓,一个普通公务员也能养活30人。

“南京记忆”:民国时期公务员的工资收入

民国时期的存折(工资卡)

20世纪30年代前后,普通工人的月工资一般是十几个银元,大学生的月薪起点为80银元,大学教授月收入大都在300-400银元之间。据商务印书馆的薪酬表记录,此间商务编译所校对的月薪为50银元,抄录员月薪30银元;编辑以学历高低确定薪酬的多少。一般最高者为欧美留学生,月薪200-250银元,第二等为日本留学生,月薪150-200银元。从这些职业收入来分析,民国公务员的工资在当时属于中等偏上水平,高于国内大部分老百姓的收入。

“南京记忆”:民国时期公务员的工资收入

民国时期工资表

抗战初期物价还算稳定,政府公职人员的生活水平还没有受到太大影响。但随着战火的蔓延,一般公务员的收入已不足以应付生活的需要。根据当时的一些统计资料分析,战时公务员收入和实际购买能力较战前已下降90%左右。

20世纪40年代后期,国民党政府的经济崩溃,政府公务员收入每况愈下,菲薄的待遇使公务员群体由中产阶层转为贫穷阶层。根据南京第二档案馆馆藏的1946年-1947年的不同阶层公务员薪俸档案记载,此时的中央高级公务员薪酬折合大米758.16市斤,县级公务员319.8市斤,与战前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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