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區禁漁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區天然水域漁業資源的保護,維護水域生態環境,促進現代漁業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辦法》、《成都市<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年禁漁內容:禁止未依法取得捕撈許可證進行捕撈;禁止使用電魚、炸魚、毒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禁止製造、銷售、使用禁用的漁具;禁止使用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捕撈的漁獲物中幼魚不得超過規定的比例。
二、禁漁期禁漁內容:3月1日至6月30日是天然水域禁漁期,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方式在禁漁區、禁漁期內進行捕撈、遊釣、水禽放養、扎巢取卵、挖沙取石作業;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收購、銷售、加工禁漁期內捕撈的天然水域漁獲物;嚴禁任何組織或個人從事電魚、毒魚、炸魚等非法捕撈活動。
三、法律責任:對違反禁漁規定的,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對違法情節嚴重、涉嫌構成犯罪或者阻礙漁政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將依據《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處理。
歡迎廣大市民對我區打擊非法捕撈工作建言獻策,積極舉報違法行為。
舉報電話: 110 83662969 83666788

成都市青白江區禁漁通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