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禁渔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保护,维护水域生态环境,促进现代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成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年禁渔内容:禁止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禁止使用电鱼、炸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
二、禁渔期禁渔内容:3月1日至6月30日是天然水域禁渔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在禁渔区、禁渔期内进行捕捞、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挖沙取石作业;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收购、销售、加工禁渔期内捕捞的天然水域渔获物;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从事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活动。
三、法律责任:对违反禁渔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或者阻碍渔政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将依据《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欢迎广大市民对我区打击非法捕捞工作建言献策,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 110 83662969 83666788

成都市青白江区禁渔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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