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
3月至6月是鱼类繁殖的季节,
根据浦东新区相关规定,
2020年2月16日至5月16日为
内河水域禁渔期!
在 行 动 !
为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落实禁渔区、禁渔期制度,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浦东公安分局周浦派出所积极会同属地镇镇府及涉水职能部门加强水域综合治理,切实提升水域治安防控秩序。
法律条文
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 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以案释
法
加强监管
INTENSIVE SUPERVISION
禁渔期,为避免非法捕捞对水生环境保护的影响,
周浦派出所结合禁渔期相关工作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对辖区及周边内河水域的巡逻排摸工作,
并在工作中发现相关线索。
案情再现
CASE REVIEW
3月10日上午10时,在本区某农村河道内,周浦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正使用自制捕鱼工具进行电捕鱼作业的嫌疑人胡某及卫某,并当场缴获自制电瓶、网兜等捕鱼工具及不同种类鱼数十条。
No
上述案例
如果还不能引起重视
那么法律条文再了解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浦东警方提醒您
非法捕鱼要不得
疫情垂钓不可取
自觉保护有限水生物资源
自觉遵守禁渔期内的相关规定
共同维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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