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王老太房子拆后分得360万,给儿子300万女儿60万。现在儿女都不赡养,为什么?

十万个母鸡


对于老人来说,自己有一定的财产,将财产分给儿女们并没有错。但是作为儿女们,有没有分到财产都得赡养父母,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按问题所提及的,儿女现在都不赡养老人,归根到底就是拆迁款作怪。儿子分到大部分钱,但还是不赡养老人,这肯定是怨恨老人分了六十万给女儿。

现实生活中,有些老人是不会分钱给女儿的,觉得女儿是外嫁女,即将或已经成为别人家的成员了。只有女儿遇到困难的时候才会伸出援手去帮助。

01

兄弟姐妹之间没必要计较太多

现实中,有些兄弟姐妹以老人分配财不匀的理由不赡养老人,其实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无论老人有没有财产分配,儿女们都得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

作为儿子更加是无法推脱的责任。任何人都有自己的父母或孩子,你自己的父母你都不赡养,你能指望谁。

换位思考,言传身教,以后你的孩子也不赡养你,你会怎么想?所以兄弟姐妹没必要计较太多,一起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

02

老人是否有财产分配,儿女们都要赡养父母

问题所提及的老人就因为拆迁补偿,所以才有这么大笔的款项。假如没有这笔拆迁款呢?难道就可以不赡养父母吗?

女儿已经出嫁成家立室,难免对父母做得不够,但在婆家那边也得孝顺公婆。同样儿子结婚娶妻,夫妻一样要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

结语

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论父母是否有财产分配,为人子女都要赡养父母。这是没有借口并且是不可推卸的责任。老人的财产如何分配是另外一码事,与你赡养父母没有关系。

- END -


与你聊情感


女儿不懂事啊,我姥姥也是想这么做,一个舅舅四个女儿,姥姥本来想大头给舅舅,女儿一人二十万,但舅舅一家都不愿意,为了不让姥姥难做,就全给舅舅了,就这舅舅家还总对姥姥不好,但也没办法,老一辈思想保守,来女儿家十天半月就要走,怕邻居说舅舅一家不孝顺,碰到好的一切都好,但一般最好顺着老人心意,或者别让老人老了在儿子孙子面前觉得欠他们,归根结底,老一辈心中还是觉得女儿出嫁了就是外人了,我用手机和表弟视频玩,亲耳听到姥姥对舅舅这么说的,虽然理解姥姥这么说对家里好,但心里还是有些不是滋味


道痴太阿


给不给钱我都会对父母好的,能把我养大就不容易了,我有两个妹妹,如果父母的钱都给他们我也没意见。我只做我自己,我认为拿的多少,给不给都不是我们不孝敬父母的理由,父母在你们小的时候有虐待你不?有不给你吃饭,有不供你上学没,父母总是把最好的都给了你们。懒得说了


夺情自古空余恨


拆迁户王老太拆房屋分得360万,分给儿子300万,分给女儿60万,现在儿女都不赡养她,为什么?先举个例子说吧!我老公的三姨家也拆迁了,地也开发了,三姨和三姨两人一共分得了八十多万。

钱也是全部交给了儿子,三姨家还有三个姑娘,也表示不服气,但表哥,表嫂一致表示,以后两位老人由他们来养老,其他姐妹也没有再争议什么。当然这种情况也很少见,但处理好了,也不会引起矛盾的!

再说王老太如果将拆迁款分为三份,儿女各得120万,自己还能留下120万。

这样一来儿女满意,没有矛盾不说,自己也留了份养老的钱,何乐而不为呢!以后就算儿女不孝有这钱住个养老院也是不成问题的呀!






农村李子生活录


最好的办法是,两个孩子家轮流住。360万找国有银行存大额存款,月取息存本,按照年利息大概一个月可以拿到近1万。去哪个孩子那,就每个月补贴给哪家孩子6000,自己还能留3000多零花急用,偶尔给下一代买个书或者玩具增加感情。钱存银行后,本金一直没动,百年后儿女一人一半,谁也不怨恨谁。



大话陕西财经


拆迁户王老太房子拆迁得了360万,给儿子300万,给女儿60万,现在儿女都不赡养,为什么?

为什么?这就是用金钱利益考验人心的后果,哪怕是直系血亲也不行。

试想一下,独居老人王老太因拆迁突得巨款,其子与儿媳天然的认为这应是他们所得,"财不分外姓",这亦是世俗常情,并且王老太这种思想也是根深蒂固,分给儿子300万就是明证,可人心无尽,对其子而言是损失了60万,所谓不赡养就是一种怨气体现。

可在现实中女儿总比儿子和儿媳贴心的多,独居的王老太在生活中其女儿应该也是照顾颇多,并且依据法理其女儿也有和其儿子拥有同等继承权,可王老太的财产分配方案却令其女寒心,为之气结下提出了不赡养也就顺理成章了。

巨额的财产就像照妖镜一样,在其映射下人性的丑恶显露无疑,王老太今天面临的窘境,看似讽刺实则是人心!




大风之云中飞扬


如题所述,一老太太运气爆棚,她的几处老旧住宅本来没有什么价值,但是正好赶上了征地拆迁,一时之间“身价暴涨”。于是,老太太获赔一笔巨大的拆迁款,金额高达360万元,她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拆迁款到手以后,老太太便琢磨着如何分配。老太太膝下有一儿一女,但她自孩子出生后,便完美继承了“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对儿子是宠爱有加,对女儿却视为蔽履。于是,老太太毫不犹豫地把大头给了儿子,足足分了300万元给他,只剩下“九牛一毛”的60万给女儿。

于是,儿子收到300万巨款后,满心欢喜地离开了。而女儿虽说也得到了60万元,但和300万元相比却“微不足道”。于是,女儿从此心里埋上了不满甚至仇恨的种子。

不久之后,发生了让老太太猝不及防的是,一双儿女竟都不赡养她。老太太大惑不解,要说女儿靠不住还能理解,为何儿子也靠不住呢?自己一向把他捧在手心,百般呵护他,什么都偏向他,他怎么能如此对待自己呢?

其实,这一切都是老太太自己作的。面对儿女应当要一碗水端平,如果有所偏心,那么被偏心者往往是非但不会感到感激,反而会将其视为理所当然,自然也就不会上心赡养老人;而没有得到关爱的人,也往往会丧失爱心被仇恨填满,自然也不会主动去赡养老人。

虽然老太太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权益,但悲剧已经酿成,亲情也无法挽回了。


冰焰


事实上,不可能给女儿平均分配,基本上中外都这样,这是没办法的事。

特别是中国,按照香火观讲,外公外婆去世后,外孙的后代就认不得谁是谁,一般不会逢年过节来上香祭祖。但儿子的家族一直会把你当祖宗供着。所有老人,将来你我都要老,一定都会考虑到这个实际。

祖宗要被后辈记着,祖宗想被后辈记着,看起来没啥意思,是落后迷信,实际上,这种观念,是中国5000年延续的重要原因之一,正因有这种观念,所以,我们的老祖宗都一定要给我们留点什么,而我们一定也该给后辈留点什么,供后人纪念。这样,才不会只管自己花天酒地,哪管死后洪水滔天。一个为后辈着想的民族才能长久。

就这个问题看,显然,女儿认为分少了,但她不瞻仰父母,这是不对的。道理上,女儿不拿遗产就可以不负责养老(即父母花大钱的事可以不管),但平常的礼节探视,是必须的,这是孝顺。何况这个女儿拿了,那至少该负责六分之一养老 ,她却来都不来。

儿子不养父母那更错了,妹妹拿的部分,是很少的,这是父母心意,何必一定要自己全得?

出现这种情况,建议上法院,由法院追回养老钱,由母亲掌握,因为这对儿女都不是三观正常的人。


泉心2018


如果是我,活着的时候绝对不会分这个钱。就压在自己手里。让儿子闺女知道我手里有这笔钱,哪天儿子儿媳妇儿来了伺候我高兴了给2万。哪天闺女姑爷来了伺候我高兴了给2万。在我死前永远吊着他们。死了我就管不着了,两人打官司去吧。或者心疼他们,不让他们打官司,提前立公证遗嘱。但是这个遗嘱得想想办法,活之前不能让他们看见,死了只能拿死亡证明去看。不知道现在公证处有没有这个保存服务以后儿女拿着死亡证明书才能去看,不知道有没有这个服务,好久没立遗嘱了。[呲牙]即便没这个服务,也得想想办法快死的时候告诉他们遗嘱在哪。提到的这个老太……没文化没想法,太可怜了……尽量做到。让儿女们拿到遗嘱之后高兴半天,一查银行卡蹦字儿没有?那才是王道。[酷拽]


饮酒忘尘世


贪婪无度、自私自利、不孝至极都在这对儿女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真是枉为子女。

王老太是拆迁户而拥有360万,给儿子300万,给女儿60万。虽然做法可能欠妥,一是对待儿和女的不公平。儿子会以封建的旧思想“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为由,认为母亲给女儿60万的做法不对。用此作为借口而不给母亲养老,他拿了300万那么大头,在他心中是“理所应当”的,这是绝对的“贪婪无度”。作为只拿了60万的女儿,肯定认为母亲不公,母亲的养老当然应该是拿了大头的人。儿子和女儿都只在意母亲给自己钱的多少,这是典型的“自私自利”。而母亲的做法最错的是没有给自己留下养老钱,本来富有的她晚年必须得看子女脸色而过。这也印证了“可怜天下父母心”这句话,对子女毫无戒备和保留。反观子女,母亲把他们养大成人,还把所有的都给了他们,他们却不给母亲养老,这是“不孝至极”。

假设一下,如果母亲不是拆迁户,没有钱,这对儿女会养她吗?回答肯定是不会,因为他们同样会找到生活中别的事为借口。在他们心中只有自己,从来没有存在一点点孝敬之心。“人无完人”,作为子女,对生养自己的母亲都只在乎对错和钱时,这是把自私表现到极致了。像这样的人在对待别人时,又怎么可能会有一点点的真诚呢?

“百善孝为先”,是中华民族的传承美德,是做人的起点,更是德之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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