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男方买的房子要不要写女方的名字?

潘灵聪


男女到了一定的年龄都要结婚,既然结婚,就要有婚房,那么如果男女结婚的时候,男人全款买了房子,房本到底该不该加女方名字呢?

我觉得应该加上女方的名字。

一,男方全款买房,不能成为房本不加女方名字的理由

很多男人全款买房后,就觉得不得了了,想不在房本上加上女孩名字。他们觉得,自己凭本事买的房子,为什么要加上女方名字?

叫我说,如果男方这样要求,那男方不光得全款买房,还得全款装修才行,而且彩礼不能少,那房子不用加女方的名字!现在有的男人总是说“我都全款买房了,你还要什么彩礼”?不想给彩礼?说实话那房子又跟女人没什么关系!白娶一媳妇?

所以从这个道理讲,房本上就应该加上女方名字。

二,反过来说,房本上也应该加上女方名字

反过来说,假设变成女方娶男方。女人结婚自己买房买车,再给彩礼,娶了男人,儿子女儿跟女方姓,房子车子不加男方名,离婚时男人净身出户,这就是这些人的观点,道理一样,看看有没有男人愿意,男人也好女人也好,换位思考就家庭和睦了。

当然,如果男方不是全款买房,就另当别论了。

我和男朋友也面临结婚买房的问题,我觉得,如果男生不能全款买房的话,应该加上女生的名字,结婚后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所以夫妻俩的名字都应该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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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宝妈小刘


我跟我对象的房子,是他父母出钱买的,没写我名字,我虽然有时候会调侃,但也不会要求加上。平时我男朋友收入高,房贷他还,还要负责我超支的零花,我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就像我也没觉得哪天要是我们分手了,是浪费了我的青春。房子如果是我男朋友出钱买的,我可能会要求加我的名字,也可能不要求加,没发生,钱也不少,没办法准确预判,但是是他父母出的钱,谁出钱,谁有决定权。另外,我还有另外一个想法。两个人努力过一辈子,可如果真的以后会有分开的问题,我不希望我到时候因为当年接受过房子的馈赠而影响我的立场和判断。





善解人意的我


写不写看自己的意思。我只知道虽然很多人说,婚后加名在法律上房子还是算买房人的单独财产,但并不一定。因为我老公在婚前买的房,婚后加了我的名字,我们去办理的地方,那的人让我们签了一个无偿赠予协助,说让他想清楚,是无偿赠予,如果离婚,没有条件都会分我一半。所以…。作为女的,一边心里很高兴,毕竟就算离婚也有白白来的房产。一边又觉得他傻得慌[泪奔]也是我是好人…不然找人陪着跟他离婚或者法院起诉离婚,钱就被分走了…………如果我是男的,肯定不会…我再爱,再爱我都不可能给[泪奔]一定要就说明没缘分,没缘分就下一个[偷笑]


destiny8942029


这是一个非常现实而且是当下相当热门的一个话题,关于要不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对方的名字,男女双方实际上是有相当大分歧的,毕竟现在离婚率这么高,如果婚后感情不和,导致离婚,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也相当令人头疼。

对于这个问题,男方肯定认为,既然房子是我买的,那么房产证上就不应该加上女方的名字,除非女方愿意婚后共同还贷。

而女方则会这样认为,既然你爱我,就应该无条件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我把我的一生都交给你了,以后还要给你生儿育女,凭什么房产证上不加我的名字?!

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下面我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来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应该明白,现在20多岁结婚的男性,能够自己全额买房的,几乎寥寥无几,不是谁都是人中龙凤,一毕业就能赚到一大桶金,也不是谁一进入社会就能挖到金元宝。其实我们都知道,大多数人结婚买房,都是靠父母赞助,起码有相当多一部分是靠父母资助。在我们这样一个小县城,买一栋100平的房子少则五六十万,多则七八十万,即便首付20万,那也是父母辛辛苦苦几十年的积蓄。试想,就这样把父母辛辛苦苦的积蓄分摊一半出去,不要说男方自己心里不乐意,男方的父母恐怕也不同意吧。

但话又说回来,既然女方把自己都交给了你,房产证上又不加她的名字,那就显得太不像一家人了,女方心里肯定也有情绪:“看来你不是真的爱我。”加也不是,不加也不是,那么到底该怎么办呢?

其实,这个问题的关键真不在男方这里,而完全在女方。因为男方已经为婚姻有所付出了,那就是买房,房子是夫妻共同所居住,是夫妻共同的家,这个时候还得靠女方自己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女方一来就说“你爱不爱我?爱我就加我的名字,不爱就不加”,这当然是大错特错的,很容易把夫妻关系搞僵。最明智的做法是,女方主动向男方提出婚后两人共同承担剩余的房贷。或者,如果女方经济允许,完全可以陪嫁一辆车。这样的话,男方就没有理由不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了。

所以说,今后你娶到一个怎样的老婆,这件事几乎可以影响你的整个人生。成功的男人背后大多都有一个成功的女性。如果你的老婆在这个问题上就抱着“爱我就加,不爱就不加”的观点,那么就有你的苦头吃了,你的婚姻应该不会太美满。


路漫漫兮


这个问题时下应该很关注。新婚姻法中对结婚买房的权责划分有了更细的规定。但不管怎样,结婚是因两人相爱而愿意下决心终身走到一起的。相爱的两人应在这个前提下,去共同规划买房等婚姻资产的投资。

双方父母条件好,可给予一定资金支助的,可一方出首付一方出装修款,让小两口自己来规划,共同买房,共同还房货,共同出力来经营好这个家。不主张父母大包大揽,这样一起走过的年轻人会懂得珍惜,婚姻生活更甜蜜。

若男方条件好,女方条件不好的,在处理买房这个问题上,男方就要多做一些协调工作。男方父母同意支助,最好让出首付,小两口婚后再共同还贷。房产上写上两人名字。

若是婚前男方父母已买好的现房,则结婚前由男方协调,探询父母意见(这点很重要,一是为了尊重父母,二是为了小两口今后生活和谐),将房子的权属划定好。不管是父母大度完全赠予还是有其他想法,我个人认为,还是要有一个内部的纸质约定为好。总目标是由小两口共同承担建家的责任。如有贷款,转移小两口共同还。如没有贷款,小两口也应定目标存钱补偿给父母,千万不要将父母的辛劳与厚爱当作理所当然,特别是女方(当然也不必卑微),伤父母心。

只要双方以爱为前提,坦诚布公地去沟通、协调,这个问题就一定不会是问题。


渝刘香民特坊


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如果这是一个感情咨询,你爱的人有没有一套房子重要?有。那就去证求爱人的意见,如果对方愿意,就写上。如果你不确定,那就试想一下,失去了这个人你住这个房子会更快乐吗?如果不会,那回到第一条。或者你有无限的财力可以买很多房子,那就更不纠结是否为了心爱的人,割舍出自己其中一份财力。毕竟,对方选择你是看的综合条件,并不是因为你身无分文而看上你的。且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把一个人同他的背景、家庭,身份剥离开来。如果你并不爱这个人,或者是跟这个人比,你爱财产更多,那就写不写名字无所谓了。

如果这是一条法律咨询。如果双方都有财力,那么建议婚前都各自买房。不纠结于写谁的名字,谁买的写谁的名字。不高兴了就叫对方滚出去。如果有贷款各自还贷。这样离了婚也比较方便清算。最好提前咨询律师,婚前做财产公证,这样清楚明白。理性中透着成年人的稳妥。爱与激情少了些,但是不拖泥带水,以后过日子会少很多关于财产的争吵,也不失为一种安全的做法。

以上,看您的选择了,因为不能预知未来,所以当下你不管选择哪一条路,放在人生长河中都不一定是对的路,但如果作出了自己的选择,就要坚定捍卫自己的想法,不后悔,勇敢向前走。


yoyo百色千语


要问这个问题,那么我们可以回归至男方和女方结婚为什么要支付彩礼这件事上,就是男性和女性的生理差异以及在婚姻中的角色决定的,一个女性和男性结为夫妻,多数都要生孩子,都要承担起家庭大大小小事务的决定权,是兼母亲,妻子,管家,保姆于一身的角色,所以现在反问,打算在一起生活一辈子,分半套房怎么了?

可能是现代人都鸡贼,就怕被闪婚骗走了半套房,但是任会娟人性经不起考验,结婚了还受法律保护呢。我表弟就是他妈妈给全款买的房子,看见他晒房产证的那一刻,上面是自己的名字,弟妹名字并没有在房产证上,他们的女儿已经2岁了。可能各家有各家的道理,即使没有房产证上名字的保证,弟妹也觉得自己幸福美满。

这件事放在我身上,一定是不同意的,婚姻都是从向往的爱情那走过来的,如果不是足够热爱,不会结婚。那么海誓山盟那么久。到头来连半套房子都要算计的吗,或者说,作为妻子难道是一直寄宿在丈夫的家吗。

这样看真的很像寄宿,所以可能有的男女都有能力自己买房子,那样可能就没有这方面的纠葛。但是对于那种什么都没有的姑娘,嫁到男方家里去,一无所获,就要生孩子,承担起家庭的重任,免费保姆不是这么当的。能够有婚姻保障的就是房子能写两个人的名字了,这样日子才能过好。


抱负青年


结婚男方买的房子要不要写女方的名字?

男方既然有此困惑,那么下面就让我来替你解忧。

根据《物权法》规定,房产证上有谁的名字,谁就拥有该房子的产权,谁就是该房子的主人,男方结婚全款买的房子,如加上女方的名字,属于对女方的赠与行为,那么该房子的产权也随之转移,由男方一人拥有而变成男女双方共同所有。

世界万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同样人也是会变的,花前月下的海誓山盟,往往是靠不住的,爱你到地老天黄,爱你到海枯石烂,那都是骗人的鬼话,如果真的都能信守当初热恋时的誓言,民政局每天就不会有那么多离婚的夫妻。当然人们的愿望都是好的,从共同携手幸福的步入婚姻殿堂的那一刻起,都希望"但得一人心,相守到白头",希望能相互扶持慢慢的一起变老,夫妻恩爱,举案齐眉,幸福美满,百年好合,成为人间佳话。但现实是残酷的,往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婚姻也会产生变数,一旦夫妻感情破裂,婚姻难以维系,离婚危机来临,分割财产时,那么房产加名就会给男方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有谁愿意把自己的一半房产心甘情愿的供手送与它人?不加名吧?又担心女方因不加名没有安全感而不与自己结婚,到时落得个徒有空房却没有女主人后悔懊恼,怎么办好呢?让我来给你支个两全其美的招:

为了取得女方的欢悦,为了能顺利与女方结婚,男方咱不妨绅士一点,大度一点,房产加名!

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却不能无,为提防日后婚姻出现变数,男方需提前做好防范,只有计划缜密,安排得当,方能做到进退自如,高枕无忧,这里我们要留一手,就必须做到:买房款由父母经银行转入男方帐号,注明此款为买婚房借款,男方再写一个借条给父母,标明利息按法律支持的24%年息支付,最好经公证处公证,经公证的借条更具真实性.合法性,有更强的证明力,转帐凭证和借条由男方父母妥善保存,这样即使房产加名,即使中途婚姻出现变数,男方也不必担心女方会分割走一半房产,女方想要借加名,离婚时分一半房产的美梦,也会因此而落空。

我这招支的怎么样?如觉得可行,就动动你那发财的手指,给个关注加点赞吧?[呲牙]


泰山宝鼎


很多人都知道,结婚后,两家人就变成了一家人,既然是一家人,就不分你我了,如果再细分的话,会让人感觉生疏,所以,大部分结婚的青年都会选择互相理解和包容唯一不能理解和包容的就是在结婚时,女方强烈要求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她们会拿婚姻法第二十四条来抱怨,第二十四条这样写着: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责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注意最后一句话,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这个要圈起来。读完后,那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其实意思很简单,就是在婚期间,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的,离婚后负债也是要共同的。所以很多女人觉得这不公平。对我们来说,这是损失。既然是损失,那怎么减少损失呢?很简单,就是在结婚前财产公证,签订各种协议,目的就是防止以后自己吃亏,最重要的是在买房子的时候,强烈要求男方写上自己的名字,这种要求不单单是女方自己的要求,还有岳父岳母都会提前告诉你,买房子加上我女儿的名字,问你有意见么?大多男人是没有意见的,有意见估计这门婚事也要黄了就拿近期《欢乐颂》来说,剧中的樊胜美就要求王柏川在房子上加上她的名字,而在《欢乐颂》刚开始的时候,王柏川妈妈并不希望自己的儿子跟这种女人在一起,因为这种女人三十多岁了,结婚买房一分钱不出,还想写上她的名字,也不看看她自己是个什么货色婚前都不出一分钱,婚后还指望她什么我们这的话说,这种女人就是个萝卜坑,自己本身就可怜的没什么钱,所以就需要找一个有钱的男人做依靠,在看明白很多男人后,她最终选择了王柏川,而王柏川的妈妈显然是过来人,看得出她这种小心思,不愿意让儿子跳进这个坑,可偏偏王柏川又是个痴情的男人,最后就导致一系列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就拿我们这来说,两家人在成为一家人后,很多是真心为了子女着想的,就是那种比较通情达理的父母他们会自己掏钱给孩子们付个首付,然后让孩子们自己去还贷款,至于房产证上加谁的名字,完全是孩子们自己做主。没有说非要逼着自己另一半,你不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这婚就不结了。这种情况当然是最好的,可很多一部分女生还是很“贪心”,就只想保证自己婚后损失减少在最小。大家看到么,这种女人在结婚前已经想到了离婚后,逼着男方父母买房不说,还要买完填上自己的名字,这还不算,还得要求男方有车,要求男方买苹果手机送她,买完得是最新款的一堆无理要求就像吸血鬼一样,家庭条件差的,像农村人,一年收入只是在2~3万的,压根就娶不起老婆,更别谈什么结婚买房了最后,我想说,女人们,如果你们用房子车子等各种要求来交换自己的爱情婚姻,那么我们男人是否可以用车子,房子来跟你交换你的“第一次”所以,别用你好几手的身体要求太多,凡事讲究合情合理,太过分了只能一拍两散。你好,陌生人,我是Canliu,我在这里自足自给,把一些琐碎的情绪写成文字,这里面有你发生过的,和未曾发生的,我们都是孑然一身,开始和结局都是如此孤独,很高兴遇见你。



小虎的世界


关于结婚男方买的房子要不要写上女方的名字,答案有N种情况。

如果男女双方奔着真正的爱情去结婚,相信他们不会纠结房子的归属权,男方会心甘情愿的为女方着想,把女方的名字写上的。女方接受或者不接受,女方是不会在太意的,因为爱是对彼此的付出。

如果男女奔着条件合适,搭伙过日子,那么男方就该看女方怎么个想法。我认为大多的是不会要求让你婚前自己买的房子添加女方的名字的。现在的女人并不是弱势群体,都很自强的。

假如女方结婚以添加房产证上名字为前提的话,我认为你就该仔细考虑一下了,如果你还是想和她结婚,那就接招好了,没什么对错,合理不合理的,各有所需吗!

其次,我认为两个人不管是为爱情还是为合适结婚,只要是真心想把日子过长久,都不要想的太远了,彼此之间多信任,多包容,所有的财产不都是共有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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