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髮仗劍,步罡踏斗,一組1954年臺灣道士的真實影像


道士,是中國道教的神職人員,其中男性的道士稱為“乾道”,也稱羽士、真人、神仙、道人、羽流、羽衣、紫陽、方士、黃冠、先生、希夷等,也尊稱為道長,女性曰“坤道”,別稱女冠。

他們依教奉行,履行入教的禮儀,接受各種戒律,是博大精深的道教文化的主要傳播者和形象代言人,吸引教眾,佈道傳教,為其宗教盡職盡力,同時圓滿自己的修行。

道教以“道”為最高信仰,道士乃信奉道教教義並修習道術的教徒的通稱。《太霄琅書經》謂:“人行大道,號為道士。”道士之稱始於漢,當時時指稱的範圍較廣,除“正一盟威道”、“太平道”教派的信徒之外,方士、術士及一些道家也可以稱為道士。北魏寇謙之改革天師道,規定道徒可在家立壇,朝夕禮拜,不必出家修行。


金元之際,全真道等大興,制定了道士不蓄妻、不茹葷,必須出家住叢林。遂形成出家的全真派道士和在家的正一派道士兩足鼎立。道士一般是師徒相傳。

道教認為若不受師,道則不降;而傳道度人,須擇出身名門、資性淳良之人。

欲入道為道士、女冠者,須齎經戒、符籙在受道院造壇及對齋堂、靜室緣法。弟子受經籙須齎金銀玉帛等信物。入道後,唯道為務,持齋禮拜,奉戒誦經,燒香燃燈,不雜塵務。“道士”之稱始於漢代。

《三洞奉道科誡》分道士為六種境界:“一、天真道士,二、神仙道士,三、山居道士,四、出家道士,五、在家道士,六、祭酒道士。”

道士學識淵博、修養極高的被尊為先生、真人。此尊號除由道士推戴外,南朝及唐、宋、元諸代,多由帝王賜於生前,或諡於死後。封贈之風,明代猶盛。憲宗時,真人高士充滿都下,真人之號遂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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