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2000年以後出生的小孩只有戶口,沒有屬於自己的承包地,他們以後怎麼養老?

廣告老鬼


這個問題想得有點遠,2000年以後出生的小孩,現在大多還在讀書階段,連就業都談不上,先想想以後怎麼生活吧,沒必要現在又想以後怎麼養老吧?雖然說人無遠慮必有近憂,但也沒有必要八月節還沒過,又打過年的譜吧?

大家都知道,自從我國實行改革開放以來,人口一直是流動的,農村人口不必固定在農村生活,而由於我國大中專院校顯著增多,大多數的農村孩子最少讀完高中,很多農村孩子照樣可以得到大中專教育,接受高等教育的農村孩子,有幾個想回農村生活或創業?如果回農村創業,僅守著自己的三畝五畝承包田,又能如何創業?

所以,雖然1998年第二輪土地承包,承包期為30年,到期再延長30年,這基本上不會影響農村新一代的生活。試看一下農村,現在有幾個年輕人留在村裡?哪個年輕人不出去打拼?最熊的也是出去打工,誰還靠農村的土地謀生?2000年以後出生的農村年輕人,雖然沒有承包到土地,但時代的發展給他們但來了更廣闊的發展空間,他們註定是不可能禁錮在土地上的一代人。隨著社會發展,他們的生活會比老一代優越很多,我們何必替他們擔憂呢?

話說回來,政策也不是一成不變的,生活有時候就是這樣,三十年河水往東流,三十年河水往西流,將來農村發展成什麼樣,我們不敢斷言,但到明年就實現全面脫貧,我國將走向全面小康社會,不管你在農村還是在城市,只要勤奮努力,生活肯定會越來越美好。

至於養老問題,我國將逐步建立起全面養老機制,將來不管是城市人不是農村人,都會享受到基本養老保障,2000年以後出生的孩子,進入養老年齡還得半個世紀,我們有理由相信,那個時候,任何一個人都會享受到養老保障,我們實在沒有必要為孩子們擔憂。而現在需要擔憂的是我們自己,我們這幫已經或即將步入老年的農村朋友,在全面養老未能實現的情況下,要更好的安排好自己的晚年生活。


齊東晏子


你們那裡是2000年以後出生的小孩只有戶口沒有土地,我們這邊2000以前出生的小孩就沒有承包的土地,我兒子1995年出生的,村裡沒有給分土地,因為村裡已經沒有土地可以分給新出生的孩子了,那時候國家好像就有政策規定“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至於說這些孩子以後怎樣養老,我是這樣認為的,這些孩子有的人可以考學,找工作賺錢生活,老了自然有養老金;還有的可以在城市打拼,闖出自己的一片天地,賺了錢就不愁養老了;當然了,還有一部分人沒有工作也沒有自己的生意,他是可以打工的,現在的用工單位也是可以繳納養老保險的;還有一部分人在家種地,這是想當少數的一部分,現在的年輕人哪有願意在家種地的啊,這部分人是可以繼承上一輩人的土地承包權的。


我們的國家發展了,農民的福利也逐漸有了保障,,10年前不是就已經在農村退休繳納養老保險的政策了嗎,國家也一直在改進農村養老保險政策,不知道現在是不是已經和城鎮戶口的養老保險政策接軌,這也是國家的一個目標,讓所有的國民老有所養也是實現我們偉大中國夢的一部分。

現在的農村戶口都可以繼承上一輩的土地承包權,即使以後國家的土地政策有所變動,相信肯定會照顧到農民的利益的,特別是養老問題,我相信我們的國家會越來越好,我們的國民也會越來越幸福,所以說,零零後的養老問題不用我們擔心,只要國家富強了,人民的日子就更好過了。



草原話三農


農村土地不值錢,有總比沒有強。

我們村是81年第一次土地承包,84年第二次土地承包,也是最後一次。第=次土地承包,每個人口分田1.3畝,地0.5畝。

我堂哥65年的,他結婚是89年,村裡早就沒有地分了。他有四個孩子,和兄弟分家的時侯,總共只分了二畝地。13年大兒子結婚,婚後有了三個孩子,去年二兒子也結婚了。這樣,堂哥一家10口人,土地卻只有二畝,平均每人二分地。再過幾年,人口還會增加,土地卻沒有增多了。

有一家人情況和堂哥恰恰相反,分田的時候他家八口人,四個姐妹嫁出了,大哥在城裡生活,父母幾年前去逝。現在他的兩個女兒也嫁岀去了。他家只剩三口人,卻有八口人的田地。

有人說,農村土地不值錢,有沒有地無所謂。話不能這麼說,去年政府在我們村徵了一百畝地,每畝3.2萬。這筆收入對於農民來說,也是相當可觀的。

沒有領到土地的人以後怎麼養老?

車到山前必有路,活人總不能被尿憋死。做生意,打工,自己沒土地就承包別人的種。有地沒地,路總是這樣走。相信國家也會想辦法解決這些問題的。


繁華規定


國家針對土地的繼承問題提出了“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方針,假設今後的承包地不分配,00後可以繼承戶口內的承包地,如何不能養老?這個問題提的太奇怪了,土地是和戶口相聯繫在一起的,只要戶口不變,那承包地就可以一直保留下去,因此題主不需要操心00後沒有土地的問題。

在80年代我國就已經進行了土地的分配工作,而到了97年二輪已經分配完畢,目前還在二輪的承包期限內,到2027年才會調整新的土地。像我們村子裡,是在94年的時候就進行了承包地的分配,因此在這之後生的孩子都沒有分配土地。



有人抱怨,老人離世多年有土地,孩子出生卻沒有土地,實際上國家採取的“土地恆定”政策,只要是新生兒,有了戶口之後就可以享受家裡的土地,而隨著人口的增減,個人分配的土地面積自然也會變化。因此00後出生的孩子,等到老一輩離世後,他們所擁有的單位土地就會增加。


如果給新出生的孩子分土地,一旦家裡的老人離世後,還需要回收,那土地的管理就會亂成一團,不利於農業的長久穩定發展,因此國家才提出30年不動搖的政策。當然如今的二輪承包期限再延長30年,等到2057年後就可以重新分配土地,因此00後不需要擔心沒有地種的問題。 話說回來,如今的90後已經不種地了,也不會指望種地養老,就連70後都在城市裡打工。大家在工作時都會上交社保,到老的時候就可以很好的養老了,因此這一點大家要牢記,一定要繳納養老保險才行!


惠農圈


我國第二輪土地承包是在1997年到1998年之間進行的,其承包土地經營權的期限是30年。我在十九大的報告中也明確提出,為了保持土地關係的平穩健康長期穩定發展,農村土地在第二輪土地期限到期後再延長30年。

而且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確權以後,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在承包期限內,發包方不得調整土地,如果有小範圍的必須調整的話,要經過村民集體組織,2/3以上成員同意,請報當地的政府部門批准之後才能進行調整。再加上總體原則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所以說在1998年以後出生的人基本上很難分得土地的承包經營權。

所以從現在的情況來看,2000年以後出生的人的養老問題是基本上不可能靠著土地來解決。即使最新的土地承包期延長到七以後,也是在2057年左右。按照正常的,從2000年開始推算,那時候00後都五十七八歲了,已經快要步入晚年生活。其實他們養老問題跟現在我們的養老問題是一樣的,大多數農民最後可能仍然是靠自己。當然也有一部分人進入到城市之中生活定居,然後擁有了正規的社保和養老保險。等到年老退休以後,可以用退休金及養老保險金來維持生活。另外現在人的保險觀念普及程度比較高,很多人願意買一些長期的養老保險,作為社保的補充。

隨著國家在對於民生的關注越來越重,以後的養老問題會得到妥善的解決,應該走出一條商業養老與社會養老和個人自籌相結合的道路。你們覺得呢?歡迎在下面留言,說說您的感受。


止茶




西門觀點:僅靠幾畝承包地養老根本不行,所以,這個問題不算問題。

我國農村第一輪土地承包是1983年,1997年到期,承包期15年。第二輪土地承包30年,從1997年開始,到2027年。此後,再延長30年。

2000年出生的孩子,現在18歲,還在上學,應該沒有土地,而且可能到2057年承包地到期50多歲時還是沒有土地。那麼,他們靠什麼養老呢?

可以肯定的說,即便他們有土地,僅靠土地也難以養老。因為我國地少人多,即便有土地,也就三二畝,到那個時候,消費水平應該比現在高許多,僅靠幾畝土地還真的養不了老。



但是,現在農村新農保已經逐漸成熟,而且繳費數額在逐年增加,由原來的100—1200元/年,增加到200—3300元/年,我相信,以後還會逐年增加,到這一代人60歲時,應該接近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

用過去的思維思考現在,用現在的思維思考未來,都會得出不太正確的結論。

2000年出生的孩子,現在才18歲,養老問題是40多年以後的事,那時候,國家應該比現在富裕和強大許多,這代人養老應該不會是大問題。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2000年以後出生的沒有地,只有戶口,我七二年出生的都沒有地,也是隻有戶口,找誰呀?相互踢皮球,後來找一次,按新生兒處理一年一百塊錢,要不給一分地,你說怎麼辦?土皇帝口氣大的很,上面的政策不錯,下面的執行力度就這樣子了[流淚][流淚][流淚][流淚][流淚][流淚]



奇石美玉小石頭


針對題者問題農村2000年後出生的新生嬰兒沒有自己的承包地,在目前農村是普片現象。

第二輪土地承包從1997年開始,為了穩定土地承包關係,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在第二輪土地承包的30年期限內要保持土地承包關係30年不變動且遵循“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原則。因此對於1997年第二輪土地承包結束後農村新增人口是沒有承包地的。

那麼農村中存在的大量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期間的新增人口就會面臨題者問題所描述的狀況,針對沒有自己承包地的新增人口如何解決生存及養老問題呢?

1. 通過依法繼承獲得土地承包權。土地承包法雖然明確“增人不增地”,但同時也表明土地承包關係可以依法繼承。即土地承包以家庭為單位,當家庭成員減少時,承包的土地不會被收回,因此新增人口可以相應繼承土地承包經營權。

2. 新增人口也可以通過村集體預留的機動土地、合法開荒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願交回的承包地以及銷戶依法收回的土地等獲得自己的承包地,具有需要根據實際村集體情況決定。

3. 通過自身繳納養老保險或購買商業養老保險養老。雖然目前農村土地價值日益提升,但想作為子孫後代養老的工具還顯得不足。因此對於新增人口最重要的還是需要通過教育以及自身努力等途徑改變生存環境,通過工作單位或個人等途徑繳納養老保險或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等解決農村新增人口未來養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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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塘谷


農村2000年以後出生的小孩只有戶口,沒有屬於自己的承包地,他們以後怎麼養老?

對於這個問題來說,還是非常沉重的。畢竟農村是以耕地為主要謀生的手段,但是由於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很多的新生人口、外嫁人口沒有自己的承包田,也確實很讓人無奈。

對於國家制定的政策來說,農民是蒼白無力的,只能是默默地接受。而現在農村的現狀是人口大量外流,求學、生活、就醫等因素的影響,農村現在很難看到以前那麼多的年輕人了。但是不能因為人口的減少裡忽略了沒有耕地對農村的影響。

“耕者有其田”,當初是富有想象力的一句口號,即便是現在也確實是做到了“耕者有其田”,但是還有一種狀況是很多本該又跟給的新生人口卻沒有分到土地。

我的看法是既然已經成為事實了,就不要抱怨。流轉其他農民的土地、承包村集體的荒地、甚至是外出打工、工作也都是改善這種狀況的選擇。畢竟我們任君採一畝多耕地,多一畝撐不死,少一畝也餓不死。既然如此,就不要靠著這三兩畝耕地求生了,方法很多、手段很多。畢竟現在經營自己的承包地獲得的收入在農村的生活成本比重裡還是比較小的。

路是走出來的,活是幹出來的。把眼界放開,要遠遠比那三兩畝承包地精彩的多。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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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說2000年後出生的小孩,只有戶口沒有土地了,我們90後出生的人大部分人都是隻有農村戶口沒有,自己的承包經營土地的。

所以針對於這個問題來說,長髮經營土地,不過對於我們目前的狀況來說,有可能以後會獲得。


經營承包土地按照戶口持續使用。

對於經營長髮土地來說,我們不應該以年齡或者出生的時候分配為一個主體主導對象。

其實是按照戶口可以持續使用的,就比如說我們這邊的目前的問題政策來看,他們的做法就是,父親這一輩人去世了,但是戶口內還有人的時候,這些承包經營的土地自然而然會持續的分配下來繼續使用。

也就是同一個戶口能夠持續地使用這個承包經營土地,經營土地的承包人可以更換為兒子這一代人。


2058年可能會再次分配。

對於在2018年再次延長第2次土地承包經營的時間年限來看,只有等到2058年之後,才會有持續相關的土地分配的工作。

所以針對於這個情況來看能不能分到土地,這一個問題,我們總體上還要等到2058年之後的政策才知道有沒有可能再次分配土地。

因為在第2次承包土地經營的時間年限裡面,在基礎上再加上30年的延長使用期。所以就到達2058年之後,才是到期才會有可能繼續分配這個土地。

所以能不能分到土地,就得看看2058年以後我們還有沒有這個分配的權利了。


土地能養老嗎?

其實針對於農村裡面土地來說,對於土地是跟我們養老沒有多大的關係的。

土地也不能夠給予我們養老,如果拿土地出租一年才800~1000塊錢,已經是最好的價格。那麼這種情況能夠給我們養老嗎?每個人人均5畝土地一年才5000塊錢。那麼對於生老病死的情況來看,一場病有可能就花掉了所有的積蓄,所有的土地的租金。

所以這種情況我們覺得,養老不能夠依靠土地土地養老是不太實際的,對於這個問題來看我們應該更需要的是依靠我們自身的能力來讓我們的養老過上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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