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复工了,单位没了”当玩笑变成现实时,遣散费一分不能少

前段时间,有个帖子被很多人转发,上面写着各种延期上班的通知,最后的一个通知是“不用复工了单位没了”。这个看似是笑话的帖子,让我们看出,无论是对劳动者还是对企业经营者来说,真的不容易。

但是,企业要和员工分手,也是一件真心不容易的事。这有点像两口子结婚,热热闹闹的办了喜事,两个人牵手走进婚姻家庭,当要离婚的时候,两个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费等等都会牵扯其中。企业也一样,当真的经营不下去,要和自己的员工说再见的时候,也要支付给员工一定的赔偿金。

在合同履行阶段,如果老板想解聘一个人,必须看是否有法定的事由。员工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营私舞弊、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形,是法定的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为劳动者有错在先,所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支付任何的费用,此外,企业要将员工扫地出门,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支付给员工一定的补偿金。

“不用复工了,单位没了”当玩笑变成现实时,遣散费一分不能少

小编有个朋友在一家小公司当内勤,有一天她打电话说,公司有个员工,在单位混日子,老板看的特别心烦,就想让他立刻走,她问开除这样的人还用支付任何费用吗?答案是必须给。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补偿金实际上是给员工一种“奉献奖”和“过渡费”。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况下,企业依旧要支付给员工补偿金:

企业单方面不想再用某名员工时;员工能力实在不足,不胜任岗位,经过培训、调岗还是不行的;员工生病(不是职业病),康复后上班,经过换岗还是不能完成任务的。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必须经过与员工协商,支付补偿金才能把人送出门,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在很多人的心中,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企业这下可以明正言顺的裁员了吧?答案依然是,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因为经济原因要裁员,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裁员必须达到20人或者员工数量的百分之10以上;

2、企业经营困难、破产重组、转产(还包括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订立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3、企业要裁员还要经过工会和劳动行政部门的相关手续。

符合上述三个条件,才能裁员,同时必须给补偿金,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企业要额外支付给员工赔偿金。

有几种人,是企业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简单来说因为工作得了职业病的,员工自身患病还没有出治疗期的,女职工怀孕、生产哺乳期的,还有在单位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这些人都不可以解聘,否则要支付赔偿金。

以上是常见的劳动合同正在履行阶段,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企业真的像帖子中说的那样,“不用复工了,单位没了”怎么办呢?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依旧要支付给劳动者补偿金,说白了就是遣散费。还有一种情形,就是企业还在,劳动合同到期了,企业拒绝续签,这必须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否则就要给补偿金(注意不是“赔偿金”);还有就是企业在续签时降低工资,劳动者可以选择体谅企业经营不易,可以同意续签。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可以不续签,并要求企业支付“补偿金”。

通过上面介绍可以看出,企业有用工的自由,但是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如果不是员工过错的原因,企业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给予补偿金;企业蛮干,没有任何原因,就是违法解除,要支付赔偿金。这既是对劳动者的一份保障,同时也真心感觉到,媳妇娶进门容易,送出门却难,招聘时一定要慎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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