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和這三種人爭 ,掙了 ,你就輸了 !

人,打從一生下來,就在爭,爭吃的、爭用的。為了更好的生活,為了自己的志向,只有努力爭取,才有機會獲得;不懂得爭,便會被時代、社會所淘汰。

但是,有得就有失,有爭就要有讓,有些時候,要學會不爭,才能解決問題,才能化解矛盾。做人要記住:千萬別和這三種人爭,一爭,你的人生就輸了!

別和這三種人爭 ,掙了 ,你就輸了 !


一、跟家人爭

和家人爭,一旦爭贏了,親情便沒了。如果說每個人都是一艘小船,家庭,便是一個人最溫暖的港灣。無論發生什麼,親情,總是能撫慰人心,也只有父母家人的愛,才能算真正無私的愛。

若是因為一些瑣碎小事而與家人爭吵、矛盾,即便是爭贏了,親情也會因此受到損傷,只會讓雙方痛苦,又是何苦呢?

《朱子治家格言》中說:“居家戒爭訟,訟則終兇”,與家人爭鬥、甚至訴訟、打官司,不論輸贏,最後所帶來的結果都不會是好的,往往得不償失。

俗話說:“家和萬事興”,與家人相處和睦,才是家族興盛的關鍵,不到萬不得已,都不要隨意爭鬥,內耗內鬥,傷的終究是自己人。

別和這三種人爭 ,掙了 ,你就輸了 !


二、跟愛人爭

和愛人爭,一旦爭贏了,感情便淡了。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之間、愛人之間,本就是最為深切的情感,人的一生,能夠遇上一個相知、相愛、相守的人,本就是最難得的緣分,何必要用爭吵的方式來解決問題呢?

有人說:“再轟轟烈烈的愛情,也抵不過一次又一次的爭吵”,即便感情再好,爭吵都是有影響的,爭得多了,人都會累的,感情也自然就變淡了。

真正的感情,要禁得起歲月的磨礪。不求轟轟烈烈,但求平平淡淡,偶爾的小驚喜,便是最好的幸福,不要讓爭吵,成為生活的全部,感情,需要兩個人的維繫,讓一讓自己的愛人,不算丟人,也不會有多大的損失。若是不用心,再好的感情,也會破裂。

別和這三種人爭 ,掙了 ,你就輸了 !


三、跟朋友爭

和朋友爭,一旦爭贏了,情義便沒了。生活中,經常能聽到有人感嘆:“人生,但求得一知己”,但是,想要有一個真心相交、兩肋插刀的知己,先要看看自己,能否做到?

很多人,嘴上說著“朋友一生一起走”,背地裡卻明爭暗鬥,為了一點利益,不擇手段,有利則聚,無利則散。若是人人都如此,哪來的朋友?哪來的知己?

“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淡一點,才不會膩,讓彼此之間少點利益,多點情誼,事事都要爭,只會毀了雙方的感情,孰重孰輕,應該有所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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