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风东渐,新思潮下的民国新式青年男女的择偶标准真潮,还很风月

前些年还能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则的“征婚广告”

,最近几年随着科技的进步,手机几乎人手一个,已经很少有人还去读报纸了。

记得那时最喜欢看的就是“择偶类广告”,有的是本人自己征婚,也有替别人征婚的,比如:“男,三十五岁,身高172cm,至今未娶,知名外企中层管理人员,收入颇丰,在市中心有一套三居室住宅,已装修好。由于一直忙于工作而耽误了爱情,现父母年事已高,渴望本人迅速结婚。现择偶一名,要求如下,女,专科以上学历,身高160cm以上,心地善良,相貌正常,有正式工作,年龄25岁——35岁之间,最好未婚,如条件特别优秀者,离婚也可。联系人:欧阳先生,联系电话:XXX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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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奇心理每个人都有


不过大多都是这类的,没什么新意,很容易眼疲,尽管如此,但是依然没事了还得去扫一眼,也许这就是“猎奇心理”吧。

说起“征婚广告”,可不是现在才有,早在我国民国时期就已经非常风靡了,而且那段时期正是新旧思想交替的时候,男女之间渴望平等,将择偶这件事情放到报纸这个平台上是一件大家都认为非常文明的事情,就现在的话来说就是“Very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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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大城市建筑风格


民国正是处在旧社会和新社会的交替时期,我国有长达2000多年的封建历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

封建王朝大多“以孝治天下”,《孝经》曾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在古装电视剧中经常说的一句话不就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儿亡,儿不得不亡。”在封建社会时期,这事都是上纲上线的,甚至在古代律法中也明确规定了,每个家庭中的父辈都有权力对其子孙和家眷进行惩罚、教导、甚至生杀,如果父亲认为儿子忤逆不道,将其打死打残都不会受到法律的约束。

既然家长连家族成员的生杀大权都能掌握,那么孩子的婚姻对于家长而言就是

小小不言的事情了,自古我们都在歌颂爱情,我们羡慕真爱,也渴望真爱,但是千百年来,因爱情而酿造的悲剧也是数不胜数,在我国传统思想中,婚姻的根本目的不是爱情,而是“传宗接代”,所以婚姻大都是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决定的,很多人在结婚之前根本就不知道将来要过一辈子的人长的什么样子,他们一点感情基础都没有,但是事情就是这么简单的就发生了,因为我们的祖先都是这么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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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风美女


近代中国深受西方思潮的影响,尤其是在民国之后,人们对婚姻的态度有了很大的转变和认识,人们旧的封建禁锢思想开始转变,甚至要求打破,人们渴望“自由、民主和平等”,不过这种思想的进步是有局限性的,在地域上往往出现在城市里,这些渴望改变的人群大多是青年学生、城市人、知识分子以及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毕竟是他们最先能接触到新的思想和理念。

新思潮下的民国征婚启事二则

在1931年7月6日的上海《民国日报》同时刊登出了两则征婚启事,分别为女征男男征女,非常的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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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报纸《民国日报》


一文学女青年的征婚启事:

《一般女士征求如意郎君的标准》:

一、面貌俊秀,中段身材,望之若庄严,亲之甚和蔼;二、学不在博而在有专长;三、高尚的人格;四、风姿潇洒,身体壮健。精神饱满,服饰洁朴;五、对于女子的情爱,专而不滥,诚而不欺;六、经济有相当的独立;七、没有烟酒等不良嗜好;八、有创造的精神,有保守的能力。

另一青年男子的征婚启事:

《我所希望于女子者,约有十项》:

一、要有清洁的嗜好和能力;二、要有概括地眼光以及学识;三、要有缜密而周到的心思;四、要有充量而素养的情感;五、要有治家的兴趣和能力;六、不要眼光势力;七、不要自我太强;八、不要太无意见;九、不要见人羞怯;十、不要态度虚浮。

由此二则征婚启事,我们看出来,到了民国时期,青年男女对于婚姻的自我意识越来越强了,该女子所提出的要求足以证明这一点,封建社会是小农经济,女子没有自主的经济权,往往都依附于男性,在家庭生活中,根本没有权力可言,更不敢提出自己的要求,可这则征婚启事说的很明白,这名女士大胆的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她在向旧势力宣战,而且她所要求的如意郎君已经基本上满足了一个高富帅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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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男女恋人形象


从该男子的征婚条件来看,这名男士在精神要求上应该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但唯独没有要求女子相貌,这说明他认为在灵魂和美貌上,灵魂的契合是最重要的,这男子的征婚要求一共十条,仔细分析,其实应该就是一个自我介绍,这是一个正人君子的形象,同时他提出了自己的条件,潜台词就是找一位能够与其志同道合的女子结为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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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女学生形象


这两位征婚男女肯定还具有一定的学识,应该接受过深入的新式教育,因为该女子在第二条中提出对男子的要求为“学不在博而在有专长”,这是对学习的一种态度,更深层次来讲也是对做事的一种态度。该男子也在其征婚启事的第二条明确的写出:“要有概括地眼光以及学识”,可以肯定的说他的择偶对象必须要有文化,而且还不能太低,因为已经“概括”二字已经上升到一定层面了。

恋爱自由的观念已经深入到民国时期的青年知识分子心中了,他们摒弃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己公开征婚,这是对制度和旧思想的挑战,同时他们还有自己的想法,和对配偶的要求,而结婚的目的也有了变化,

并非“传宗接代”,更有“携手伉俪、共度人生”的意味。

新思潮下民国时期舞厅歌女的征婚启事

民国时期的舞厅是城市生活不可或缺的高档娱乐场所,达官显贵,文人墨客也是常常光临的地方,舞厅几乎可以说是处在民国风化娱乐的最前端了,在那时舞厅是代表着“时尚时尚最时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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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风女性


歌女是舞厅中必不可缺的,她们既不同于传统的青楼女子,也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新时期女性,她们这个群体应该是游离在新旧之间的,其思想比传统女性要新,但较之民国时期知识的女性又大有不如。

某舞厅歌女征婚启事:

因家境寒微,该女子二八年华便加入歌女的阵线,卑躬屈膝以薄资奉养父母兄弟,其声音甜美、粗通音律,且形象俱佳,时年二九年华,绝不曾沾染风月场上女子的坏习惯,现她已厌倦这种生活,渴望找到一品行高尚的男子为终身伴侣,有钱无钱并不重要,只求能有所依靠,如有意请联系XX路XX号XX舞厅齐女士。

在新思潮下,城市中的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一片天地,歌女也不例外,她们渴望回归到正常家庭中去,过着“相夫教子”的幸福生活,这是民国时期妇女对女权的向往和追求,只是与知识女性不同的是她的措词相对卑微,不过,这位歌女敢于站出来大胆的表达自己的心意实属难得啊。

尾语:

民国时期是中西方思想强烈碰撞的时期,尤其是新文化运动后,很多有志之士认为“实现男女平等和婚姻自由”与发展革命是一致的,在婚姻问题上,追求自由恋爱反对包办婚姻是新时期男女追求的潮流,尤其从其在各大报刊上刊登的征婚启事更是多不胜数,由于历史原因丢失很多,姑且“管中窥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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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莫欺少年穷”方可“不负糟糠恩”!


同样,在民国时期青年男女的择偶标准也非常值得目前年轻人借鉴,如今“钱本位”思想泛滥,其实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基础上,还是要追求爱情,只有“莫欺少年穷”才能“不负糟糠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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