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个人借款,如公司破产,公司法人还需承担还款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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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个人借款,公司破产,公司法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一、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股东

公司是一个组织,在法律上是企业法人,是区别于自然人的。公司这个法人虽然没有自然人的形态,但是在法律上跟自然人一样拥有同样的民事权利能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跟公司法人不是一回事。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跟公司签订劳动关系的人,指的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人,一般是由公司的总经理兼任。现代企业制度下,经营权和所有权是可以分离的,但大部分的中小企业,股东兼任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所以,正确的说法是公司破产,股东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二、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顾名思义,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破产,公司财产能偿还负债的,先用公司财产偿还,否则,股东要根据认缴比例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现在大部分都是认缴制,股东认缴的资本是分期付款,所以公司一旦破产,股东是要按认缴比例承担责任的。

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企业主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公司的债务就是老板的债务,老板和公司是一体的,公司债务股东是要承担责任的。

所以,判断股东有无责任,先看公司形式,再看公司资产,最后看认缴比例。


简净轩语


前面回答过一个类似的问题,被一位朋友嘲笑了,说让我先弄清楚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

楼主这个问题,也需要区分一下法人和股东。


在《公司法》里,公司一般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种形式。所以这里就不说合伙企业这类无限责任的性质了。

理论上说,法人是组织,就是公司本身,它来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股东出资成立公司,以注册资金为限承担责任。


公司破产清算,以公司账面的资产为限,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还不完的部分,就算债权人倒霉了。这种情况下,公司股东的财产是安全的, 是没有连带责任的。


不过这是理论,现实中还有很多特殊情况,会导致公司股东也要还债。

1、股东的注册资金没交够。比如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100万,实际只交了50万。那就要以注册资本为限承担债务,会被要求补交的。

2、股东与公司的资金往来不清不楚。尤其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就有权要求股东以个人财产连带偿还。

3、借钱的时候,股东有以个人财产担保。这放在公司是或有事项,放在股东身上,就需要股东以个人财产代为偿还了,具体还是要看合同约定。


康愉子


理论上,只要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不管是对方出借人是个人还是公司,借款公司的法人代表(假设是股东,如不是股东更不必)都不需要用个人资产来还。因为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其出资额内承担有限责任。所以,如果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且公司无可供清算资产的话,法院还是不会支持向公司法人代表追索的要求。

但是有一个例外,那就是法人代表或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那么债权人有权要求法人代表和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用出资额归还向个人的借款。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好多个人债权人会使用各种手段强行向公司法人代表追偿,这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我是空谷寒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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