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晚年,女兒和兒媳誰更靠得住?

潮時光珠寶


女兒和兒媳這是兩種不同類型的關係既有共同點又有本質上的區別。母女關係類型是以血緣及養育關係而產生並存在的家庭關係,核心是母女關係。婆媳關係類型是以兒子為核心締結起來的家庭關係,核心是兒媳關係。共同點都是家庭關係,不同點在於關係的形成過程不一樣。

母女關係以血緣及養育關係為基本實質,且受社會道德體系和法律體系的制約,因此無論是從關係實質上來說還是從外部環境上來說,母女關係有著不可替代的內因和外因的穩固作用。且這種穩固作用是不以個人意志的轉移為轉移的。婆媳關係以兒媳和兒子的婚姻關係為存在實質,因此兒媳和兒子的婚姻關係是否繼續存在就決定了婆媳關係的存在與否。且當兒媳與兒子婚姻關係解除後,婆媳關係也就不存在了。且兒媳和兒子的婚姻關係是否存在或解除,都有著對應道德體系和法律體系的支撐,因此不管是兒媳和兒子婚姻關係的成立還是解除,都有著合理合法的依據。

因此可以看出,母女關係在事實上只要成立就不可解除,婆媳關係即使成立,也隨時都有解除的通道。

所以,從哪種關係更為牢固的角度來說,母女關係要比兒媳關係更為牢固。不管是在晚年還是壯年,都是如此。

而題主所問的是在老年養老上哪種關係更為靠的住。

說到養老這個問題就複雜了。涉及到母女關係和婆媳關係親密度的不同上。而影響兩種關係親密度不同的核心在於老人與女兒和兒媳在日常生活中的相處如何。

就大概率來說,中國家庭傳統的做法是父母將財產全部遺留給兒子,而不是女兒。所以在這種財產獲得上來說,誰獲得的多誰就該負主要的老人贍養責任與義務。在法理上也有如此考量。

單純的說養老靠誰更加靠得住,這個問題要結合題主自身的切實情況來判斷。或者根本不用判斷,老了以後自己就能感知到。因為這種事兒的影響因素很多。

有的老人兩所有財產給了兒子,最後兒媳兒子不贍養老人,甚至將老人趕出家門。這種事兒也不少見。有些老人雖然將財產都留給兒媳兒子,但卻因為兒媳兒子不管,最後讓沒有拿到任何財產的女兒來養,這事兒也不少見。

有一點可以提供給老人們做思考。

在你還有財產在自己手裡時,不要把財產都給兒子或者兒媳。萬一他不管你養老呢?所以還要給女兒,萬一兒子不管還有女兒管。把財產都給了兒子,必然傷了女兒的心。所以財產分配時兩方都要給,這是最明智的做法。

在老人還有財產可分配的情況下時,兒媳兒子還是女兒誰更靠得住,還無法判斷。但從各種因養老而產生的家庭糾紛案例上來看。在老人手中財產分割完畢以後,兒子兒媳對老人的態度和養老上的照顧上會有一個極大的變化。而女兒一方則之前之後基本沒有變化。

很多老人之所以在老年抱怨子女養老不給力。更多的是來自於自己手中財產分配以後出現的兒媳兒子對老人的態度極速變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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