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員工,一個做事認真但效率低,一個遲到早退但效率高,只能留一個我該留哪個?

劉普洛夫斯基


兩個員工一個做事認真單效率低,一個遲到早退但效率高,如果只能留下一個的話,我選擇留下遲到早退但效率高的那個。主要理由有三:


1.職場必須以結果為導向

職場中,有些員工雖然工作認真,但是效率非常低,做的都是一些非常表面的工作,自己不僅意識不到,還覺得自己付出了很多,這樣的員工看似態度很好,但其實對企業的貢獻度很低。


企業的目的就是盈利,但這樣的員工工作低效甚至低質,並不能為公司創造多少價值。


倘若公司正處於平穩發展期,還能保住飯碗,但是一旦公司發展狀況不夠理想,這類員工很有可能就會被淘汰出局。


2.現代職場的工作氛圍趨向於開放和包容

現在越來越多企業的管理都非常人性化,它們注重的是員工的工作效率,而不是工作時長。


在北京的時候,我待過3家企業,只有一家企業要求必須嚴格按照時間打卡,另外兩家企業都不要求按點打卡,晚半個小時,早半個小時沒有人會在意,有時候因為前天晚上加班熬夜,第二天上午我們只要給領導打個招呼就可以休息半天再去上班。


相對來說,自由度是比較高的。但唯一的要求,就是把自己的工作做好, 安排給你的工作,規定了什麼時候交就得什麼時候交,不能無故拖延, 否則就會導致整個項目進度緩慢。


這樣的工作方式自由,沒有人會整天盯著你,約束你,但也正因為如此,我們反而會對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力求把自己的工作幹好、幹到位。


3.腦力工作的價值無法以工作時長來衡量

我們都知道,如果是在工廠流水線工作,工作的產出與工作的時長是成正比的。但如果是腦力型的工作,就不能僅僅以工作時長來衡量了,因為我們可能隨時隨地都在思考,換句話說,我們隨時都是在工作。


舉個例子。假如我的職位是文案策劃,這樣的工作經常需要想一些好的創意和點子,可能我在上班的時候在思考,也有可能下了班在回去的地鐵上,甚至晚上躺床上的時候,我也在思考,很多時候,一些有價值的點子正是在這些不經意的時候從腦袋裡蹦出來的。


那麼,如果按照工作時長算的話,很可能每天工作時間遠不止8小時。那麼,工作薪酬又該怎麼算呢?要求一個創意型的員工必須按點打卡,是不是不太合理?


所以,我認為對於腦力工作者來說,工作效率才是最重要的,只要能夠交付出讓人滿意的結果,就是對企業有價值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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