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法》真正有本領的人往往是不自誇的,不自誇便不會有貪求

今本《司馬法》5篇,捲上:仁本第一、天子之義第二;卷中:定爵第三;卷下:嚴位第四、用眾第五。另有清代學者從古書中輯出逸文,稱《司馬法逸文》。

《司馬法》體現的經國治軍的核心是:仁、信、義、勇、智“六德”。並且強調“以仁為本”以禮為固”。

《司馬法》真正有本領的人往往是不自誇的,不自誇便不會有貪求

同時指出,治國治軍方法應有所不 同,在國尚禮,在軍尚法,“國容不入軍”、“軍容不入國”、“軍容入國則民德廢,國容入軍則民弱”、“故禮與法,表裡也,文與武,左右也”,所以尚禮和尚法,是治國治軍的兩個不同方面,文教和武力,是保國衛民的左右兩手。

今天我們就談談《司馬法》所體現的治軍思想。

《司馬法》真正有本領的人往往是不自誇的,不自誇便不會有貪求

首先是賞罰嚴明。有了嚴格的紀律,軍隊才能有堅強的戰鬥力,而要維持嚴格的紀律,做到貫徹命令堅決徹底,就必須賞罰嚴明,“從命為土上賞、犯命為士上戮”,司馬穰苴不但說,而且做,不按期入軍的監軍莊賈,雖是皇帝欽派,違反了軍紀照殺不敖。

對於賞罰,《司馬法》強調要及時。“賞不逾時,欲民速得為善之利也,罰不遷列,欲民速睹為不善之害也”獎勵及時,可以使官兵很快懂得奮勇作戰的好處,處罰當場,可以使官兵很快看到為非作歹的惡果。

《司馬法》真正有本領的人往往是不自誇的,不自誇便不會有貪求

強調掌握好尺度,“大捷不賞,上下皆不伐善,上苟不伐善,則不驕矣,下苟不伐善,必之等矣”就是說,大勝時不賞,官兵都不會驕傲自大,不會形成高低貴賤之分,大敗時又不罰不誅,官兵都會自省自己的行為過錯,總結教訓以利再戰。

《司馬法》真正有本領的人往往是不自誇的,不自誇便不會有貪求

其次是人才的選拔。軍隊沒有優秀的將領率領不行,優秀的將領從哪裡來?

《司馬法》強調要從人民大眾中謹慎地選拔,“既致教其民,然後謹選而使之”至於選拔的標準則強調德才兼備,特別要重視將德。

“上貴不伐之士,不伐士,上之器也,苟不伐則無求,無求則不爭。”要重視那些不自誇有本領的人,真正有本領的人往往是不自誇的,不自誇便不會有貪求,不貪求便不會勾心鬥角,爾虞我詐,也才能夠始終以謙遜自處,以身作則,身先士卒。“

《司馬法》真正有本領的人往往是不自誇的,不自誇便不會有貪求

再則是要重視練兵。《司馬法》強調:“士不先教,不可用也。”我國古代早就有“三時務農

一時講武”的制度。教唯豫,戰唯節”,必須於平時持久不斷地實施對軍隊的管理教育和訓練,

不教育、不訓練軍隊,不統一步調,就會出現退時潰亂不能守,進時無勇不能戰的情況。只有經過教育訓練,統一步調,才能有良好的素養和充實的力量,兵強則國安,敵國也就不敢輕易進犯了。

《司馬法》真正有本領的人往往是不自誇的,不自誇便不會有貪求

平時有教,才能戰時有節,“戰唯節”,就是在作戰的進退攻防之時,見可而進,知難而退,嚴整有序,有節有度地隨從戰時的機宜而動。

通過教育訓練,達到“大軍以固,多力以煩,堪物簡治,見物應卒”、“輕車、輕徒、弓矢固御”,使軍隊強大而堅固,力量充沛而訓練精良,臨戰進退敏捷動作自如,能處理複雜的事物而有條不紊,隨戰況的轉折而從容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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