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房产有遗嘱,过户房产证。但有一人不同意,共5子女,不知怎么办?

用户7190766054830


这要看遗嘱的效力。

我们看看继承法有关遗嘱的规定。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并非有遗嘱就按遗嘱办理继承,要看遗嘱是否有效。不同意的那个子女是不是主张遗嘱无效,主张遗嘱无效要举证无效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遗嘱。如果不同意的那个子女符合继承法第十九条的情形他反对也是合理合法的。

如果遗嘱有效,没有其他情形遗嘱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再申请强制执行。


刘辉律师


如遗嘱符合《继承法》规定,可直接凭遗嘱向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如果登记机构不予受理,可行政诉讼不履行法定职责。


JYH天下为公


遗嘱分三种,口头遗嘱,手写遗嘱或代笔遗嘱,第三种法律公证遗嘱,唯有第三种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前两种法律效果不是太强,即使打官司,一般法院不会根据遗嘱去强制执行,最常见的是庭外调解。如果调解不成,首先应该笔迹鉴定,假如是别人代笔的要找到代笔人的证言,假如在写遗嘱的同时进行摄像的话,也是比较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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