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因員工犯錯公司可以解除勞資合同嗎?

用戶1298257341181


這個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1、如果一般性錯誤,則不能隨意解除。除非雙方協調一致,方可解除,否則用人單位需要賠償。

2、如果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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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在武漢打拼的外鄉人,很高興能回答您的提問,您的提問是,疫情期間因員工犯錯公司可以解除勞資合同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疫情防控期間,用人單位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包括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的、員工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以上就是我的觀點和看法,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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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鄉人vlog


要看犯錯誤的嚴重程度,犯了國家層面的錯誤和公司不允許的原則性錯誤以及合同上不能犯的錯誤,可以。如果是一般性的錯誤就要斟酌一下了。


魏廣學01


那要看情節(過錯)的輕重,給公司或者企業造成財產巨大或者重大損失的。合同法勞動法有明法規定。


帆125401036


主要看犯錯的性質及惡劣性,小錯誤我認為沒有必要去開除員工。除非大錯誤,影響極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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