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全款買了房子,房產證加上女方名字後,女方提出離婚,男方該怎麼辦?

種花家的兔子236


我每每看到這類問題,心中就有種‘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感受!一個大男人,為了討好一個女人,居然弱智到一點防範意識都沒有,當預備走進婚姻殿堂的過程中,一個女人用愛的名義或以不結婚相要挾向你索取財物時,你就應有所警覺了!天涯何處無芳草,離開這樣的女人難道你就再也找不到女人了?你就這麼不堪?俞敏洪說的雖然有一定道理,但其實是男人為討好女人,毫無原則才造成當今社會現狀的,如果全社會的男人都硬起來,試問怎麼可能……

唉!從題主所述內容可知,一個僅僅和你相親,似乎彼此戀愛了解的過程都沒有,無任何親情相關的人,只是答應你房產加名就和你結婚,你居然這麼猴急地慷慨解囊將房產相贈!她到底把你怎麼了?或你到底把她怎麼了?

怎麼辦?保留好你買房時的付款憑證及個人銀行帳戶的流水,法律中有關於撒銷贈與的條款,其中有大概意思是受贈人如傷害了贈與人的利益,贈與人有權撒銷贈與,你的贈與是建立在結婚為目的上的,顯然結婚後不久女方提出離婚,是傷害了贈與人男方的利益……去找個律師諮詢一下吧!如果法院判決要分房產就和該了,算是為你的愚蠢付出的學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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